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大法弟子遭受嚴重迫害的今天,大陸的大法弟子不可能以修煉者的名義去捐款,而只能以普通民眾的身份在單位、街道捐款或個人名義向災區匯款,如果誰以大法弟子的名義為汶川災區捐款,肯定要遭到被抓捕、被關押的殘酷迫害。
1998年,山東某區大法弟子向江西災區捐贈兩千箱礦泉水(貨票收據) |
十年前的1998年,大陸遭受嚴重的大洪水災害時,大法弟子們曾紛紛以修煉者的身份捐款支援災區。山東某區一個小鎮,有幾位大法弟子,為了減輕救災軍民的疾苦,慷慨解囊,把他們積蓄的近五萬元錢湊在一起,購買了兩千箱淨化水,與北京「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繫,幾經周折,經過汽車、火車輾轉運送到了江西省,全部發放到了在江西省駐守大堤的山東濟南軍區的救災軍民的手中。
北京紅十字總會的感謝信 |
但是,其中一位捐款逾萬元的大法弟子,在1999年後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夫妻雙雙被非法關押進了勞教所,遭受了近三年半非人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