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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胡火英被非法判刑 遭監禁幾近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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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2008年3月,江西省都昌縣國保大隊長張世新帶領惡警詹美茂、方長根等四、五個人,再次綁架了法輪大法弟子胡火英。在奧運前,都昌縣公檢法又對胡火英秘密非法判決有期徒刑4年。現在胡火英在江西南昌市女子監獄第三監區被迫害。

自1999年7月以來,大法弟子胡火英經歷過多次非法拘留、勒索罰款、非法勞教,以及丈夫在被迫害中離世的痛苦,仍然頑強的堅持著真、善、忍的信仰。記得2008年年初時,她身體棒棒的,紅光滿面,看書都不用戴眼鏡。50來歲的她,在南昌女子監獄半年就被迫害得身體虛弱,精神不振,雙眼幾近失明。經獄醫檢查,兩眼已經不能正常視物了,但是獄警們仍然不放過奴役她。胡火英唯一的女兒,在南昌某高校讀大三,孤苦伶仃,眼看年終已到,生活費都無著落,只想留校過年,這樣離母親被非法關押的監獄近一些,與母親相互給一些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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