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岳陽付芳桂遭受的四次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湖南省岳陽大法弟子付芳桂、女、漢族、五十多歲。1996年得法,開始並沒有真正走入修煉。那時,家庭經濟條件差,有六個小孩,家庭不和,各種執著放不下,覺得修煉太難。直至99年6月,被別人一架打醒了,她也被罵通了。就到大法書中去找,明白了人活著到底為了甚麼。她決心做一個真正的修煉人,返本歸真。

1999年7月20日,她從電視中看到對大法誹謗、污衊、打壓,感到很困惑:「真、善、忍不好嗎?」「是不是政府對法輪功不了解搞錯了?」2000年正月20日,她與同修結伴到北京去,第二天中午他們到信訪辦,信訪辦打電話通知岳陽駐京辦事處,她們(十二人)就被周××、洛王司法所的張益飛、李海雄等人搜走身上的全部錢財,帶回岳陽,非法關押在岳陽市收教所45天,勒索生活費650元,還逼迫家人打了3000元的條子,到現在都沒有退還,也不知在誰的手中。

在收教所,她們因為閱讀大法師父的經文,被一人姓孫的女幹警搶走,後來她們就從孫某手中搶回。過了幾天,市裏來了一個又高又大的男人,把一位老年大法弟子閱讀的《轉法輪》給搶了。她們一齊上去對他說:「你今天如果不把書還她,你今天就出不了這門。」直到把書還給她們。非法關押到41天,她們開始絕食,直到全部放回,她們感到了做好人的艱難。

2000年11月26下午5時左右,她剛從街上回來還沒進家門,洛王司法所的張益飛、李勇飛就要抓她。她就跑,一口大塘擋住去路,她就說:「你們過來,我就跳下去。」這時,她弟弟看到了就對張、李二人說:「你們為甚麼抓她、逼她走投無路,她又沒做壞事。」他們二人就逼她弟弟寫保證,她弟弟不肯,他們就打她的弟弟。她看到弟弟被打,就從塘邊來到大路上被綁架,非法關押在鵬輝大酒店一個月。

2001年大年初十,她抱著外孫在她妹妹的店裏玩,洛王楊林志領著一幫人來到她面前,她走出門,就被他們幾個人綁架,非法關押在鵬輝大酒店一個月。連她的妹妹一同綁架,她們絕食4天,後來市裏來了一位主任,問她們為甚麼不吃飯?她們回答說:「我在帶外孫,妹妹在做生意,我們被抓來了,孩子吃甚麼?」後來他就打了一個電話給知青場的書記楊德良,這樣才把她們放回家。

然後,他們又派一些人24小時看守她,第一晚打一通宵的牌,第二天她就對他們講:「你們不能在我家打牌,不能在我家涼台上撒尿,也不能把我的門關上,更不能讓一個大男人在我家過夜(她丈夫不在家)。」他們說:「你為甚麼有這麼多不能?」楊進初說:「我明天就把你關起來。」她說:「你不必抓了。」他又說:「你不就是個死!」她說:「我不會讓你們佔便宜的」。這天是楊進初在她家過夜,當晚十點多鐘,她就從家中走出去,把那些人嚇的一宿未睡,汽車站、火車站、船碼頭找了一夜。第三天下午她回來了,直接找到場部講真相,他們才知道這樣做不好,以後再沒有人看守她了。

2003年12月,她和同修做真相,被人舉報,被八字門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湖濱拘留所15天,勒索生活費230元。她們告訴派出所的幹警,不要迫害好人,給他們講善惡必報的天理。他們不信,其中有1人於2004年4月份,出車禍成了植物人。另一個迫害她們的幹警姓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