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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公安分局局長撞靈車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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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 四川遂寧市打石匠遭惡報

  • 大慶公安分局局長李大明迫害法輪功學員 撞靈車身亡

  • 四川遂寧市打石匠遭惡報

    四川遂寧市安居區分水鎮油草溝村三社打石匠廖軍現年73歲,1999年7月20日之後,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瘋狂打壓、利用電視報紙各種宣傳工具對法輪功造謠污衊和栽贓陷害以後,他就不准他妻子學法煉功,更不準與其他煉功人往來,甚至不准她與娘家人說話,否則遭他打罵。

    廖軍無文化長期受邪黨無神論的毒害和黨文化洗腦,妻子給他講大法真相和修煉後身心的變化,他不聽,他說:只相信××黨電視上的,你們如何如何胳膊扳不過大腿等等。當地大法弟子和親友多次奉勸他不要這樣,今後對你沒好處。可是他就是不聽,甚至到外宣揚標榜自己,燒了法輪功的書大大小小十多本,看他報不報應我。後來還說些誹謗大法和對李洪志大師不敬的話,一聽別人說煉法輪功的人是真正的好人,他咬牙切齒的說這是反革命等等,好壞善惡不分。

    廖軍惡行遭惡報。2005年患上氣管炎,現在走路都累得不行,離多遠都聽到喘氣聲,2007年得疝氣又不能開刀,每天用布袋捆著,下半年又遭皰疹,無傷無疤整天疼痛難忍,生不如死。2007年冬天在成都成空醫院,五天就花去八千多元。三種病魔纏身,經常吃藥不斷,花去近兩萬,一點都沒好轉。

    在此,我們誠心奉勸世人千萬記住善惡有報,這是天理。善待大法、保護大法弟子得福報;敵視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必遭惡報。


    大慶公安分局局長李大明迫害法輪功學員 撞靈車身亡

    2008年9月22日9點多,黑龍江省大慶市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長李大明送省檢查組去明水檢查(實際是到五大連池遊玩)途中,在黑龍江202國道明水縣境內,與一輛五菱之光麵包車(車上還拉著一個靈柩)相撞,司機(迫害金廟慶一家三口的主要責任人於長軍的司機)和李大明當場死亡。

    2008年7月4日李大明指使手下綁架金廟慶、宋麗夫婦及其女兒金薇,7、8個警察直接用開鎖大王撬門入室;未穿警服,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抄走電腦等私人物品。非法審訊其間警察出口下流、將金薇的眼鏡打掉在地,還將宋麗綁在鐵椅子上。金廟慶夫婦親屬去八百垧分局要自己的親人,李大明勒索說每人交五萬元錢,寫「保證」就放人。

    金薇被單位保回後,為營救無辜被非法起訴的父母,9月7日向李大明遞上證明父母無罪的申訴書,9月10日金薇再次找李大明要求撤訴,李大明表現兇惡,逼問申訴書是誰寫的,說甚麼「善是你們法輪功講的」,言外之意就是要堅持行惡,死不改悔。次日,金薇再次被八百垧公安分局綁架,抄家,非法罰款1000元,拘留15天。李大明還按申訴書上的親屬名單將親屬一一叫來要挾。

    明慧網在2008年9月18日發表文章,曝光了大慶市八百垧公安分局以及局長李大明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劣行,並正告李大明及所有參與迫害的人立即停止迫害,善惡有報,害人終害己。文章發表4天後的9月22日,李大明即撞靈車身亡。

    李大明,曾任黑龍江省大慶市紅崗區勝利派出所所長、大慶市紅崗公安分局副局長,2004年年底,大慶市八百垧公安分局成立以來任八百垧公安分局局長。李大明從99年7月20日一直追隨江羅一夥迫害大法弟子,親自率領手下到各單位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修煉,人人都要表態,否則不讓回家,堅定者就要帶走。其後又多次抓捕、毒打折磨堅定修煉,說真話的大法弟子。他曾經恐嚇大法弟子:「你如果說一句煉,我就判你。」

    據不完全統計,李大明自任八百垧分局局長以來(05年到現在),綁架大法弟子26人次,其中有六、七十歲的老人和二十多歲的女青年。大多是在家裏或騙到單位綁架的。綁架中非法撬門入室,瘋狂掠奪私人物品和錢財。非法審訊中酷刑逼供:鎖在鐵椅子上;寒冷的冬天打開廁所窗戶拿水龍頭往大法弟子身上澆涼水,洗完後赤身拖到冰天雪地裏,光腳站著和走;採用謀殺手段:給大法弟子戴塗上芥末油和辣椒油的口罩、頭上套上多層塑料袋窒息、毒打、用煙頭燙、熏、烤等;戴上MP3耳機放大音量用強烈噪音干擾大腦、刺激神經;不讓睡覺,用專人談話來消耗大法弟子的精力,用謊言欺騙,威逼大法弟子等等。然後冠以破壞法律實施或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關押,多人被判刑或勞教,受盡折磨。

    2005年1月24日大慶八百垧公安分局綁架了去其分局講真相的大法弟子安森彪,非法勞教三年;2005年5月16日綁架隋起峰、李淑蓮夫婦。夫婦二人分別被送到大慶勞教所、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遭受迫害;2005年7、8月份,綁架大法弟子張偉光、師麗文、張淑傑、李宗泰、李永久;2006年初,先後綁架了周桂蘭、張景奇、玄國英、隋玉敏、李宗泰、董向輝等大法弟子。張景琦、玄國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今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2006年8月24日再次綁架了大法弟子隋玉敏,並且對其父親拳打腳踢;2007年12月23日,綁架了五十八歲的黎炳英;2008年3月6日從單位綁架了李金蓮,非法判刑5年;2008年7月4日綁架了大慶採油二廠大法弟子金廟慶和宋麗夫婦及其女兒金薇,幾天後金薇被單位保回,2008年9月11日再次將金薇綁架;2008年7月22日,綁架了創業莊丁桂英,非法勞教一年;2008年8月27日綁架了大法弟子王秀萍及魏俊、高喜江夫婦。 ……

    善惡有報是天理,害人終害己。在此正告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莫步李大明後塵,立即停止迫害,懸崖勒馬,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不要當共產邪靈的殉葬品,將功補過給自己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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