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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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一同修的心得中提到,有一同修解字,把「救」解成,求加反文,於是說是「你要救他還得反過來求他」。(還有一個「偽」,說「當我刻意的人為的非要去做甚麼時,儘管我準備的很充份,可結果卻不盡人意」。其實《說文》中對「偽」的解釋就是「偽者,人為之,非天真也。」和常人的解釋也沒甚麼不同。)

我下面說說我的一些理解:

一、解字也不能亂解

「救」是個形聲字,求,只表示聲旁。而右邊的不是反文,而是「攴」字,意思是「輕輕敲擊」,整個「救」字的本義是「止,禁止」。「救,猶禁也。以禮防禁人之過者也。」(《周禮•司救》)。用正的、好的去禁止別人犯錯,那不就是救了他嗎?所以,「救」也有「援救別人,幫助」的意思。我們憑想像以為「救」的右邊是「反文」就是「反過來」的意思,就很難讓人接受。

二、救人不是求人

我們「救」人用的是「慈悲善念」,不是「反過來求他」。佛法是慈悲與威嚴同在的。我們可以在講真相中「順著」他的心講,從而一層層破開他後天形成的殼,可不是求他。路是自己選的,他就是選擇不歸路,你求他也沒有用。記的以前有地區有過這樣的做法,就是在真相的資料袋中都放上十元錢。我想這就是出於那種「求」你來聽真相吧,來聽我就給你錢,給你好處。

我們在救度眾生時,要牢記師父的話:「法是慈悲眾生的,但是威嚴同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用錢買人聽真相不是救人,因為人貪圖的是錢,而不是想得真相。邪惡之徒也會利用此事造謠說法輪功如何有錢、如何接受美國台灣的資助等等。我們做事一定要理智,要在法上,才能救得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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