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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松原市姜劍峰兩次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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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一月三日】姜劍鋒,男,三十五歲,吉林省松原人。畢業於長春地質學院。二零零二年六月和二零零七年十月兩次被劫持到九台勞教所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一日,一夥身份不明的人(後經人證實除二人為白城市公安局肖模君、李某,其餘均為白城市國家安全局潘某等),扛著攝像機,非法闖入白城市洮北區姜劍鋒(松原市法輪功學員暫住白城)父親家中,當其中一人謊稱計劃生育登記,騙開房門後,這夥人就蜂擁而入,亂翻亂找。當發現姜劍鋒在房間中,一人就拿出傳喚證,叫其簽字,姜劍鋒覺得這些人可疑,請他們說明身份,那些人不說,也不出示任何證件。姜劍鋒拒絕簽字,這些人就將其推出門外,姜劍鋒大聲抗議他們的野蠻行徑。卻被強行綁架到白城市公安局非法審訊。

在姜劍鋒被帶走後,這些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不顧姜劍鋒父親強烈反對,強行非法搜查姜劍鋒所住房間,將其大法書籍、個人電腦、放像機、手機、BB機等個人財產洗劫一空,甚至連孩子聽兒歌的小錄音機也不能倖免。

姜劍鋒被非法拘留幾天後,其家屬才看到非法拘留通知書。

二零零二年六月姜劍鋒被非法送往九台勞教所勞教二年。在勞教期間,他以堅信師父和大法的正念,抵制邪惡的任何要求、命令和指使。為了使他屈服,邪惡之徒對他使用了種種酷刑,並一直將他非法關押在所謂的「嚴管班」。在他被非法強加的勞教期滿時,邪惡之徒對他加刑三個月。

在姜劍鋒被非法勞教期間,委託其父多次到白城市公安局索要被搶走的物品及身份證。而白城市公安局、安全局的邪惡之徒卻用種種藉口推托,所有物品及身份證均未歸還。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九台勞教所惡警李曉飛看到大法弟子李祥佐,就口出惡言,稱李祥佐出工不出力,上前便惡狠狠的使勁的拳打腳踢李的臉部和下身,幾分鐘後,將李打倒,口鼻流出鮮血,淌在衣褲上。已被打得不能動彈的李,躺臥在地上。惡警李曉飛是四大隊(農業大隊)承包總代理,他一貫表現偽善,當有大法弟子幹活稍遲緩時,就露出陰險的本性。相接的惡性事情再度發生。這時站隊報數的瞬間,大法弟子姜劍鋒看到功友被打成這樣子,決定再也不能聽邪惡的指揮,所以沒報名,被盜竊犯、有惡警撐腰的小丑李連傑當場大打出手,使整個院內一片混亂起來,惡警、惡人們就像瘋了一樣喊聲連天說:不許動、不許看。這觸目驚心的場面使人更認清邪黨「人民警察」在邪惡的黑窩對大法弟子所犯的罪惡。

自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至十月三十日,吉林省松原市先後有十名法輪功學員包括姜劍鋒被吉林省松原市國保大隊警察高帥、李軍、馬洪哲綁架和抄家。

法輪功學員姜劍鋒,侯繼峰、李生、徐輝(女),在被綁架的過程中,遭到了國保大隊的肆無忌憚的毆打和刑訊逼供,(明慧網2007年10月23日有報導)據公安內部消息,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訊逼供。後姜劍鋒被非法勞教兩年半,再次被送往九台勞教所。

在此我們正告松原市國保大隊的警察們,你們在不遺餘力的綁架法輪功學員,你們以為是工作,你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毆打、抄家、刑訊逼供,你們以為在執行命令,可這個命令是哪裏來的,是公安部?是周永康、還是羅幹、江澤民?不管是誰,它不是來自於憲法和法律,而是違背憲法和法律的,命令是違法的,迫害是違法的,你們助紂為虐的行為也是違法的,你們想過沒有,當你們刑訊逼供法輪功學員,拿著筆錄洋洋得意時,知道嗎,那筆錄上也有你們的簽字。今天你們在共產惡黨的庇護下用這筆錄,去迫害法輪功學員,當惡黨解體時,當你們失去庇護,面臨法律審判時,你們的筆錄就是你們迫害善良的罪證,那上面的簽字是你們永遠抵賴不了的。那時你們就一切行為都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因果循環是天理,你們能逃的了嗎?面對今天的僅剩的一點機會,法輪功學員再次慈悲的勸你們,三思後行,給自己留條後路,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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