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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非法判刑兩年 洪柳被重慶市二監獄關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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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六日】(明慧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大法弟子洪柳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二監獄(南岸區彈子石)十三區。洪柳於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被重慶市南岸區邪黨法院非法判兩年。

洪柳,男,二十八歲,戶口所在地:重慶市南岸區廣陽鎮明月沱街,工作為重慶商社電器(重慶江北區觀音橋店)營業員。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下午,洪柳正在商場上班,被重慶南岸區「六一零」與明月沱派出所及觀音橋派出所一行多名警察綁架。晚上,又有數名警察到渝北區寶桐花園洪柳的住處抄家,搶走電腦等多件財物及大法書籍。

六月四日,洪柳被非法羈押在重慶南岸區看守所。家人花錢請了重慶東和律師事務所的羅文明、牟曉佳律師為洪柳打官司。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下午兩點三十分,在邪黨不法官員的指使下,重慶市南岸區法院三樓開庭,非法庭審大法弟子洪柳。審判長丁曉偉(女)說開庭,陪審員也是兩個女的,沒說姓名,所謂的「訴訟人」是個男的,旁邊坐一女的,都沒說名字,都不敢直視觀眾席。

洪柳家屬請了重慶市東合律師事務所的所謂「律師」羅文明(男,手機號:13808395318)打官司,需花五萬元人民幣,已付了四萬。而開庭時,羅文明本人推托有事,叫牟曉佳(女)來的,與邪黨人員一唱一和,輕描淡寫的說幾句,根本沒有給大法弟子作無罪辯護。牟曉佳的電話:023-62604233、62604136。

旁聽席上有洪柳的父母親友十三人,前排有兩個警察,後兩排坐的是旁聽人。家屬親朋好友要求把洪柳手銬打開,法庭應該平等、自由。邪黨人員不許,並不許旁聽人講話。在非法開庭中,訴訟人將事先準備好的材料(都是謊言)照本宣科,說是這個證人、那個證人之詞,而沒有一個證人到場,都是邪惡的謊言之詞。所謂的「訴訟人」說話有氣無力,聲音小的可憐,場內很多人都聽不清楚,偶爾問被告人有無此事,被告人說:我煉法輪功,強身健體,祛病健身,何罪之有?邪黨人員說在你住處,搜出這樣、那樣的東西,被告人說那是為了我的工作方便。下午四點二十分草草收場,通知以後宣判。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南岸區邪黨法院宣布非法判洪柳兩年有期徒刑。洪柳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二監獄(南岸區彈子石)十三區。市二監獄裏有二十個區,每個區都有一到兩名大法弟子,還有二十多名大法弟子被關在那個黑窩裏。

參與迫害洪柳的相關部門及人員:
重慶東和律師事務所:
律師羅文明,023-62604233、62604316、13808395138
律師牟曉佳,13512341088
重慶市南岸區法院:
審判員:劉宏偉
陪審員:張鼎惠、王公惠
書記員:蒲璐
重慶市南岸區法院地址:重慶市南岸區南湖路八號。郵政編碼:400060.聯繫電話:023-62832800.院長:陳浪。
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
惡人:丁曉威
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地址:重慶市南坪區金紫街一百五十九號。郵政編碼:400060.聯繫電話:023-62810438。


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

重慶市南岸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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