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個人或家庭有精神病史的人

——對法負責就是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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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有的人把曾經得過精神病的人領到學法小組或到外面去講真相。別人給指出這樣做不符合大法時,還不以為然,理由是過去得過精神病,現在好了,「法大」,沒有事。

關於有過精神病的問題,我是這樣看,師父不讓做的事,就是不能做,不能以個人的想像為準,你認為沒有事,你怎麼知道沒有事呢?一旦被魔鑽空子,給大法造成不良影響,不好挽回。我們要對大法負責,師父不讓做的,你領著這樣的人做了,你就有責任,我認為責任還不小呢。

我記的關於有過精神病史的人,師父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是這樣講的。

有弟子問:有學員幾年前犯過精神病,住過院,但近幾年來沒犯病,現在他參加證實法的工作,是否我們建議他儘量少拋頭露面,低調在幕後做工作?

師:「這是好建議。如果有的學員把握不好自己、開始學法之前是有精神病史的,在家修可以。當年傳法時我一直講,有精神病的是不讓進場的;你學,我可以管,在家學,我誰都度;但是,不能夠進場。得使大法弟子的這個修煉環境能夠得到保障,不能受到干擾,所以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我不讓進場。有精神病史的學員在背後做點甚麼,講真相的事情可以少做或不做。」

我覺的小組學法點也是煉功點,也是大法的場。因為弄不好這裏也會造成影響,不時會有新學員來,還有大法弟子親屬及周圍人。新學員學法不深,大法弟子親屬有的沒學法。一旦出了問題,他們不理解,如果出去亂說影響就更壞。有過精神病史的人要學法可以在自己家裏學,有問題可以找對法認識深一點的同修到家裏切磋。如何對待個人或家庭有精神病史的這個問題,這不像講真相的方法,你認為這個方法好,他認為那個方法好,僵持不下的時候我們可以不執著於自己的看法。這是師父明確指出不能做的事,不按法的要求做,難免會給大法造成嚴重的損失。

我個人理解,從某一角度講,「修煉」就是看我們聽不聽師父的話,師父的話不就是法嗎?我們不就是要按照法去做嗎?當然,師父慈悲,看我們迷失了,不厭其煩的給我們講清道理,而我們往往受自己的觀念障礙著,認識不到,或不想認識。

有人說「法大」,沒有事。我不這樣認為。法大,法確實大。但是法大,是你聽師父的話,按師父的要求做,不是師父不讓你做的事你硬要做,師父也得遷就你。那就沒有章法、沒有規矩了,就成了個人為所欲為了。

在做好三件事上,我也遇到過有的時候自己對師父的要求不理解,動搖過,為甚麼動搖?就是因為用自己的觀念衡量了,不按法衡量了。現在回想起來,自己頭腦最清醒的時候,就是師父怎麼說就怎麼做。反過來說,不就是因為我們不符合法了才掉到迷中來的嗎?否則也就沒有修煉的事了,在迷中當然不可能明白所有的事。剛才說了,當然師父慈悲把法理給我們講的非常清楚,但是我們自己思想障礙嚴重,認識不到怎麼辦?那就理解了呢更好,不理解也要先按師父說的做。

還有人說,「現在救人緊迫,別考慮這些了」。我不這樣認為。師父教我們走的是一條最正的路,是無漏的路,是不讓魔鑽空子的路。一舉數得,既救人同時又修正自己的路。我們不能因為救人緊迫就忘了修自己,因為救人緊迫就不顧負面影響了。救人當然要抓緊,同時也要在救人中修好自己,走正路。單從救人的角度講,走正路也是為了更好的救人,走正路才能更好的救人,救人和修自己都重要。

反過來講,如果我們做的不正,一旦被魔鑽了空子,造成的不良影響,要做好多好多工作才能彌補,這樣的教訓還少嗎?

個人層次有限,體悟不深,謹供同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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