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發揮協調配合在證實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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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首先向尊敬的師父問好!向全世界大法弟子問好!

師父在《零四年亞太地區學員會議上講法》中說:「要把大家都能夠協調在一起,不斷在法上提高,形成一個正的環境,使大法弟子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抑制迫害這些證實法的事情做的好。」正法修煉已到了最後,面對邪惡的「迴光返照」、「瘋狂」假相,各地區同修如何協調配合好,形成一個強大的整體,更好的救度眾生,證實大法,就顯得尤為重要。為此,想就我地區近幾年正法修煉中在協調配合上的一些體會寫出來,意在和同修交流切磋,共同提高,共同精進。同時,借「第五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之機,把我地近幾年來證實大法,救度眾生的概況向師父、向同修作個彙報,不當之處,敬請指正。

一、協調配合形成整體

回想九九年迫害開始當初,我地是本市受迫害最嚴重縣之一。「七•二零」前,當地得法修煉的人數在周邊縣是較少的,只有五、六百人左右。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後,同修們一批、一批,三三倆倆的進京證實大法,或者是在當地站出來證實大法,講清真相,好些同修多次被非法關押(最多的近十次)。從九九年「七•二零」至零三年的四年時間內,被非法判刑、勞教的達四十多人次;被非法關押、抄家、罰款的就有四百多人次。在那幾年裏,本地的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等關押大法弟子的場所,幾乎沒有斷過大法弟子。面對如此邪惡的迫害,大家都知道要做好三件事,也都根據自己對法的理解做著三件事,但並沒能很好的抑制邪惡、制止迫害,仍然不時有同修被綁架、關押迫害。特別是每逢節假日或是邪惡認為的「敏感日」,邪惡公安總是採取欺騙、綁架手段非法關押一部份同修(邪惡認為的掛了名的),關押時間少則半個月,多則二月以上,嚴重的阻礙著眾生的得救。

隨著學法的深入,認識不斷提高,不少同修走在一起交流時談到了一個問題:三件事雖然都在主動做,但是較散,沒有整體的感覺,達不到很好的效果。當認識到這個問題後,當地幾個同修便主動的承擔起了本地的協調、聯絡工作。當然,並不是每一位協調同修在一開始就願意承擔協調人工作的,但同修都能及時用法來歸正自己:做協調工作也是修煉;怕做不好、怕承擔責任也是一顆人心,又是正念不足的表現;不想出頭露面隱藏的是怕心,更是一顆人心──私心;既然有同修找到我、信任我,既然有這方面的特長,既然形成整體需要,那就做。而且從法中我們知道,每個大法弟子在哪個時期做甚麼事情都是有安排的,所以有人推薦誰做協調人,應該說也不是偶然的。就這樣,於二零零五年初,由幾個同修擔當起了我地區的協調人工作,形成了當地的協調人小組。在協調人小組中根據每個人的情況,從學法小組到資料點及其它證實法的各個項目的協調工作都作了大致分工,其中一同修負責總協調工作。

協調小組成立後,通過學法和與當地同修的切磋交流,找到了我地區在正法進程中的差距,最突出的表現:一是學法小組沒做到遍地開花;二是資料點較少,不能滿足當地同修講真相救度眾生的需要;三是沒及時揭露當地邪惡,使邪惡得以繼續行惡。我們認為這三個方面的問題對本地證實大法,救度眾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須及時解決。我們的做法是:

1、恢復建立學法小組,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九九年「七•二零」以後,本地只有兩個組堅持集體學法,沒做到遍地開花。而集體學法、集體煉功是師父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修煉形式,作為大法弟子就應該聽師父的話,走師父安排的路。針對大陸現狀,我們採取就近三個五個、七個八個組織起來,有條件的同修主動提供學法場地,學法小組很快就建立起來了。也有的小組行動遲緩一些,雖然都想集體學法,可都不願提供場地,當有同修認識到不願提供學法場地是「怕心」,且是一顆很大的「私心」,應該修去,就主動提供場地供大家集體學法。於是,我地的學法小組就這樣很快的恢復建立起來了,每個學法小組都有一、兩個小組召集人(也叫學法小組協調人)。各個學法小組根據本組學員情況,有的一個星期集體學法一次,有的一星期兩次,還有每晚都堅持集體學法的,各小組學完之後大家互相切磋交流:心性的提高,講真相的經驗與教訓,有甚麼不足等等,形成一個環境,互相之間比學比修。同時,本地區協調人小組同修都分別相對固定在各學法小組參加集體學法,與同修交流切磋。

