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又把我帶到二樓,啥也沒問出來。他們讓我上警車,我說我學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哪也不去,我就是回家。他們說:「那不行。」使勁拽我。衣服扣子都拽掉了,我牢牢抓住樓梯鐵桿不放,(樓梯在室外)好幾個人掰我的手,鐵桿都拽變形了。他們強行把我拖上警車,去了好幾個派出所,都說我不是那片的。晌午了,他們回派出所吃飯又把我拉了回去。下午他們又開始問這問那,其中一人說:「說我們活摘器官,你們看著了?」我說歷史和事實會證明這一點,我牢記師父的話「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他們說按程序走,不信治不了你。他們自己說自己寫,寫完讓我按手印,簽字。我瞅都沒瞅。他們又強行把我送到看守所,體檢不合格,又做第二次,還不合格,隔一會又做第三次,還不合格。(意思有腦出血的危險)體檢人讓我坐,指椅子,別人不讓坐。體檢人又說你坐下,(怕我出事)我坐了。他們又去找所長,所長也拒收。他們又把我劫持到公安醫院(他們是一夥的),他們嘀咕一會,強行給我作了體檢和心電圖。一人說:「你得給某某二十六元錢。」意思是作心電圖的錢,我沒吱聲。看完心電圖公安說你師父又救你了。惡警一看沒辦法,只好放我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