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
大法弟子郭淑豔是榆樹市職教中心的一名教師。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到本市公園煉功證實大法,被榆樹公安局政保科幾名警察綁架到拘留所,並非法罰金一千元。
在拘留所裏,每天早晨,管教對煉功的大法弟子都要打罵,用白色的硬塑料管子猛抽大法弟子,「叭叭」聲從一個號傳到另一個號,一次,管教們對堅定的女大法弟子想出更惡毒的招,在寒冷的冬天早晨,讓她們穿著內衣在外面凍,背雪。在伙食上更是苛刻,每日兩頓飯,都是吃不飽的玉米麵窩頭和白水煮蘿蔔條,每日還要交十元錢的伙食費。一次,郭淑豔在提審時候說,還煉功,被政保科的姓郭的警察打了一個大嘴巴。經過四十二天的煎熬,被迫違心的寫了「保證書」,於四月七日才被放回到家。
回到家裏才知道,丈夫為了她早日出來,每天都在托人說情,七、八十歲的父母,整天為她擔憂。幼小的孩子每天哭著想媽媽。最後她丈夫托人給當時的政保科長陳興國送去一千元錢,連請人吃飯,共花去三千多元。
被迫下崗
回到家裏,她找單位要上班,校長王保權說:「你不用上班了,」就這樣,她被強迫下崗,從此失去了工作,家裏的經濟負擔全都落在了她丈夫一人身上。
警察騷擾
下了崗的她滿以為在家能安穩過日子,可誰知警察和街道人員還不時的上門騷擾,尤其是二零零二年「三零五」電視插播後,騷擾更是加劇。一次,站前派出所警察李建豐和另外一不知姓名的警察又登門「拜訪」,詢問出生年、月、日和在紙上按手印,正趕上九歲的孩子放學回來,孩子趁警察不備,一把將紙搶下用火燒掉,警察將孩子告到學校,說孩子煉法輪功。二試驗小學的校長找到孩子,威脅孩子,說:「你再煉法輪功,就把你開除。」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這就是一個普通的教師,因學大法做個好人,就遭到失去工作的無理迫害,還把迫害延伸到家裏,讓一個普普通通的教師之家承受這不應有的磨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