學法小組的恢復建立,就是對舊勢力的否定,就是走師父安排的路。

2、增建資料點,適應正法形勢的需要

正法形勢突飛猛進的向前發展,講真相,救度眾生,需要大量的真相資料。五年前,本地資料全靠外地同修供應,到零四年才建立了一個資料點,仍然靠外地同修給我們提供一部份真相資料。於是負責資料協調的同修找到有條件建立家庭資料點的同修交流、協調,短時間內建立了多個家庭資料點,有關機器設備購置、耗材購買、維修等由專人負責,資料的傳遞也保持單線聯繫。同時,在資料的來源、資料內容的把關上,以法為師,決不由資料點同修個人的喜好或者個別對資料內容有執著的同修的喜好來選擇資料內容和來源,這也是資料點走得正不正的一個很關鍵的問題。我地區真相資料都來源於明慧網,《明慧週報》是每週必做的內容之一,揭露當地邪惡講真相的小冊子、真相傳單、不乾貼(從明慧網上下載)也基本成了每週必做的內容。幾年來,資料點順利的運行到現在。

3、全面開花,揭露當地邪惡

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對解體邪惡,抑制迫害,救度眾生起的作用是很大的,在此,我們想談談我們的具體做法。

首先在學法小組組織學習師父零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對《向當地民眾揭露當地邪惡》一文的評語(零五年十月八日修訂)。認識到揭露當地邪惡,在社會上公布惡人惡警的惡行在講清真相、救度眾生中的作用,希望同修都來參與此事。由學法小組協調這個項目。希望受過邪惡迫害的,哪怕是只被抄過家、監控、到家騷擾過的同修都寫,用真名真姓寫出自己受迫害的經過,特別是要把參與迫害的邪黨人員、惡人惡警的姓名、單位、迫害手段、邪惡事實都寫出來曝光。不會寫的由小組內協調找人代筆,寫好後由學法小組召集人將文章收集交總協調人,協調人再交專人整理(保證單線聯繫),最後定稿發送明慧網。文章在明慧網陸陸續續發表後,負責此項目的同修從明慧網把文章摘下來,交給本人(受迫害人)核對後,編輯成當地真相小冊子中,將小冊子發送明慧網,然後從明慧網上下載下來,由資料點做成真相資料,在當地散發。當然所有這些工作都是陸陸續續做的,不斷寫,不斷發,不斷編。到目前,當地真相小冊子已做了十多期了。

剛開始時,有一定的障礙,有的同修有怕心,心想:用真名真姓,所受迫害經過(包括時間、地點),惡人惡警的姓名,迫害手段都要真實的寫出來,這不是暴露了自己嗎?會不會因此而再遭迫害?有的同修是通過學法提高了認識,再加之互相交流切磋,去掉了怕心,拿起筆來寫或主動找同修幫寫,這樣一部份同修先行了。一些有顧慮的同修看到當地小冊子大量在當地散發後,所有寫揭露邪惡文章的同修沒有一個出現麻煩和遭受迫害的,反之,他們的環境還變得寬鬆了,就像師父講的:「害怕叫人清楚真相的是邪惡而不是大法弟子。」(《精進要旨二》〈建議〉)悟到後,有障礙的同修也就主動拿筆寫揭露文章了,而且感悟到了寫揭露迫害文章的過程就是修掉怕心、生出慈悲、樹立正念、信師信法的過程。目前,除極個別同修外,大部份受過迫害的同修都寫了揭露文章在當地散發。

