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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晚報》、《新文化報》惡毒攻擊和誹謗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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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2008年5月16日,《長春晚報》又以記者常婉的名義,編造謊言,無事生非,惡毒攻擊和誹謗法輪大法。此前,《新文化報》4月22日刊登了對法輪大法和法輪功學員進行侮辱性文章。

《長春晚報》署名記者「常婉」,就是「長春晚報」的「長晚」兩個字的諧音。《長春晚報》內部規定,所有惡毒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一律用「常婉」署名,怕法輪功學員找到他(她)們,給他(她)們上惡人榜和曝光。

《長春晚報》總編:柳寶祥,男,54歲左右,1999年至2006年期間,任長春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所謂的「慈善協會」副會長,兼長春市勞動服務公司總經理,主要負責將長春市的大中型國有、集體企業不能改制的,全部收到手下,然後用鐵的手腕將各企業全部賣光,工人全部下崗失業,老百姓稱他「大騙子」,市政府稱其「破爛王」。2006年被邪黨長春市委任命為「長春日報報業集團」社長(總經理)兼《長春日報》和《長春晚報》總編。

長春日報報業集團是1999年12月16日在《長春日報》的基礎上成立的。所謂的「集團』,最主要一點是方便邪黨市委頭頭們從中洗錢、揮霍等。中共邪黨有個騙人的規定,不許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而《長春日報》是邪黨長春市委機關報,當然不能名正言順辦企業了,更不能從銀行貸款了。

《長春日報》下設三個報:《長春晚報》、《長春商報》、《影視廣播圖書週報》,它們都參與了對大法的犯罪。長春日報報業集團成立後,一方面瘋狂迫害法輪功,另一方面瘋狂從長春市各大銀行貸款,現在的報社大樓重複抵押貸款數個億,遭多家銀行起訴,仍無力償還。有正義感的編輯、記者們,出國的出國、調走的調走、提前退休的退休,就剩下王小奇、范雲波之流仍在幹著出賣自己的良心,誹謗天法的惡事,還有那些被臨時聘任的編輯、記者們,一直在無知的幹著壞事。


主要相關人員如下:

《長春日報》、《長春晚報》、《長春商報》地址:長春市新民大街1002號(同一樓內辦公)
電話:0431─85649912;85611760。
郵編:130021

一、總編:柳寶祥,男,54歲左右,2006年被邪黨長春市委任命為「長春日報報業集團」社長(總經理)兼《長春日報》和《長春晚報》總編。

二、長春日報報業集團邪黨書記:張世傑,男,55歲左右,原任邪黨長春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三、《長春日報》副總編:王戈,女,53歲左右。
四、《長春晚報》執行總編:王小奇,男,50歲左右。
五、《長春晚報》副總編:范雲波,女,46歲左右。
六、《長春晚報》總編助理:郭中凡,男,35歲左右。


《新文化報》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6906號。
郵編:130022。
總編辦電話:0431-85374308;0431-96618(新聞熱線)。
網址:www.xwhb.net
信箱:XWH@public.cc.jl.cn QQ:100896618/msn:xwhb- 96618


一、《新文化報》社長兼總編:寇冠,男,55歲左右,吉林省白城市人。1978年畢業於白城師範學院,是文革後期知青推薦的工農兵學生;1980年─1997年,任《白城日報》所謂的記者、編輯;1988年─1998年任《白城日報》廣告部主任;1998年4月─至今被聘任在《新文化報》先後任行政部、校對部、審讀室、廣告部主任,邪黨支部書記,副社長、社長、總編輯。

寇冠的惡行:緊緊追隨惡首江澤民,曾多次網羅手下記者、編輯(註﹕都是臨時聘任的大中專學校畢業一時找不到工作的學生,隨時解聘)配合吉林省610 在《新文化報》上發表數十篇侮辱法輪大法和栽贓陷害法輪功學員的文章。此惡徒人品極壞,流氓打底,匪氣十足,據內部人士說,他為了擠走前任總編劉慶(註﹕其惡行明慧網多次曝光後有所收斂,後期不敢發表誹謗大法文章),採取卑鄙小人手段,曾當眾威脅劉說:「我叫你發表甚麼文章你必須發表」。劉與其申辯,他大怒說:「你信不信我能叫人整死你!」劉無奈離開《新文化報》。

二、《新文化報》副總編:孫進,男,50歲左右,屬於脅從犯罪。

三、吉林出版集團董事長:周殿富,男,歲數不詳。主要犯罪事實:是利用其手下的吉林省各出版社和報刊雜誌社,瘋狂編輯、出版和發行有侮辱、誹謗、惡毒攻擊大法內容的大、中、小學教材,光碟,以及各種期刊雜誌。

四、吉林省新聞出版局局長:朱彤,受邪黨吉林省委的直接指揮,積極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新文化報》由吉林出版集團主管、主辦,吉林出版集團的上級是吉林省新聞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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