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走出「我」,不是大家不想走出「我」,一是沒有完全看清「私我」的表現形式;二是沒有一個正確的思想。
那麼,這個「我」,是怎麼回事,在現在這個時期,它還有哪些不易覺察的表現呢?大法弟子已經在迫害中走過了八年,每個堅持到現在的大法弟子,都形成了一套個人認識,這種認識是建立在「成功」的基礎上的,觀念支配人的行動,實踐中又加深對觀念的執著,由於是在修煉開始後沒注意而形成的,很多同修都察覺不到了。
有的同修執著於自己的心性,有的執著於自己的悟性,有的執著於自己的智慧,認為本地的形勢一定得這樣;認為別人的證法形式不安全,認為四平八穩的做事方式才是可靠的等等等等,我發現,這已經嚴重的障礙大法弟子救人,形成整體。在個別地區,對自己認識和觀念的執著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拉山頭搞對立了。
那麼,怎麼正確認識這一切呢?最根本上,那是因為師尊給我們留下了大法,宇宙的本源,法不變,才能衡量出人的心變了,所以生命能不斷歸正,修補不足,所以我個人認為,一切「以法為大」,做任何事都要先考慮法。
在今天證實法中,有的同修不配合,不願配合,更有甚者,說「達不到目地」。我覺得,是達不到你的心性、悟性。可是法不是這樣的啊,宇宙是有層次的,不同的層次有不同的表現,不同的心性有不同的表現,無形更是無固定的形式,哪一個不在法上呢,當然,神神叨叨的除外。所以我認為,我們大法弟子今天證實大法,應該能包容一切心性,一切悟性,不是改變你的,而是我能以法為標準自己怎麼做好。如果大家都能圓容法要的,都是為整體的,為救人的,為別人的,這種為他的心就能在下一步中有一個重大的突破。
以上是個人所在層次的一點認識,淺談幾句,供同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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