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她還是不能從正面認識法輪功到底是甚麼,麻木地幹著迫害大法的事。
我第二次見到她是在二零零七年,我因為堅持修煉大法,再次被非法勞教。一次,勞教所搞了個活動,讓每個人寫幾個個人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在這一活動中我再次跟她打過交道。我將自己對勞教所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不合法和自己要求立即被無罪釋放的要求寫下來。警察在念我的條子時有少數吸毒人員在譏笑我的要求。
當場有吸毒人員問這位年輕女獄警:法輪功到底好不好?
那位女獄警當眾這樣回答:「法輪功已是不爭的事實。」於是,再沒人笑我寫的要求了。
我想,這位年輕女獄警認識上的轉變,一定與獄中大法弟子的艱苦付出、與國內外大法弟子通過各種途徑向勞教所及這位女獄警本人勸善、講真相,也與大法弟子們的正念鏟除黑窩的邪惡因素有很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