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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釋放我的妻子李榮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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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我的妻子李榮梅是河北省懷來縣長城襯衫廠的一名下崗職工。2008年6月10日11點10分,河北省懷來縣國保大隊李兆華帶領5、6個便衣把我們夫妻二人從街上(我們自己做生意的攤上)在沒出示任何法律證件的前提下強行綁架走,說是到公安局問點事。

到了之後,李兆華讓人拿出《犯罪嫌疑人傳喚書》,讓我們簽字。我一看,是《犯罪嫌疑人傳喚書》,就沒簽。李兆華說:「不簽也行,只不過是做做樣子」。之後,李兆華把我和妻子分開在兩個屋子裏,讓我們交代,我想:「我也沒犯罪,交代甚麼呀」,就一句話也沒說。四個小時後,他們把我和妻子用手銬銬起來,還對我們拳打腳踢。之後又脅迫我妻子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我的電腦、打印機等一些個人財物和現金。當天夜裏還把我們用雙銬銬在暖氣管上。第二天我掙開了手銬從公安局跑了出來,有家不能歸,現我的妻子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懷來縣二台子看守所。原因是我們修煉了法輪功。

我們修煉法輪功是為了鍛煉身體、做好人。沒修煉之前,我患有不能生育之症,多方治療無效。修煉法輪功之後,有了小孩。大法給我們全家帶來了天倫之樂。我們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我上過學,對法律的一些條款還是知道的。《憲法》保護宗教信仰自由,中國《憲法》第36條宣布的宗教信仰自由至少包括如下內容:公民有傳播宗教信仰的自由,信仰者(無論是專職還是兼職)從事傳播宗教信仰內容的權利無須獲得來自政府機關的「許可」就可以自由行使,除非信仰者的行為觸犯了法律的規定,而被觸犯的法律規定必須是符合憲法的規範和原則精神才是合法有效的。

這些年來,法輪功學員不斷的被抓捕、綁架、判刑。有的法輪功學員從勞教所或監獄被家人接回家不久便死亡。而這些人被迫害的原因只是因為說了「法輪大法好」,只是因為沒有和共產黨統一思想或堅持真善忍不「轉化」、「悔過」。

面對這些,法輪功學員沒有選擇沉默。他們用最平和最和平的方式讓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停止迫害」。這是不違背常理的,也是不違法的。因為在任何不公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呀。這也是作為一個公民的最基本的權利。難道這也是罪,這就是反政府,這就是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

大的道理說多了,人們聽著也麻木了。可這裏我還是想和參與抓人的公安幹警、國安人員說句心裏話。我知道大家都是在執行任務。我們之間沒有任何仇恨與矛盾,大家都是為了糊口。可是,共產黨在這麼多年的歷次運動中總是拉攏一些人,打擊另一些人。運動完了,當時被拉攏的人又被當罪人判刑,以顯示共××的「偉光正」。從個人角度看,那會不會有一天誰又會利用這件事給被鎮壓者平反來樹立自己呢。不管可能還是不可能,鎮壓已經快十年了。毛澤東搞文革也不過十年。我想,這場對法輪功的鎮壓,也會隨著江澤民的退出權力圈而停止。而且你們開會接到的命令、文件誰簽的字、誰署名的?沒人。到時候真的出了事就拿辦事的人開刀。我真希望這惡夢趕快結束。我說這番話沒有別的意思,我們都是老百姓,請大家相互體諒一下吧。

另外,我也向李榮梅的親人、朋友、同事等說明一下。我們沒有罪。不要因為害怕或其他原因就相信了謊言。其實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的依據《刑法300 條》本身就是違反《憲法》36條的,違憲的法律當然是無效的,不能用的。「兩高」的司法解釋也越權無效。老人常說:上有天,下有地,中間有良心。我們即使不能發出聲音,心裏也要有桿秤呀。希望你們能多了解一些情況和真相,在又一次的政治運動中擺正自己的位置。

我現在有家不能歸,家有小孩念書無人管,老人無人管,沒有經濟來源,家裏又需要有人照顧。希望儘快釋放我的妻子。她的家人在等她回家。

迫害李榮梅的相關單位及個人:
懷來縣郵政編碼 075400
懷來縣二台子看守所所長劉玉峰 電話:0313-6235362  0313-6235554
懷來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趙貴成 辦:0313-6219771  13703133775,王官元(同一辦公室的,還有一個女的姓孟)
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610 防範辦
主任 李衛紅  辦0313-6860821、13503131816 李光輝
懷來縣政法委書記肖生龍 手機13582631122、小靈通6888055、家6238055
懷來縣公安局局長朱群德 宅電: 0313-6221805  手機: 13903131289
檢察院院長 李踐峰 13703136892
批捕科 許科長 13513235056
法院院長 劉幼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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