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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逾四十年 因信仰被綁架及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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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通訊員湖北報導)中航工業航宇救生裝備有限公司(原襄樊市漢江機械廠)職工陳錫南,工作四十多年,因堅持在公園煉功被綁架,並於退休當月被公司告知遭非法解除勞動合同。

陳錫南,男,1949年10月出生,大專學歷,1968年3月上班,至今工作四十餘年。十幾年前患上胃潰瘍,胃大面積潰爛。經多家醫院醫治無效,花錢無數,不見好轉。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經過短短幾個月,胃病就好了,為國家和單位節省了大量醫療費用。

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陳錫南因不斷向群眾講親身經歷及法輪功對人身心的益處,多次被公安綁架,非法拘禁,並遭入室搶劫,搶走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

2008年9月22日,陳錫南在襄樊市人民廣場煉功,又遭公安綁架、非法拘禁。當時在廣場鍛煉身體的人很多,群眾紛紛指責公安不抓壞人抓好人,說「他們煉功鍛煉身體影響你們甚麼了?」「他們信仰真、善、忍不對嗎?」「廣場不是鍛煉身體的地方嗎?」在群眾的不滿聲中,公安還是綁架了陳錫南及其他一些法輪功學員。陳錫南被非法拘禁近3個月,於2008年12月16日被樊城區法院構陷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3年。

今年十月,陳錫南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其所在單位不想支付退休金,於2009年9月29日通知陳錫南,自2008年12月16日(即他被非法判刑之日)起不再是該公司職工,公司已解除與陳錫南的勞動合同。

陳錫南作為勞動者,付出了四十多年的勞動,如今到了退休年齡,本應享有基本的退休金保障,卻被告知10個月前已遭解除勞動合同,單位無需支付其退休金。此用意不說自明,就是達到繼續用經濟手段迫使大法弟子放棄修煉的目的。

法輪功學員不計較個人利益的得失,但是對於個別人利用經濟手段對法輪功學員「經濟上搞垮」的企圖,也是決不認可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陳錫南也有權利向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主管部門提出申訴,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中航工業航宇救生裝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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