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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陰縣殷桂秋被迫離婚、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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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三日】二零零二年三月六日, 煉功受益的殷桂秋在湘陰貼法輪功真相小標語,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又被非法送進縣看守所逼迫放棄信仰,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殷桂秋非常堅定,邪黨人員就又威脅說:讓你丈夫不要你,看你怎麼辦。隨後,他們打電話給殷桂秋的親人,要他們與她決裂,逼迫她丈夫和其離婚,如果不離婚,親人子女升學當兵都不行。

就這樣,邪黨政府人員們把殷桂秋與她丈夫都帶到城關司法所見面,她丈夫說:「我們離婚算了吧。」殷桂秋不同意。司法所長陳建波說:「她不同意,沒有關係,我們可以裁定離婚。」國安大隊的人兇狠的對殷桂秋丈夫說:「她不離婚就必須寫保證,保證不學法輪功了。」殷桂秋丈夫無奈的說:「我父母年紀大了,兒女還需要照顧,我家裏離不開她啊。」

殷桂秋,今年四十五歲,湖南湘陰縣人,九八年六月幸得大法。在修煉前,她性格內向,滿身是病,覺得活著沒有意義。修煉不到三個月,殷桂秋的人生完全改變了,身體健康,心胸開闊,好像變了個人。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法輪功開始鋪天蓋地的迫害。殷桂秋看到有很多同修被抓,被迫害,自己也很怕遭受同樣的迫害,心裏很難過。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 殷桂秋做人的良心使得她和當地同修一起去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講清真相。剛到北京,就被乘警非法抓捕,送縣看守所非法關了三個多月。

在看守所期間,國安大隊和當地「610」威脅殷桂秋的家人,聲稱法輪功學員們與政府作對,強迫家人要他們寫保證不煉法輪功,不然還要影響家人。殷桂秋的丈夫嚇的不知所措,馬上找關係送人情,後來丈夫花了七千多元把她保回家。

零二年六月九日,殷桂秋被非法勞教半年。零三年冬季徵兵,她丈夫的外侄被征上了。殷桂秋丈夫的弟弟和縣政府逼迫說,如果殷桂秋堅持煉功,外侄就不能當兵。在各方面的壓力下,殷桂秋丈夫在她沒有同意的情況下,被迫決定離婚,不久,和另一位女人胡某某結婚。

殷桂秋從勞教所回來後,無家可歸,只好在娘家住了一個月,她去諮詢律師,律師說這樣的離婚是違法的,可以去上訴。於是,殷桂秋找到「610」和司法所長陳建波,告訴他們:「我現在無家可歸,是你們迫害的,我要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他們也知道自己錯了,請吃了飯,答應要殷桂秋家自己協商解決。過了幾天,殷桂秋婆婆給兒子打電話,要他和胡某某離婚,同時接殷桂秋回家了。當時殷桂秋要辦理復婚證,他們說沒有必要,兒女都大了。後來殷桂秋夫妻共同外出打工。

零六年元宵節前後,殷桂秋和丈夫商量,回家做點小生意,也好照顧父母和孩子。回家後,因為殷桂秋一直堅持修煉,丈夫在他家人的挑唆下,要她一人外出打工。零六年四月,殷桂秋在外工作,丈夫打電話說:「你別回家了,我們的關係到此結束。」殷桂秋急忙回家,誰知道他們說:「你還是要堅持煉功就別回來了。」並且換了鎖。從那以後,殷桂秋只好在外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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