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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李固被非法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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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江西省南昌法輪功學員李固在零八元月底前後的一天晚上出去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警察綁架,一直被非法超期關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於零八年十月十七日在南昌市青山湖中級法院被非法判刑八年。同時另外還有一位女法輪功學員(暫不知姓名)被非法判刑三年。

李固被綁架後,一度消息被封鎖。加之無人知曉他家住處。他的處境也一直無人知曉,失去了同修的幫助和營救的最佳時機。現幾經輾轉,才獲悉李固當時被綁架後,同時被非法抄家,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及家中僅有的四千多元錢一併洗劫一空。更有甚者,連同家中的妻子一同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並對她強加迫害、恐嚇、脅迫其出賣修煉者才放她回家。

李固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不但遭受毒打迫害,並不讓家人前去探望,致使李固在這半年多裏沒有被子及衣服、鞋襪洗換,讓其過著非人的生活。中共實在是沒有人性。

李固,大概三十多歲,大學專科畢業。家中有妻子和女兒,和諧幸福。李固待人忠厚老實,工作敬業,無論在甚麼單位,領導或老闆都很器重他。是一個對社會對家庭非常負責任的好人。可是卻遭到邪黨的邪惡迫害。家庭破碎,妻離子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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