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8日法院開庭,我丈夫成了被告,他手裏只有開發商出具的六萬元收條,銀行手裏有抵押貸款憑證及房照,銀行當然是勝訴了,敗訴還得交4300元現金。我丈夫對結果不服,要向中級法院上訴。這時我丈夫又和開發商聯繫說明情況,開發商告訴他到另外一個人那裏取材料到中級法院找一個律師,開發商委託那個人辦的案子,材料拿回來一看,這房子中級法院已經打完過,是敗訴,我丈夫說知道這樣也不能買呀!你開發商都沒有打勝,我甚麼證據都沒有,我能打勝嗎!這時他才知道上當了,半個月來他沒有吃好一次飯,人瘦的上樓都打晃了,整天就是一句話:我要殺了開發商!他給開發商打電話幾天都沒有人接,他幾乎都要崩潰了,沒有生存的念頭了,就想和房子一起被炸毀掉。
在這關頭,有位同修知道了此事,就和他談了很多關於案子的事,同時又講了很多法輪功真相,讓他認識到自己對大法所做錯事的嚴重性,我在一邊發正念,幫著說。又過了幾天,法院通知上訴日期已到,再不去中級法院上訴就算自動放棄。臨去中級法院那天,我丈夫認真的在悔過書上寫下了自己的真名,聲明以前所做所說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表態對我煉功再也不干涉了,相信法輪大法好,支持法輪大法,並聲明退出邪黨的相關組織,抹去獸印,為自己選擇美好的未來。就這樣一個曾經對大法犯過嚴重錯誤的生命,曾經毀過大法書,毀過師父法像的一個生命,師父卻如此慈悲,用這種方式給了他一個新生、一個改過的機會,這是怎樣的慈悲啊!我寫到這裏時,眼淚都下來了。
此後事情有了轉機,我丈夫和開發商也聯繫上了,開發商給中級法院的一個院長打電話,讓他給初級法院院長說明先終止執行,等中級法院解決完了再辦理我丈夫的案子,現在這件事情就算放下了,我丈夫繼續正常營業,他也感受到了大法的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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