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暴露了我對她還有情存在,怕她生氣,再深挖下去是一顆隱藏很深的自私的心,如果她生氣,就會對我發火,傷害我,其實是想保護自己不受傷害。直到九月十九日晚上,我才到甲同修家跟她談及此事,希望她能及時通知別人。甲同修卻說:「這事誰不知道啊,他們(協調人)肯定早安排好了。」雖然我感覺未必是這樣,但是求安逸心、僥倖心和早點回家怕老婆知道了不高興(寫到這兒才意識到原來自己情有這麼重,還以為自己把情已經看的很淡了呢)的想法佔據了上風,就接受了甲同修的說法。
九月二十日早上,我找甲同修一同去洗腦班近距離發正念,結果到了那兒,一個同修都沒看見。「也許同修們還沒來呢,先發正念吧」,心裏這麼想著。找了一個地方和甲同修一起發正念。一個小時過去了,還是沒有別的同修來,我這會兒坐不住了,和甲同修商量怎麼辦。甲同修也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對此事驚訝的不行,說:「沒想到這麼大的事,他們(協調人)怎麼會沒做安排呢?我以前做協調的時候從來不會這樣。」最後悟到別人不做自己做,為甚麼眼睛總是盯著別人呢?於是我們就打電話或直接去同修家告訴大家去近距離發正念。和那幾個協調人一溝通才知道有的是沒想到今天組織大家營救同修,有的是忙的忘了今天是幾號了,有的記錯了日子,反正是各種各樣的干擾吧,使他們沒有安排這件事。
在通知大家的過程中,我們還在埋怨、指責協調人,結果我正說著某某怎麼樣的時候,突然自行車的鏈子掉了,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哎呀,說錯了,不該埋怨、指責別人,修就是修自己,應該向內找。大法的事情還分甚麼你做我做嗎?怎麼能人為的想當然自己安排自己的路呢?想做協調就做,不想做了就不做,是那個理嗎?師父是那麼安排的嗎?沒有在法上考慮問題。一切以自我為中心,說白了還是一個私字。
和甲同修交流了一下我的想法,我們都明白了自己是在向外求,向外看,有嚴重的依賴心。就因為這個依賴心,九月十八日學法小組集體學法的時候,我竟然沒想起來通知大家,一心想著告訴協調人,讓他們去做。如果沒有依賴心早就通知大家了,結果就不會這樣了。想明白了以後,事情就變的順利了,本來被非法關押的同修的親戚搬家了,我們沒去過,可是一下子找到了,去了之後一說,其親戚非常痛快的答應中午就去要人。從中午到下午陸陸續續來了不少同修近距離發正念,結果第二天下午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就回家了。
我以前幾乎沒寫過交流文章,總覺的自己不會寫。這次寫出來,一是看了明慧網同修的文章,有甚麼心得、體悟與大家共同分享、共同提高,不能只索取。二是發現了自己隱藏很深的執著心──依賴心,去掉它;三是我們當地同修依賴心都很重,甚麼事都是指望著協調人,協調人不動,大家也不動,希望這件事能警醒當地同修,共同精進,儘早達到法的標準的要求,不要再等、靠、要了,成為一個真正為法負責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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