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真是巧合,其實是安排的,只是我當時不悟。我回城時在鄉間的公路上等車,一輛轎車在我附近停下,走下一個人正好是我表妹的大女婿。我的正念叫我跟他講真相勸三退,可我馬上又動了常人一念:車裏坐著的人等他呢,他又是個醫生,肯定有急事,不能耽誤他的時間。完全用常人的思想思考問題,完全走入常人思維裏去了,所以跟他打過招呼後就讓他走了,沒跟他說三退的事。當時也覺得不對勁,沒有多想,安慰自己,以後還有機會吧。三個月後,傳來噩耗,他得急病去世了。這時我才痛恨自己錯過一次救人的機會,深感後悔內疚。師父法身把有緣人安排到我面前,我沒有抓住,錯過時機,造成了遺憾。
我為甚麼會錯過這難得救人的機會呢?就是這人神一念之差。在我頭腦中人神較量時,我動了人念,沒有了神的正念,怕耽誤常人中的事,引起反感,對自己產生不好的印象。還是出自於維護臉面的虛榮心,歸根到底還是私字作怪。有甚麼事比救人的事更重要呢?就是我平時學法不紮實,沒有修好自己,不能時時事事保持神的正念。
這幾天,這件事經常在我腦中出現,揮之不去。我寫此文希望同修們吸取我的教訓,後悔自責沒有用,抓住一切機會正念救人。不當之處,請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