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0日,遼寧省新民市大法弟子吳俊德與幾位同修在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隨即遭瀋陽市於洪區平羅派出所的惡警綁架。在平羅派出所,吳俊德受到了酷刑折磨,被打傷後住進了醫院。20多天後,傷還未痊癒又被劫持至於洪看守所繼續迫害。警方在沒有通知家人和親屬的情況下,對他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後又被加期至二年。
吳俊德被拘押在沈新教養院後為了抵制無理的迫害,曾經絕食抗議未果。
吳俊德生於1960年,年幼喪父,與母親艱難度日,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實在飢餓難忍時,不顧生命安危爬火車搶食物。由於長期生存在惡劣的環境下,養成了很多惡習,打架鬥毆,成為當地的一霸。喜得法輪大法後,吳俊德一改往日的惡習,遵循「真善忍」修煉自己的身心,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1999年7月江氏流氓集團無理的鎮壓開始後,吳俊德不顧個人的安危,義無反顧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討回公道。面對非法拘禁,面對暴力威脅,他從未妥協過。在他的心中,真善忍的信仰已超過自己生命的價值。
吳俊德被惡警綁架並勞教後,家庭經濟來源被截斷,妻子、女兒在為其冤案申訴時又背負重債。
2007年吳俊德回家後依法多次找到原工作單位錦州東車輛段要求恢復公職,但錦州東車輛段對此搪塞,推諉,至今未有結果,他只好到處尋找打工機會,艱難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