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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對丁振芳第二次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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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九日】2008年3月初,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大連法輪功學員丁振芳進行了第一次非法秘密開庭後,又於3月25日上午9:00,進行了第二次非法開庭。當家屬追問第一次非法開庭,為甚麼不通知家屬時,他們說不讓通知,再問就把電話掛上了。根本不理會家屬的苦衷。第二次非法開庭是在其家人多次追問,並說盡好話的情況下才,不得不告訴的。

3月25日上午九點過五分,丁振芳是被兩個女警架著,三個男警圍著,雙手反背、銬著手銬走下警車的。一下車,丁振芳就喊「法輪大法好!」上到了三樓308室。

十分鐘後,允許家人及其他不認識的五個人進入庭內。約在九點二十分開始,由審判員宣讀規則,說允許丁振芳為自己辯護。然後又一女檢察官宣讀起訴書,宣讀完畢,由負責庭審的女檢察官趙豔華詢問證詞。但詢問期間,只允許丁振芳答是與不是,根本不允許辯護。

丁振芳一身正氣,堂堂正正的回答詢問,她告訴詢問話人:「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我所刻的光盤全部是為了救人,要大家明白真相的。」接著法官用同樣的形式詢問了幾句,丁振芳同樣回答:「你們不應該審判我,應該審判的是共產邪黨。」丁振芳的回答又被他們阻止。這樣在審問無果的情況下,刑事庭法官王雪飛不得不宣布休庭,整個開庭只用了20分鐘,與九點四十分結束。

非法庭審前,警察給丁振芳打開了手銬,遞給她一隻凳子,讓她接著,家裏人只聽丁振芳說了一句:「我身體不好,胳膊抬不起來,手不好使。」因不讓家屬與她本人說話,不知道她在大連市看守所遭到了怎樣非人的折磨和迫害。

3月25日這一天,從整個非法庭審過程看,雖然不允許丁振芳辯護,但是法官的口氣已軟。據目擊者說,還看到保安接到一個外地法輪功學員打進來的勸善電話。

參與迫害責任人:
以下電話的區號為:0411

大連市政法委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育才街39號
辦公室:82758908 傳真:82709132

書記:張中  辦公電話: 82735000 宅電:83698262
副書記 綜治辦主任:呂東輝 辦公電話:82722780 宅電:84548001 手機:13304083966
副書記 :王琦  辦公電話: 82722880 宅電:82800318 手機:13604090009
辦公室主任:劉霞 辦公電話:82758913 宅電:82221105 手機:13942889999

都本有:大連市政法委副書記、維穩辦(原610)主任
地址:西崗區新開路87號金福星大廈八樓
辦公室:83767128、83767676 手機:13904269099 家庭電話:83696369

劉晶:維穩辦副主任
辦公室:83767610-8160 宅電:84664176 手機:13384117032
家庭住址:沙河口區杭州街86號1-5-2

馮衛民:維穩辦綜合處長
辦公室:83767610-8058 宅電:82210736 手機:13332276755
家庭住址:中山區高尚路65號2-17-3

負責丁振芳事情的法官:王雪飛 0411-82793050
中山區檢察院:趙豔華 0411-39866306

大連市中山區法院

地址:大連市中山區天津街58號
郵編:116001
電話:82802280
傳真:82639875

院長  畢鳳有    82793001   82802287
院領導
劉文波        82793002   82802278
董國建        82793003   82638670
於遠明        82793005   82802292
安學良        82793006   82802299
辛振武        82793007   82802277
張軍         82793008   82634718

刑事庭
楊連環(庭長)    82793051
劉洪斌 (副庭長)   82793052
劉建國    82793037
滕金橋    82793038
姜曉紅    827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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