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紅雲,三十六歲,中專文化,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人,二零零六年冬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離異,幼小的女兒判給男方,但一直是孔紅雲帶著,娘兒倆相依為命,靠租賃棉紡宿舍臨街門面開診所為生。孔紅雲對患者真誠友善,付出多,收費少,更重要的是她不但能醫治患者的病痛,還從根子上查找他們的病因,從思想上啟發他們的善念,教他們如何培養健康的心理從而有健康的身體,使患者減少病痛或遠離病魔的折磨,深得患者信賴。
今年三月十四日,保定市依棉派出所、新市區國保大隊惡警在做了誣陷、綁架準備後,突然闖進診所非法將其綁架,在沒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抄家並查封診所。同時,幾乎將所有房間內物品拍照,給孔紅雲個人照相,甚至香爐也被他們視為證據。臨走還要將房間鑰匙拿走,孩子的父親及鄰居上前與他們交涉,說孩子學校在這兒,換件衣服怎麼辦?惡警才把鑰匙歸還他們。惡警綁架孔紅雲前,為了尋找所謂證據,曾派人偽裝病人以輸液為由潛入孔紅雲經營的診所,進行暗中錄音、監視等。
孔紅雲被非法羈押在保定市看守所後,她的70多歲的母親和做生意的哥哥四處托人,多次從老家滿城大冊營趕來找依棉派出所要求見人,送些衣服、生活用品等都遭拒絕,他們要麼說案子上交了,你找上面去,推脫責任,要麼說他是重點,誰也不敢管,致使孔紅雲一段時間在裏面連衛生紙都得借用同宿舍的人用,派出所跟家人說他們也在小孔身上「盡了心了」,可那是怎樣的「盡心」?勸說其放棄修煉大法,出賣朋友、老師,放棄人的正信、良知及做人的根本,換回苟且偷生。因此孔紅雲態度堅決,沒有配合,派出所加重迫害,將她的案子移交法院。家人送進衣服等物品後,每逢看守所接見日(每月兩次),母親隻身一人從老家過來希望能見上女兒一面,望眼欲穿,孔紅雲的10歲的女兒離開媽媽七個月了,做夢都盼著媽媽的消息、接送自己上學。公安派出所隨意非法抄家、門臉查封,房主迫於壓力停止孔家租住,一老一少見個面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一家人身心受到摧殘,經濟上受到嚴重損失。
依棉派出所及新市區國保大隊惡警,羅列所謂證據,誘騙孔紅雲承認,新市區法院在六月中旬對孔紅雲進行非法開庭,六月二十六日,新市區法院下發刑事判決書,其中寫道:被告人孔紅雲製作××光盤217張,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判決孔紅雲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孔紅雲不服,在看守所自己寫了上訴狀申訴煉法輪功沒有犯法,刻錄光盤,向世人講明共產邪黨栽贓、誣陷、迫害法輪功真相沒有錯,要求立即無罪釋放。家人在外面也請了律師向中級法院要求從新審理。近日聽說中級法院要把案子退回到新市區法院,維持原判。
在此良言相勸:保定市所有涉及此案的公、檢、法、司執法及政府官員,對待法輪功案子要麼主持正義,要麼退避三舍,要麼設法幫助大法弟子,再不要違心地參與迫害善良、助紂為虐的事了,天滅中共在即,善惡有報是天理,到那時,你想用上面的指示、定性的就是錯的來當你犯罪的藉口是行不通的。
新市區法院參與迫害孔紅雲案子的直接責任人:
審判長:孫遜 審判員:李茗媛 趙傑 書記員:趙寧
參與迫害孔紅雲的相關單位、人員:保定區號0312
向陽南路花園裏依棉派出所
電話:0312-3233567
所長:李強13903120030、曹巨光13703288999
指導員:王連所13032055888
惡警:金雙德 手機:15831566660
其他警察手機:13333122891、13333122767、13333121092
新市區國保大隊:
地址:向陽南路738號梅蘭菊社區院內西南角二層小白樓,藍色鐵防盜門。
保定新市區國保大隊長:盧五鎖,手機13333122522
其他人員:裴紅(40歲左右)、張長林等
保定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電話:
辦公電話:由0312-3071100轉20775
隊長: 馮永(主要負責人): 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劉文軍:(女)開一黑色小轎車
孫力: 13333122086 劉振昌 13333120906
王洪恩 13333120869
吳文生 13333120880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號
保定市防範辦(610):
地址:保定市東風西路5號
主任 馬文河(市委副秘書長)3089759(辦) 3020706(宅)13603222316
副主任 蘇佔國 3089935(辦) 5010480(宅)13833216668
保定市政法委(綜治辦):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12號
王會平 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3089066
劉曉坤 常務副書記 3089985(辦) 3228568(宅)13070568669
時群 副書記 3089810(辦) 2050784(宅)13032088598
張敬東 副書記 3089937(辦) 5098928(宅)13603125538
高山 副書記 3089833(辦) 5066378(宅)13503369096
曹彥傑 綜治辦副主任 3089791(辦) 3052918(宅)13833225832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東風中路10號
王星亮 常務副局長3038250(辦)13333128888
王洛武 副局長 3063366(辦) 13903128066
蘇克強 副局長 3038251(辦) 1390312566
王 啟 副局長 3062179(辦)13833258788
吳 憲 政治部主任3058789(辦)13333122222(主管迫害法輪功)
焦志剛 紀檢書記3050995(辦)13313322666
賈瑞歧 副局長 3028133(辦) 13333127777
胡六化 副局長 2019172(辦)13832252088
周彥倉 副局長 3855656(辦)13803281166
段榮才 副局長 3038002(辦)13603321766
保定市新市區檢察院:地址:陽光北大街829號(五一九路往西第一個路口西南角) 批捕科:馮志民
朱檢察官:13832221188
起訴科科長:高玉柱:13931228622
保定市新市區法院: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406號 郵編071051
王克儉 院長 3013660
李建民 副院長 3097112
陳子錄 副院長 3097113
張繼勇 副院長(主管刑事) 13513326826
刑庭: 3097232
刑庭庭長:孫遜 (較邪惡,曾非法主審迫害很多大法學員)
執法人員名單:
李茗媛 李強 王麗麗、李強、趙志軍、石竹、馮永勝、李偉、賈粲、趙傑、孫遜、王磊、續永強、何冬梅、史國良、錢進寬、張吉、李茗媛、李越武、申明珠、鮑雲書、劉宗義、張文新、鄭舒剛、孫寶哲、張晶晶、焦麗菊、李諺、朱超、周文月、戴錫安、李冀軍、姜文琦、馮永勝、董勃、楊鋒銳
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鵝中路1號 郵編071051
李毅: 書記兼院長(主管刑事) 3103110
靳曉光: 副院長
杜永樂: 辦公室 3103019 3103113
刑一庭:
蔣海清 (上訴期間的主要負責人)刑一庭庭長 3103092 辦3103091 手機13833229366
審判長:蔣海清
審判員:苑大學、張文漢
書記員:王洪月
保定市看守所:
地址:保定市七一東路328號 郵編071000
所長:崔繼明 辦公電話:5027634、5028774
手機:1393122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