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省臨澧縣吳傳英被非法判刑八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三日】大法弟子吳傳英,是湖南省臨澧縣供銷社下崗職工。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她先後六次被邪黨綁架關押。二零零六年三月縣秘判三年,她以絕食抗議迫害。在強迫打吊針時,從醫院正念闖出,流離失所在外,半年後再次被綁架,並被非法判刑八年,至今在長沙女子監獄受折磨。

吳傳英原患有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肩周炎、腰椎盤突出、頸椎骨質增生,神經官能症等八種頑疾,病痛折磨十多年,痛不欲生,吃過老鼠藥輕生未成。九九年三月得法煉功,她明瞭人生意義:重德向善、返本歸真。此後,她心身淨化,判若兩人。

二零零零年二月,在大法遭魔難,世人受毒害,同修遭關押之時,她不畏生死,走上天安門喊出心聲:「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被縣公安綁架關押在縣看守所,經受了十天十夜的腳鐐手銬的酷刑迫害,爾後被非法勞教一年,經勞教所醫檢拒收,縣「六一零」警察把她關進縣拘留所竟達兩年半,因不服關押絕食,奄奄一息才被釋放回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吳傳英在一年之內竟遭四次綁架,被強迫洗腦,因不放棄信仰,被非法判刑三年,她採取絕食抗議,二零零六年四月在醫院被強迫打吊針時,她正念闖出,流離失所在外。半年後,再次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八年,投入湖南省長沙女子監獄強迫洗腦,受盡折磨。身心受到極大摧殘,身體迫害致極度虛弱。二零零七年轉入縣看守所。

吳傳英在看守所堅持背法煉功講真相,身體慢慢得以恢復。二零零八年某月縣「六一零」又將吳傳英送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