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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市、柳河縣警察迫害善良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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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零九年三月六日、二十三日和四月三日,吉林省梅河市公安局、柳河縣公安局政保科和柳河各派出所積極配合吉林省「610」和通化市公安局(梅河市、柳河縣公安局歸通化市公安局管理),三次綁架19名柳河大法弟子(朱春和、陳洪玉、孫雲啟、楊晶、李景武、趙桂華、孫洪琴、孫影、沈桂雲、呂建傑、孔令如、陶來鳳、許少花、革(女)、苗鳳霞、唐敬禮、(五道溝鎮)一名、孫培英、徐立星),非法騷擾和搶劫幾十名大法弟子家。非法判刑2人(朱春和被非法判刑4年、孫洪琴被非法判刑3年);下捕票3人;勞教9人;保外5人;造成7人流離失所。

當時被綁架的17名大法弟子被分別非法關押在柳河看守所、梅河看守所、通化看守所和通化縣看守所。警察對待大法弟子的手段十分惡毒:把大法弟子叫出去把頭給套上黑袋子甚麼也看不見,帶上車,去的方向也不知道,左拐右拐一個小時左右,停下來,又給帶進一個長長的走廊,進一個屋被摘掉頭上的黑袋子,看見屋裏有老虎凳、吊環、手銬、鐵椅子、電棍、繩子等。逼供時他們甚麼刑具都用:打、電、上大掛……。二月份吉林天寒地凍,警察把大法弟子的棉衣扒下來只穿襯衣,鐵板椅子澆上涼水,把大法弟子綁在上面,打開門窗,穿堂風凍二十多個小時,逼迫按照他們的要求回答問題。

三月二十八日下午三點半,陳洪玉被提外審,一出看守所大門,雙手被銬,押上一輛黑轎車,頭被套上黑頭套,被帶到不知是甚麼地方的審訊室,才被拿下黑頭套。惡徒將陳洪玉雙手銬在鐵椅子上,並用礦泉水瓶向其澆涼水。柳河縣建設派出所惡警王之漢、遲海濱參與了非法提審,他們用誘騙的方式逼供陳洪玉簽字。陳洪玉雙手被銬在鐵椅子上,一夜一天,未吃未睡,非法提審後他又被套上黑頭套送回看守所,陳洪玉臉色發青、衣服冰冷潮濕。

現在大法弟子陶來鳳還被非法關押在通化看守所、孫洪琴被非法關押在柳河看守所。

柳河看守所、通化看守所都是新改建的,裏面的待遇並沒變,還是窩頭鹽水湯。對外宣傳一日給三餐,實質是花高價吃小灶的給三餐,因為多吃一頓小灶他們可以多賺一頓錢。而吃窩頭的一日就給兩頓,吃不飽或沒油水,那就訂菜訂飯。炒青菜:6寸盤15元,青菜加三、四片肉:6寸盤30元;6寸盤頭肉或牛肉或肘子肉80元;6寸碗一碗只有四、五塊雞骨架燉土豆湯80元。並且一進去就要求家屬給存錢,目的是強行每個人必須扣除280至500元買不同檔次的被褥。同時非法讓被監管人員從事奴役勞動:纏花、纏牙籤等。看守所的獄警十分腐敗、黑暗,被監管人員或家屬給他錢花,他就可以給電話打,傳點消息、稍點東西等。

看守所裏的廁所是坐便,又沒有長流水,氣味非常熏人。坐便對面兩米就是飲水桶和放飯菜的地方。室內衛生很差,而且,女監室上廁所、提褲子監控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給任何遮攔,極不人道。

梅河看守所對外每天三頓飯,其實只給兩頓飯,就是帶皮的粗玉米麵窩頭和只有幾片菜葉的鹹水湯。

2009年3月5日,梅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欺逼死64歲左右的老太太王守晶。王守晶家屬上告,梅河市公安局和梅河市看守所共同賠償家屬30萬元。

王守晶曾經修煉法輪功,2008年3月被梅河市公安局以法輪功名義被國保大隊綁架進看守所,迫害一週後,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病於08年3月4日保外就醫,並交抵押金2千元。當時,國保大隊告訴老太太:「只要不煉了,一年後返錢。」老太太回家後,害怕不敢煉法輪功,學了基督教。2009年3月4日,王守晶的兒子去取錢,國保大隊告訴王守晶的兒子說:「叫老太太自己來取」。3月5日,王守晶從基督教堂回來到國保大隊去取錢,國保大隊給開了一張票子欺騙老太太簽字說:「走,拿著票子上車咱們去取錢」。兩個警察把老太太騙上車後說:「你這老太太還來取錢呢,去年沒送你勞教便宜你了,今年給你送長流(指通化看守所)判你一年刑」。上午十點老太太被送到梅河看守所女監區3號監室。下午號裏三點打飯時,老太太一口沒吃。五、六點鐘兒子給送來了存錢票,被看守所扣去五百元買行李,晚上八點鐘給老太太送來了被褥。晚上十點多鐘王守晶用拉鏈把自己吊在鐵門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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