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依法無罪辯護 西安區法院草菅人命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趙柏亮、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四位法輪功修煉者。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非法開庭,法院外公安警察和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對一百多名親朋好友和煉功人施以驅趕、呵斥、拍照、錄像、推搡、毆打、綁架,拒絕他們旁聽,最終非法拘捕了三十多人。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趙柏亮五年,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三位法輪功學員四年。
六月三十日下午一點多,火炬派出所非法抓捕大法學員趙柏亮及其岳母張玉華,家裏僅剩下趙柏亮坐月子的妻子和出生僅四天的小兒子。同一天下午,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彭福明、穆稜國保等,在牡丹江市西三條路隆門市場,欲抓世人大斌(不是法輪功學員)時,看見大法弟子李海峰,綁架了李海峰。 七月二日,在牡丹江做生意的雞西市法輪功學員李永勝被綁架。
在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的非法庭審中,為了講清上述四位修煉人突遭綁架後的全部事實真相,依照法律澄清法輪功修煉者與犯罪無關,四位家屬聘請了北京及省內四位律師為其做公正辯護,律師經過會見當事人和閱讀全部案卷後,對四當事人認真調查後,一致認定作為當事人的法輪功修煉者,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當庭為其作無罪辯護。
作為第一辯護律師的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韓志廣律師,在辯護中本著依據事實、法律至上的原則,發表了辯護,最後總結時說:
「本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趙柏亮雖然實施了起訴書指控的一些事實和行為,但那是為了他個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觀上並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觀上也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其行為並不符合我國刑法有關犯罪的構成要件。而眾所周知,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罰原則,也是我國刑法的重要原則。因此,本辯護人認為並真誠希望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趙柏亮依法判決無罪,以使依法治國的憲法原則在本案得到充份體現。」
律師唐吉田表示,最近我們一直在說一個問題,究竟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當局搜出「九評」(即《九評共產黨》),就說是「反動」、「反政府」,這種詞語根本就不是法律概念。世界上沒有任何政府、政黨是不能被人批評質疑的。如果當局不同意「九評」中的觀點,那你就讓大家看看,自己辨別嘛。當局說瀏覽境外網站是犯罪,其實他們浪費納稅人的大量錢財封鎖網絡、圍追堵截屏蔽各種信息、阻撓大家行使自由權利,這種行為才恰恰是違法犯罪。那些對理性平和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打壓的人,才是破壞法律實施的犯罪者。
這次非法開庭才知道李永勝、李海峰被上繩酷刑迫害。李永勝當庭陳訴,國保大隊彭福明讓我說別人放在我這裏的東西是李海峰給的,承認了就放我,並且給我上繩,(就是從兩肩膀開始用繩子勒緊,一圈圈纏勒至手腕處,然後把兩臂背到後邊,再用繩子吊起來)一次性吊起一個半小時之久,受不了我就認了。李海峰在被關押期間,被國保數次上繩。李海峰當庭陳訴:國保給上繩上到極限。問:甚麼是極限?李海峰示範極限狀。問:有甚麼證明?李海峰:有傷痕在身。現在都過去近五個月了,仍有傷痕在身。
而且彭福明已不是第一次上繩酷刑迫害大法弟子了。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大法弟子趙建國就被彭福明上繩二次折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趙建國等強行拖入派出所,當晚送往看守所非法關押。趙建國抵制迫害,不穿號服,被看守所管教「定位」、強戴手銬、腳鐐迫害。國保惡警將其弄到市國保,惡警們輪班「審訊」,數天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在非法審訊中,叫國良的惡警一腳將趙建國的牙齒踢掉;惡警彭福明給趙建國上繩二次折磨;喬平用鞋底抽趙建國的嘴巴子,並且以勞教相威脅恐嚇。