我們在做該項目的過程中不斷總結經驗,改進方法。要重視的一點,就是保證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資料儘量覆蓋本地,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方面,必須引起重視,如果我們花費了很多精力做出的這些當地真相沒到達世人手中,或者是沒到達參與迫害的邪惡部門,就不能很好的達到震懾邪惡、救度眾生的作用,這大概也是我們看到有些地方雖然做了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資料,可是對抑制邪惡的作用、效果不很好的原因之一吧。在揭露當地邪惡救度眾生中,我們大多數同修都很用心在做,為了讓每一期當地真相小冊子儘量到達世人手中,儘量讓參與迫害的單位、部門、惡人都得到他,同修們各顯神通,有的在城裏、鄉下面對面講真相後散發,有的專門到參與迫害的單位宿舍樓去散發,有的收集惡人惡警、黨政部門負責人名單,將這些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資料郵寄給他們。在同修們的相互配合下,使當地惡人惡警的惡行曝光於當地百姓、官員中,真正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從而使當地證實大法的環境有了很大改觀。

這裏我們列舉兩例說明邪惡是最害怕曝光的。其一:本地一派出所副所長,專門分管法輪功,此人表現很邪惡,對大法弟子很兇。由於參與迫害了很多大法弟子,在揭露當地邪惡的真相小冊子上,他的名字頻頻出現,知道他迫害大法弟子的世人也就得越來越多。後來他的朋友也知道了,就問他,你怎麼去整這些善良百姓?他只好半遮半掩的說,我也是沒辦法,要吃飯嘛。此後,此人沒有了往日的邪勁。其二:本地一同修在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派出所民警將同修帶到派出所後,將同修還沒發完的真相資料收來放到桌上,民警看見有幾本是當地小冊子,便急忙翻開查看,邊翻邊說:「看看有沒有我的名字」。真的就像師父講的,邪惡是「見不的人的、怕曝光的」(《精進要旨二》〈理性〉),所以我們一定要用心做好此項目。

另外,我們當地的真相小冊子,除了每期都編輯幾位同修揭露迫害的文章外,還注意在每期內容裏面編輯我們平時收集的當地善惡有報的典型事例在裏面,因為是當地發生的事,民眾也容易接受,特別是「明真相得福報」的事例,對啟迪人的良知善念收到較好的效果,世人也喜聞樂見。

4、郵寄信件,講清真相。

本地在講真相,救眾生中除配合好各項工作外,還長期開展了一種講真相的好方法──寄信。此項目在剛開始做時,也是同修悟到應該這樣做後自己主動承擔這一項目的。學法小組建立後,通過各學法小組收集邪黨、政部門,公、檢、法,各鄉鎮派出所以及各大局的負責人、惡人惡警的姓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交給協調人,協調人再轉給負責郵寄信件的同修。負責此項目的同修作好記載後,根據收信人的身份(即職業、職務)配備好資料,負責郵寄,而且根據正法的進程,在不同的時期,郵寄不同的真相內容,這樣就使同一個人可以得到不同內容的真相資料。特別是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相關部門及人員,更是要經常寄信的對像。比如在這次邪黨奧運會之前,我們就將「追查國際」關於追查、嚴懲利用「奧運」迫害大法弟子的兇手的「通告」寄給了這些部門和人員,制止他們行惡。幾年來一直堅持不懈的寄出不同種類不同內容的資料,收到的效果很好。

最近兩年來,不少同修幾乎天天不分城裏鄉下,不分大街小巷,對陌生人面對面講真相,面對面給真相資料,這種方式與廣泛散發資料(本地居民樓房、單位宿舍、社區等普散《九評》及其它資料)相結合;也有的同修直接找到迫害自己的政法委書記、「六一零」主任及公、檢、法官員講真相。由於整體配合協調講真相,勸三退,救眾生,明白真相的世人越來越多,各階層三退人員也越來越多,從政府部門的縣級、局級幹部到公、檢、法官員再到校長、教師、學生及普通世人等等,修煉環境相應的變得比較寬鬆。

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在證實法中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無論大家集體做事還是自己單獨做事,大家做的都是同樣的事,這就是整體。」我們體會到:路走正了,正念強了,效果就不一樣。

二、協調工作的體會

所有這一切,都是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做的,大法弟子只要遵照師父的法去做去修,一切盡在其中,這是我們最大的體會。下面再談談我們在協調配合中的幾點體會。

