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遼寧某地一次法會的召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最近我地區召開了一次自「七•二零」以來比較正規的、莊嚴神聖的法會。由於這次法會開的比較正規,大家一致認為應該寫出來寄給明慧網,如有不對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一、準備工作。在《第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書面心得交流會》截稿並要召開之際,我地區同修們震動很大,於是我們決定召開地區性法會。我們按照師尊對法會的要求,法會必須寫稿,還要審稿,堅持師尊給我們留下的法會形式。發動大家積極參與,爭取人人動筆,連不識字的老年同修由別人代寫。人人發言,先在學法小組念,再到大組發言、篩選。選上的稿件由「審稿小組」審稿,最後選出十二篇在法會發言。

二、法會召開。先由幾位同修選場地、布置會場。為了安全起見,具體召開日期在前一天通知,具體地點只有幾名同修知道,通知大家指定地點,有專人接。時間是晚五點可陸續入場,最晚不能超過七點。並建議大家遵守法會紀律,保持安靜,注意修口。

晚七點前,大家陸陸續續步入會場。前來參加法會的同修表示對師尊的尊敬和對同修的尊重,都儀表整潔,有的女同修還穿上了新衣服。在這莊嚴神聖的會場、在這無比珍貴的時刻,大家的心情無以言表,望著師尊的法像,任憑淚水無聲的流淌。先來的同修坐下後就開始發正念,清除一切干擾因素,雖有近百名同修,但沒有人走動、沒有人交談,大家都靜靜的坐著。

七點整,法會開始,第一位發言的是位六十七歲的女大法弟子,她主要講從二零零四年走出來面對面講真相、勸三退,到現在已勸退二萬多人,我們這個小市每三天一個集,她不管嚴寒酷暑、風天雨天,集集不落。在講真相救度眾生中,明白真相後,有的給她作揖、鞠躬、一遍遍的道謝,有的依依不捨。也遇到過威脅,要打手機報警,謾罵、嘲笑,挨過打,被打嘴巴、胳膊、腿都踢青了。有一次遇見兩個便衣以「三退」為名把她騙上警車,送到看守所,她就給看守所警察講真相,勸退四人,十天後解體迫害。

第二位發言的大法弟子主要講從二零零零年邪惡鋪天蓋地瘋狂打壓的形勢下,她自制真相標語,刻鋼板,油印標語。用彩色藝術紙手寫標語四萬多張,貼滿大街小巷。僅二零零五年大年放假七天她手寫了五百多幅大小不同的真相標語,大年三十晚上她們不看禮花、彩燈,而在彩燈柱子上貼標語,她們貼的標語覆蓋了小城的四分之三。

另一位年輕的女同修,她講她初中畢業後是師父賜給她令人羨慕的工作,除不多的固定收入外,還有中間業務收入,她將這筆錢捐獻給資料點。儘管家境貧寒,從不動這筆錢,二年來共捐款二萬多元。

再一位發言的大法弟子談在零二、零三年邪惡虎視眈眈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形勢下,她跨省、市、如大連、盤錦、哈拉爾、瀋陽馬三家、大北監獄等地區幾進邪惡魔窟陪同被迫害同修的家屬要人,要被非法扣押的錢,給那裏的警察講真相、營救同修。惡警幾次要綁架她,在師尊的加持下她都化險為夷。作為大法造就的生命,邪惡的伎倆只能錘煉她的意志。

這位大法弟子在零二年貼標語被綁架又被勒索五千元錢,闖出魔窟後她認識到應把這筆錢要回來。她為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不能讓警察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罪,三次去公安局講真相,在正念感召下,局長客氣的叫她「大姐」,並讓財會退還她五千元錢。

另一位發言的同修是七二零以前的輔導員。零三年秋,他想到昔日的老輔導站長、輔導員還沒有走出來的,他有責任喚醒他們。他挨家挨戶把他們找出來,頂著巨大壓力組織一次交流會。這些昔日的輔導員從開始到結束一直在流淚,都表示要走出來匯入正法洪流中。他為當地形成整體形式默默的圓容著。零七年十一月他兒子結婚前,他家鋁合金玻璃窗上開了婆羅花。婚慶當天他家牆上師尊的法像和法輪圖形依然高掛,門前貼的大法真相對聯喜迎八方來客。

這十二位同修的發言都具有代表性,代表著本地區大法弟子可歌可泣的、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中的動人事例。參加法會的同修們都專心致志的聽著,會場靜靜的,只聽見發言同修的不能太大的聲音。

很多同修都流下了眼淚,有一位因病業坐輪椅參加法會的老年同修,一直流著眼淚聽完。晚上九點半法會結束,同修們分批靜靜的離開會場。在開會期間沒有一個人遲到、早退,大家都自覺遵守法會紀律,都非常珍惜這次機會。

三、後記。法會結束後,參加協調這次法會的同修們一起交流一下,總結一下,大家一致認為效果還是比較好的,有一些沒走出來的學員這次也來了,大家普遍受到觸動。我們這次法會也是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邪惡的舊勢力把我們集體學法、集體煉功、開法會的環境破壞了,我們就不承認它的安排,連舊勢力本身都不承認它,堅持師尊給我們留下的正法之路。同時在這過程中也去掉我們及全體同修的怕心。

師尊講:「人類的歷史不是為了當人為最終目地的,人類的歷史也不是給邪惡逞兇的樂園。人類的歷史是為正法而建造的,大法弟子才配在這裏展現輝煌。」(《致二零零五年歐洲法會》)其實一切都是師尊在做,只要我們路走對了,我們去做,師尊就在加持我們,信師信法,我們就一定能做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