西安區法院非法庭審結束時間是當天的中午十二點半左右,參加旁聽的親友出門後發現院外空無一人,就打聽站在這裏的人哪去了,家屬找到法院的法警最後得知人已被綁架到公安局,家屬與親朋二十餘人先後到牡丹江市委,政法委、人大、公安去要人,均遭拒絕。特別是政法委的接待人說:上級有話,法輪功的事一律不接待;市長的熱線電話始終忙著,無人接聽。
當天三十多人被關押在牡丹江市公安局一樓審訊室,室內四週的牆壁都是用棉布和海綿包裹、室內設有的刑具有鐵椅子、地環、鐵敦子、鐵鏈子等。從進屋以後這些人反覆連續的被叫出問話,第二天才讓大家吃飯。他們問及的問題是:去法院是誰組織的,是誰通知你開庭的,和誰一起來的,雞東雞西開庭你們去了嗎?有人問:我們要求旁聽為甚麼抓人?警察說,你們是聚眾。又問:甚麼叫聚眾?聚眾違反哪條法律?警察無言以對。
男性家屬和修煉人都被警察暴打過,有不回答問題時就加重迫害,有的把臉、眼睛打得青腫,有的衣服被撕扯壞。在公安局一樓審訊室的人都被非法關押五十二小時,晚上沒有報名的都被送往牡丹江看守所迫害至今。
從十一月二十八日到三十日,幾個地區的公安警察都到尚未回家的法輪功學員家裏騷擾和搜查,掠走大量私人物品。哈爾濱兩名法輪功煉功人在牡丹江公安局國保大隊都被用過刑。
十二月二日,家屬去牡丹江法院要人,出來後兩名家屬被兩輛轎車跟蹤很長時間;被非法關押人的家屬去牡丹江公安要人時問國保的人,我們家的人不就是來聽聽嗎,怎麼給抓起來了還不讓見呢?國保的人說,辦案期間不讓見,隨後給家屬兩張刑事拘留通知單,告知家屬一個月以後再說。
對於當局肆意在法庭外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親友,韓志廣指出,他們只是旁聽,並沒有造成社會危害的行為,當局這樣抓人是違法的。他說:「我們當時在法庭內,不太了解具體情況。但是庭審前在法院外看到很多民眾前來要求旁聽,開庭後都不見了。後來聽出租車司機說,他們都被警察抓走了。」
唐吉田律師指出:「『610』凌駕於司法體制之上,搞階級鬥爭這套落後的東西,這是非常荒唐和猖狂的,也是嚴重違法的。警察聽任『610』這種無權機構的命令抓人,而且在沒有任何手續、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公然抓人,這是對公眾權益的肆意侵犯,是一種違法行為。作為當地法院,雖然是他們不一定主導此事,但沒有有效保證旁聽權利,反倒讓旁聽者的人身自由受到肆意侵犯,因此法院也應該承擔一定責任。」
唐吉田表示,作為家屬,一方面要找相關機構,包括「610」、市政府、政法委、檢察院、公安局,以及地方人大等機構,繼續找他們要人,直接去找他們要人,同時還可以提出書面申請,要求限期答覆。同時尋求境外媒體援助。
他說:「如果公安局繼續羈押相關人員,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那就對具體責任人員以及相應的機構進行控告,控告他們涉嫌非法拘禁罪。」
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第二看守所的有:哈爾濱的顏成山、張亞清;牡丹江的馬素芬;雞西的王淑香、趙秀豔、張培增、王克(音)君;密山的王愛平、王愛玲;8510農場的李崇俊。從牡丹江被遣返回原地,非法關押在雞西第二看守所的有:張翠清、李項(音)娥、趙春豔。
二、寧安市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周秀慧等
黑龍江省寧安市法輪功學員周秀慧等,因發真相材料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七個多月,於十二月二日上午八時被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周秀慧、丁淑華、周秀慧、丁淑華、李豔波、司機都為自己作無罪辯護,開庭不了了之,就休庭。
現已得知,寧安市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周秀慧(五十多歲)七年,丁淑華(六十二歲)六年,孫霞(五十多歲)五年半,李豔波(五十多歲)五年。法輪功學員周秀慧絕食抗爭,惡人灌鹽水,她身體非常虛弱,家屬找「610」,不放人。她們只是做好人,讓世人明白真相。
三、牡丹江第二中學教師宮呈閣被穆稜市法院誣判
穆稜市法院九月十日非法開庭,非法審判被綁架的大法弟子宮呈閣、吳國利、賈昌民、孫發、趙建國等六名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宮呈閣、趙建國等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揭露了國保、檢察院、法院的違法行為和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當庭法官被揭露的理曲詞窮,草草收場。
現得知,穆稜市法院誣判大法弟子吳國利五年,宮呈閣、賈昌民、孫發、趙建國等大法弟子三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在牡丹江租住的穆稜法輪功學員吳國利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看守所。四月三日早,吳國利被國保大隊周新生等從號內提出,臉被蒙上,晚上才送回,迫害情況不詳。