1、學法是我們做好協調工作的根本。師父說:「學好了法才能證實法,學好了法才能做的更好。」(《二零零七年紐約法會講法》)。作為協調人,只有學好了法,才能做好協調工作,我們除了重視個人學法之外,本地各學法小組的召集人、資料聯絡人及協調人小組成員組成一個學法小組,每週堅持集體學法半天。這半天裏,除了保證一定的學法時間外,還要佔用一定的時間用以心性修煉上及如何跟上正法進程等方面的交流切磋;收集本地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各個項目的反饋意見及存在的問題(平時各學法小組召集人注意收集),以便改進;收集本地善惡有報的典型事例、寄信講真相需要的人員名單等等。

2、作為一個協調人,就得在做協調工作中修好自己。師父也早就講過這個法:「法輪大法是修煉,不是工作」(《精進要旨》〈不是工作是修煉〉)。我們地區的協調人在協調配合中,最突出的一點就是不執著於自我。師父講:「你有一個好辦法,想出來了,你是為法負責,用不用你的意見,用不用你的辦法這並不重要。如果別人的辦法達到的效果是相同的,你並沒有去執著你自己,相反的,你同意了別人,無論你說沒說出你的辦法,神可都會看見:你看看,他沒有執著的心,他能夠這麼大度、寬容。神看甚麼?不就看這個嘛。」(《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遇到不同意見或矛盾時,當地幾個協調同修都能做到放下自我,從整體出發,互相補充、圓容。這裏舉一例,二零零七年上半年裏,我地準備召開一次法會,各項準備工作順利進行,可最後在選法會場地上發生了意見分歧。有的協調人主張找公共場所,有的協調人主張找同修的家,後來又為分組開還是集中開爭執。為此協調小組專門聚在一起,充份醞釀、討論、交流,而且在這過程中都各自找自己的人心,把心放平靜,從而由分歧達成統一。

在協調配合中,當發現對方有不足時,總是善意的坦誠相告。偶爾也有過爭執,但事後大都能做到向內找,看看是自己的哪顆人心造成的爭執,以便今後修去它;看看是否在同修間造成了間隔,如果是,就主動找同修交流,以便今後更好的配合做好大法的各個項目。當我們這樣做時,邪惡真的無空可鑽。同時,我地區協調人雖然有一個大致的分工,但在具體協調時,都能整體配合,並無嚴格的分工,無論哪個協調人發現整體或局部有甚麼問題時,大都能主動、及時的把大家通知在一起協商解決,而不是非得總協調人出面來做。體現出了對整體負責,對同修負責,對自己的修煉負責。

3、協調人除做好自己分擔的大法項目外,堅持做好三件事,講真相,勸三退,救眾生,協調人就是一個聯絡人,一個普通的修煉人。

當然作為協調同修都有體會,既要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又要把證實大法的工作做好。為了資料點的運轉,為了同修們及時得到大法書籍和資料,為了與周邊地區同修協調配合,為了發揮整體的作用……,在時間上是非常緊的,似乎也付出的多一些。有時候真的是馬不停蹄,不分白天與黑夜,沒有了正常的生活規律、學法煉功規律,甚至顧不上家人。在人心的帶動下,也會有心理不平的時候,也會有難受甚至流淚的時候。然而這就是修煉,這就是去人心的環境,只要想到我們的歷史使命,想到師父為眾生的付出,只要把自己當作煉功人,就甚麼困難都不是了,甚麼人心都無法干擾了。師父講:「難!無論從時間上和經濟條件上都是比較難。難,體現出威德;難,這才是樹立威德的好機會。了不起!因為你們是修煉的人,雖然難,也要做的更好。」(《導航》〈二零零一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當然,我們地區在整體配合證實法中,還存在著很多不足:如何使學法小組更好的成為真正的實修環境;如何在做三件事中修自己,提高心性;如何更好的運用師父教給我們的「法寶」──向內找,真正使我們的環境成為向內找的環境。協調人也還存在把自己做的三件事看得重一些,整體協調上的事有時就懶散一些、可做可不做的現象,以及如何整體配合加大力度解體邪惡黑窩等問題,這都是我們今後要走的路。

最後,讓我們遵照師父在《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中講的:「佛學會也只是為了方便大法弟子證實法而做的。那裏不是榜樣,那裏也不是師父,但是要珍惜這種形式,它能夠協調地區更好的證實法,協調好地區更好的去救度眾生。」的教導,更好的發揮協調配合在證實法中的作用,形成強大的整體,把我們各自所在地區的證實法,救度眾生三件事做得更好。

(明慧網第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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