新唐人律師之一約瑟夫•布雷阿姆(BREHAM Joseph)表示,法官的裁決不公,令人吃驚。他認為此裁決沒有以法律為基礎。根據法國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在任何法律糾紛訴訟之前,如果有可能的可以直接影響審判結果的證據,當事人可要求法院進行合法的調查。
布雷阿拇指出,法庭的判決書大量引用歐衛有爭議的說辭,卻忽略有利於新唐人的重要而明顯的證據。比如,記者無疆界很早就公布了其調查員和歐衛駐京工作人員的一段長時間電話錄音。電話錄音裏,該工作人員明白無誤地承認歐衛為了討好北京當局,獲取更多北京的生意,從而關閉了新唐人所在的轉播器。德國外交部通過獨立的渠道,確認了該電話錄音的真實可靠性。但是,庭長卻在判決書裏否認此事。
布雷阿姆律師還強調,在這一普通商業案件背後,隱藏著對人權、自由表達、自由通訊和中國大陸的中國人獲得自由信息的可能性等的嚴重侵犯。然而不幸的是,這一對人權的嚴重侵犯沒有被商業法庭考慮。
此外,二零零九年二月初,歐洲議會高票通過一項聲明,要求歐衛立即無條件恢復新唐人對華廣播信號,並對其中斷信號的原因做出解釋。
記者無疆界亞洲部負責人梵尚•布羅塞爾(BROSSEL Vincent)認為法庭的裁決是錯誤的:「這是一個令人失望和出人意外的結果。巴黎商業法庭認為新唐人與歐衛公司之間無直接的關係,但這是錯誤的,因為新唐人就是通過歐衛播放的。」
法國媒體的員工也表達了他們的看法。
法國國家電視三台記者米歇爾•維阿爾(VIAL Michel)說:「切斷信號,使人們沒有知情權,我覺得很震驚。」
法國國家電視三台資料員梵尚•(DESMADRYL Vincent)認為:「如果由於政治和經濟原因,新唐人信號被切斷,如果我們沒有新聞自由,這是最壞的事情。」
只可惜歐衛的員工迫於生計,不能表達他們的真實想法:「我不能和你們說話,我們就在這兒上班,我們沒有別的選擇。」
新唐人矢志查明真相
新唐人對此巴黎商業法庭的決定表示遺憾,新唐人發言人洪凱莉女士表示,新唐人會上訴到相關的司法法庭。洪女士表示,在所有證據面前,特別是今年初在歐洲議會高票通過的書面聲明中提出讓歐衛對去年關閉新唐人信號做出解釋及說明的要求下,歐衛卻仍然不願意向歐洲議會代表說明此事。由此看來,歐衛顯然是有要隱瞞的事實真相。這也是歐洲議會,記者無疆界,其他非政府組織,及新唐人呼籲能夠有一個對歐衛做出關閉新唐人信號決定的全過程一個透明調查的原因。
布雷阿姆律師表示,鑑於上述諸多有利論據,他對本案最終勝訴充滿信心。以後有多種上訴的可能和階段,他將上訴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