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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溝勞教所對大法弟子孫顯明殘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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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三日】通化市大法弟子孫顯明,男,五十六歲,石油化機械廠職工(工廠已倒閉)。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早四點左右,孫顯明在二商店天橋上寫『天安門自焚是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製造的假案』,並要求追究肇事者的責任,被東昌區公安分局政保科姓姚的惡警綁架。國保大隊惡警沈樹恆等去孫顯明家非法抄家。

在東昌區國保大隊,孫顯明對沈樹恆等指出了天安門自焚的幾個疑點,沈樹恆等人聽的很汗顏。但是他們正邪、善惡不分,孫顯明被非法勞教兩年,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迫害。

在朝陽溝非法勞教期間,孫顯明飽受惡警們的非人折磨,近一年的時間裏,被迫害的骨瘦如柴。惡警朱勝林把孫顯明的胳膊掰斷,並吊在上、下鋪的床上,幾根電棍同時電擊。胸前的皮肉電焦後,發炎流膿,胳膊折斷期間,不但沒得到治療,白天還到玉米地拾玉米稈兒,胳膊腫的很粗,疼痛難忍。晚上坐小板凳體罰到半夜十二點,下半夜兩點鐘再坐板。惡警還指使犯人對其拳打腳踢,以站立彎腰九十度體罰。冬天坐在門口被寒風吹,用涼水澆身,凍僵後用人架著遛,再開窗涼風吹。近一年時間裏,孫顯明被折磨成嚴重的肺結核,身體到了崩潰的邊緣。孫顯明要求見家人最後一面,惡警認為其回家也活不了,同意保外。當孫顯明的妻子來朝陽溝勞教所接人時,已無法辨認自己的丈夫,聲聲慘問道:「你是小明嗎?你是小明?……」

回家後,孫顯明在市醫院拍片:胳膊大臂折斷,錯位九十度。在市醫院做手術,從新接骨復位,但手術後的胳膊已喪失勞動能力。

孫顯明曾去通化市信訪辦、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工會、吉林省檢察院、司法局上訪,至今無結果。這就是共產惡黨領導下的「和諧」社會的真實寫照。真正的罪犯無罪,揭露陰謀的人坐大牢,有冤無處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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