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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大法弟子進京上訪前後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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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99年中共邪黨開始對法輪大法殘酷迫害,我當時住處的轄區派出所是遼寧省大連市沙河口區侯家溝派出所,派出所警察經常到我家裏騷擾我,逼我寫「不煉功的保證」,並與我當時的工作單位--大連第三儀表廠串通一氣,單位一位姓賀的科長以查驗我的身份證為由扣壓我的身份證一個多月,經多次交涉才要回。

2000年2月6日,我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詢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到這兒來還分煉法輪功和不煉法輪功的嗎?他二話沒說,就將我帶到警車上,送到了前門派出所,當時被抓的人非常多,緊接著就叫大連駐京辦事處的警察非法押到了建信賓館。

元旦以後,我所在轄區派出所又歸到大連市華北路派出所。2月8日,派出所姓羅的所長和一個姓李的警察將我們大連三人接回大連,並向單位索要了五千元錢,將我身上帶的一千三百多元錢非法搜走了,並被他們非法送到大連戒毒所。

在那裏,我見到了一個警察用鞋底抽打一位煉法輪功的學員的臉,由家村(高家村)的教導員宋軍(音)把一個小學教師韓學君的雙手朝牆上拍,使那位學員的手腫脹的像饅頭。3月31日,大連華北路派出所的警察王泰英向我家裏勒索三千元錢,將我送到了拘留所。

4月27日,王泰英又向我家裏勒索了三千元錢將我放回,前後一共勒索了一萬兩千多元錢,沒有任何收據憑證。

五個月後,王泰英又叫我每天晚上8點左右給他掛電話,不給掛就到家裏來騷擾。有一天晚上十點多了,王泰英到我家裏來,以所長要找我談話為由叫我跟他走,直到十一點,我一直沒答應他,他才走,門前有四個人在等著他,顯然是跟他一起來的。

2001年過年前夕,臘月二十八那天,王泰英又到我家裏要作筆錄,了解「情況」,對我進行騷擾。

同年4月19日,我被甘井子區華東路派出所綁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近三個月,於7月11日被非法關押至馬三家教養院。因為病危於2002年10月27日「保釋」。

此次進京上訪,戒毒所非法扣押我3060元現金。

自從2000年4月27日回家以後,單位不讓上班,並於2000年11月解除我的勞動合同,並從失業金中扣除5000元。

2002年以後,我所在的轄區歸春柳派出所管轄,華北路派出所改為香工街派出所。2005年的一天,春柳派出所警察找到我丈夫,叫我寫所謂的保證,說只要寫保證就從市裏「黑名單」上除名,再也不找你了。我不寫,華順街道就三天兩頭打電話不斷騷擾我,影響我的正常生活。

2007年8月14日,我到朋友家串門,被大連市國保大隊用萬能鑰匙打開朋友家的門,非法將我綁架,送到大連看守所。從8月15日一直非法將我關押到9月21日,最後被惡人非法定兩年教養,送到馬三家邪惡黑窩至今仍在遭受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在此呼籲全世界正義的人們,共同制止中共邪黨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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