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給死人磕頭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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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八日】隨著正法不斷的向前推進,越來越接近尾聲,法的要求越來越嚴,但是由於受常人社會的影響,有些大法弟子放鬆了自己,不知不覺的做甚麼事就把常人社會作為標準了。比如:由於清明節有的家人(常人)要給死去的親人上墳、有的往家請「牌牌」紮房子,這樣一來,就有燒香、叩頭的禮節,作為大法弟子應該怎樣符合常人狀態,怎樣符合法的不同層次的標準,建議同修多看看師父早年給新學員講的《法輪大法義解》和《轉法輪法解》。

還有的同修對不殺不養的問題認識不清,其實同修已經好多次寫過這樣的文章,至今還有的大法弟子不是認識不清就是放鬆了自己,有的大法弟子家還在有貓有寵小巴狗的心不放,特別是老大法弟子還有。你寵,你愛當孩子在養,從人的角度講也不對呀。從修煉人的角度講,那就更不對了,你天天學法煉功,它在你的空間場,它不是得了靈氣了嗎?它修成了,不就是魔了嗎?而且《轉法輪》上一百零一頁不也說了這個問題嗎?動物在大法弟子家裏當兒子當女兒養活,這能是修煉人的心態和行為標準嗎?建議這方面法理不明白的學員多看看《精進要旨》和新經文,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救度世人上,因為那些世人才是你的家人、子女、親族,才是把你當成唯一希望的寶貴生命!

以上是個人所悟,不對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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