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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瀘州市法輪功學員楊太珍遭綁架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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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2008年3月24日上午9點多鐘,四川省瀘州市53歲的婦女楊太珍步行去交電費,在路上被納溪區國安大隊一夥人綁架,國安大隊的人打了個電話給她家屬,便立即把人送往臭名昭著的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她家屬隨後趕到國安大隊,連個人影都沒見到;第二天上午再次去找國安大隊的人,得到的是一張勞教一年的通知書。

楊太珍被綁架之前幾天,便發現有兩人在她家周圍蹲坑,她走哪兒就尾隨跟蹤到哪兒。幾年來,法輪功學員楊太珍就這樣一直生活在邪黨政府人員製造的暴力恐懼之中,而那些所謂的政府人員則幸災樂禍,挖苦譏諷。

楊太珍,女,53歲,瀘州市納溪區永寧路社區居民,98年開始煉法輪功。此前,她患有風濕性關節炎、婦科病等多種疾病,經常吃藥,醫療費用每年數千元,由於沒有固定收入,常為昂貴的醫療費用發愁。煉法輪功後,她所有病痊癒,身體健康,至今十年,無需再吃過一分錢藥。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勤儉持家,孝順老人,愛護子女,吃苦耐勞,夫妻和睦,與人為善,從不惹是生非,一生沒罵過人、吵過架,連說髒話都不會,與左鄰右舍和睦相處。

然而,99年7月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給楊太珍的家帶去深重的災難。納溪區610、國安大隊、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相關人員與片區警察經常到她家騷擾,要她放棄修煉法輪功。她說她師父教她按「真善忍」修心性,不斷提高自己的道德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遠離一切背離「真善忍」的行為。法輪功學員遇到矛盾找自己原因,做事先考慮別人,和廣播電視上的宣傳完全相反。這樣好的功法為啥不讓人修煉?是不是各級領導不了解情況?

為了向上級領導講明真相,楊太珍1999年11月去了北京,可是到北京還沒找到信訪處,就被截訪的人截回來,非法拘留10天。截訪的人去北京用的1800元全部強制她負擔。從那以後,那些人便頻繁地去找她丈夫,那些人看她丈夫膽小怕事,可以利用來迫害她,便經常在她丈夫面前煽動造謠,挑撥她們的夫妻關係,對她丈夫進行各種恐嚇,致使她丈夫經常回家打罵欺辱她,有兩次差一點兒把她打死,她走投無路,於2000年8月再次去北京上訪,可是還沒上訪到就被截訪的人截回來,刑拘1個月。

2000年12月底,納溪區610、國安大隊。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與管段民警一群人,忽然闖進楊太珍家,把她綁架到糧油賓館第一期洗腦班進行為期一週的洗腦,強迫她接受廣播電視、報刊雜誌上的誣蔑法輪功的宣傳。那些所謂的執法人員,如警察楊正超等,在洗腦班上咆哮:「法輪功是政府鎮壓的對像,我們想怎麼整你們就怎麼整你們,下次你們再上訪,把經濟給你們掏空掏乾。」週末下午她沒再去洗腦班,納溪區「610」、國安大隊、街道辦事處十幾個人聚集在她家門外準備撬門入室抓人,驚動了周圍鄰居,她婆婆嚇壞了,趕快去把她丈夫叫回來開門,看著那些人把她再次從家中綁架到洗腦班進行無限期迫害(那個洗腦班辦了兩年零八個月)。她家就在洗腦班附近,他們都不讓她回家吃住;快過年了,楊太珍家要吃團年飯,她婆婆和丈夫去洗腦班叫那些人放人,他們便藉機扣押了她家的房產證。由於當地政府和執法機關這些人踐踏國法、知法犯法、蓄意敲詐公民錢財,楊太珍於2001年1月再次到北京上訪討公道,還沒找到信訪辦,又被截訪的人截回來勞教2年,在楠木寺勞教所受盡種種酷刑折磨。

2001年2月,楊太珍丈夫去向那些人要房產證,說盡好話求他們,他們死活都不還,還威脅如果不拿錢來就拍賣房子,硬要她丈夫拿了2.67萬元現金去交換,收錢後連張收條都不肯打,只給一張《安富街道辦事處涉及法輪功人員開支情況表(楊太珍)》,上面寫著:1、上次王小萍進北京費用5600元;2、王小萍去重慶費用2836.20元;3、周禎儒去成都費用1320元;4、袁麗華進北京費用5080元;5、趙大強進北京費用7092元;6、糧油賓館法輪功學習班3900元(楊太珍在洗腦班8天時間吃飯自己付了錢的,卻被勒索了3900元);7、紀委檢查涉及法輪功開支890元;8、合計:26718.20元。

2003年3月,從勞教所回家後,楊太珍受到納溪區610、國安大隊、社區居委會與管段民警更加嚴厲的管治,那些人經常給她丈夫打電話或叫去談話,要她丈夫嚴加看管,並恐嚇:對他們的所有行為一概不能對外講,更不能上訴,勒索去的幾萬元也不能伸張,否則抓到就是坐牢。每一次,中共那些人找了她丈夫之後,她丈夫回家都要打罵她。

2006年4月,楊太珍提兜兜上街買菜,撿到兩份資料放到菜兜裏,被跟蹤她的便衣惡警當場綁架,把她劫持到國安大隊非法拘留15天。2007年11月,她上街買菜,忽然竄出兩個便衣警察,在地上撿來幾張安徽省政協常委汪兆鈞致胡溫的公開信,說是她的,把她劫持到派出所,還叫來國安大隊的人,但當即把她放回了家。而在4 個月後的2008年3月,她去交電費的路上,忽然兩個便衣把她抓上警車,便立刻送往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關押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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