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青岡縣大法弟子李志文被迫害的情況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李志文,男,現年四十歲,黑龍江省青岡縣人,因信仰真善忍,揭露中共惡黨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的罪行,於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下午兩點左右在青岡縣張二洗車行被青岡縣民強派出所以所長趙英軍為首的一行人綁架至派出所。並在李志文家中抄走電腦、打印機、資料等私人物品。

四月二十七日當晚,在民強派出所非法審問期間,李志文向他們講公民是有信仰自由的,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是無罪的,他們非但不聽反而對李志文大打出手,拳打腳踢,進行人身攻擊。其中一個叫楊曉華的警察一邊打一邊破口大罵「你們這些法輪功把你們的器官摘了賣了就對了」(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日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被活體摘取器官進行販賣的罪惡行徑在國際社會被曝光)。作為警察不但沒有對這一事件感到震驚與憤慨反而說出這樣滅絕人性的話來。在毆打恐嚇後,他們十幾個警察強迫李志文在拘留書上簽字,按手印被李當場拒絕,他們氣急敗壞地將李強行綁架至看守所,其中一個警察吼叫著說「明天到看守所把你的皮扒下來」。

在看守所關押和審問期間,李志文遭到毒打和受到三名犯人的虐待。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三日邪黨非法開庭判決李志文三年刑。

十二月二十八日李志文被綁架至呼蘭監獄迫害,在呼蘭監獄強制勞動,完不成任務就體罰毆打,用「小白龍」(一寸粗的塑料管)抽打,晚上八點半收工,九點便撅著直至半夜十二點,睡六人一鋪的床,根本無法休息好,一天還有十三個小時的勞動。

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李志文從呼蘭監獄被轉至大慶監獄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監獄長王永祥帶領其他警察搜監時,因李志文不穿囚服,有五、六個警察對其拳打腳踢,被打的身體疼痛一個多月才好,先後兩次被關押小號迫害。

我們呼籲所有有良知的中國人共同發出正義的聲音,在中國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共同制止中共進行了九年多的對法輪功的迫害。

黑龍江省青岡縣民強派出所電話:0455--3225110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