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自殺」還是如何,對於楊景芬的死亡,盤錦市公安局那夥闖入她家的警察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任何正常的社會都會受到法律的審判與懲罰。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盤錦市公安局不法警察分別到家中綁架了大法弟子高秀鳳(女,58歲)、常青霞(女,40多歲)、周維榮(女,40多歲)、朱林(女,30多歲)、郭玉龍(男,40多歲)、孟慶梅(女,40多歲)、蒲玉(女,40歲)、汪友梅(8月20日被送回家)。
惡警非法闖入楊景芬家非法抄家、抓人時,只有楊景芬一人在家。雖然楊景芬的家人在門外,但惡警們不讓家人進屋。在楊死亡前,惡警們對她幹了甚麼?
據悉,這次非法抄家、綁架大法弟子的主要指使者是盤錦市公安局長楊振福。盤錦市曾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被致殘,不法警察從沒有給過任何說法,「對煉法輪不講法律」「打死算自殺」,這是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的一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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