吳國利也是多次遭綁架迫害。在牡丹江四道勞教所被非法勞教期間,惡毒警察所長趙貫英、副所長高延福、隊長王學文親自授意勞教人員背地裏迫害法輪功學員。
王長彥,男,三十六歲(二零零二年)寧安市(縣級市)莎蘭鎮人,將近一米八個頭,很壯實;鄭海鵬,穆稜市(縣級市)馬橋河鎮人,一米七個頭,二十多,還有另一個不知明的勞教惡人,三個勞教犯人先對法輪功學員吳國利(從鐵路看守所轉來的下城子鐵路職工)進行輪番毆打,強制吳國利讓其長時間對著牆罰站,而且一下都不能動。長時間的罰站使吳國利昏厥過去,這還不算完,更大的迫害還在後面。
遠在黑龍江省綏化勞教所的管教指導員穆成田,打來電話,秘授綏化勞教所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經驗」。
第二天,三個勞教犯惡人將吳國利強行拉到沒有攝像頭監控的房間內,用木方板凳腿做刑具,抽打他的雙膝,吳國利的雙膝被打的紅腫。惡人將粉筆夾在吳國利的十個指頭間,攥住他的雙手並且用力掰捏,手指間的粉筆都被捏得粉碎,十指連心,鑽心的疼痛使他喊出聲來。這樣仍然不能讓吳國利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三個勞教犯人扒光吳國利的衣服和褲子,強行將他按倒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三個人輪番穿鞋子在吳國利的腿上踩踏,在強力的踩踏下,吳國利的腿部肌肉嚴重的拉傷,過後雙腿都是紫色的。三個勞教犯一看還是達不到目的,用了更加陰毒的「壞招」把手指甲伸到吳國利的兩肋處,在吳國利身上抓撓,讓他發笑,這一笑,肌肉就放鬆了,勞教犯人的手指就扣進兩肋中間的肉中,那種穿心的疼痛是沒有經歷過這種酷刑的人想像不到的,多少年後吳國利的兩肋表皮處還留有傷疤,這就是當年三個勞教犯人的犯罪罪證。
零六年二月十二日,吳國利在家時,被穆稜市下城子派出所惡警用萬能鑰匙破門而入,遭綁架,被八面通國保大隊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七日,宮呈閣遭綁架,異地關押在穆稜看守所。近日,宮呈閣被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穆稜市第一看守所。僅僅因為堅持信仰真、善、忍,已多次遭到綁架迫害。
大法弟子宮呈閣,牡丹江第二中學教師,大學畢業,數學專業教師。曾被非法勞教關押在牡丹江勞教所,後轉到黑龍江省雞西市勞教所關押一年,後又被送到黑龍江省綏化市勞教所關押。見過他的人都說每次見到他,都是被抬著出來。2003年4月24日,在雞西市勞教所,因法輪功學員不配合惡警們的要求,勞教所政委王洪武,大隊長朱立俊,副大隊長王海富,中隊長祁敏等惡警帶幾十人,帶著電棍繩索衝進監舍,對法輪功學員宮呈閣等大打出手,把宮呈閣等架出監室,瘋狂的毒打,其中宮呈閣被打的最慘,宮呈閣腳趾被打黑,遍體鱗傷。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宮呈閣在牡丹江第二中學上班時,被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陽明分局以找談話為名綁架至市公安局,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經家屬上公安局要人,惡警索要罰款後才放人。如今又遭綁架,異地關押在穆稜看守所
四月十一日,法輪功學員趙建國再遭綁架。在去年11月12日上午,柴市派出所將法輪功學員趙建國、朱秀華等綁架,他們在看守所被酷刑「定位」迫害。國保惡警將其帶到市國保大隊,惡警們輪班「審訊」,數天不讓睡覺,不讓休息。在非法審訊中,一個叫國良的警察用腳將趙建國牙齒踢掉;警察彭福明給趙建國二次上繩折磨;喬平用鞋底抽趙建國的嘴巴子,並且以勞教相威脅恐嚇。
四月十日,在牡丹江租住的法輪功學員孫發被牡丹江國保大隊在西安區菜庫附近綁架。
2008年4月11日,五星街道讓賈昌民去街道一下,賈昌民去了。九點鐘左右,兩名市局警察協同柴市派出所趙明哲和花園社區居委會姓趙、姓米的辦事員,到賈的住處抄家。
目前,國際社會對中共惡劣的人權狀況、尤其是法輪功修煉者的被迫害,不斷發出強烈的譴責,國內有越來越多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公檢法工作人員也逐步認識到,即使按照現行的法律,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勞教和判刑也沒有任何的法律依據,沒有任何一個有效的法律文件規定法輪功是邪教,對法輪功學員是類似文革甚至更甚於文革的政治大迫害。
牡丹江地區各市縣公、檢、法的官員違心的聽命於「六一零」,把司法公正與職業道德扔在一邊,為自己執法犯法再添罪證。在此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參與者,請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補罪。否則當中國及全世界正義力量清算中共這個邪惡幽靈時,你們就將成為中共罪惡的承擔者,受到法律嚴懲的同時,也將作為迫害善良的罪人被永遠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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