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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搶劫財物 保定市惡警非法抓捕、勞教劉志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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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2007年8月28日,河北省保定市國保惡警為敲詐錢財,綁架了大法弟子劉志輝,並非法查抄劉志輝與人合夥經營的門市部。之後惡警非法將劉志輝勞教。

保定市國保馮永、李春傑、劉振昌、王洪恩,安國市國保薛獻、劉建濤等人為了敲詐錢財,長期跟蹤大法弟子劉志輝等人。2007年8月28日,他們動用6輛車輪換跟蹤,劉志輝表哥就想請這幾個人吃頓飯,看看他們是幹甚麼的。飯後,劉志輝在飯館結帳時從兜裏掏出近萬元現金,保定國保的頭兒一見便敲詐說:「劉志輝有錢,我們沒錢,劉志輝不會小氣的。」劉志輝沒理他,算完飯費,就把錢裝進兜裏。惡人敲詐不成便惱羞成怒,把劉志輝和他的表哥(未煉功)一起綁架。

惡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身著便衣就非法搜查劉志輝和他駕駛的白色奧拓車,沒有搜出任何證據,就把劉志輝和其表哥帶走了,扣留白色奧拓車,劉志輝身上的8960元現金(準備給客戶結帳的錢)和手機等東西全部被搶。劉志輝的一輛白色麵包車停在一個小區內,也被他們像強盜一樣,撬開車門,強行開走。

28日晚上,惡警2次非法查抄了劉志輝在安國合夥經營的「清華文體門市部」 三台辦公和待修理電腦;十五台待修的打印機包括辦公、修理、代賣的;一台未開封的商品打印機;學習機一台;收銀台內440元錢;圓珠筆5筒等物品。一輛電動車和一輛麵包車被扣。查抄的物品當時沒有給開清單,沒有見證人簽字。

保定市國保馮永、李春傑、劉振昌、王洪恩,安國市國保薛獻、劉建濤等人的違法之處:不出示逮捕證和任何證件就非法抓人;幾個人拉著劉志輝的手強行在勞教書上按手印;非法抄家,不開具被抄物品清單,不讓見證人簽字;被抄物品是經營和辦公用品,包括資金、圓珠筆、電動車充電器等;強行撬開停在門市部門前客戶的麵包車車門,把車開走;扣押錢財、車輛不出示手續;把勞教書上抄店日期由8月28日改為8月3日,因為要刑拘至少半個月才可勞教,勞教書上也沒有寫明勞教的起止日期,這是公安偽造的勞教書;這完全是一起為了搶劫錢財為目的的公安搶劫案。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未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保定國保馮永、李春傑、劉振昌、王洪恩、安國國保薛獻、劉建濤等人非法跟蹤,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把公民劉志輝和崔虎非法逮捕並非法關押、勞教。他們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構成了「非法拘禁罪」,要受到《刑法》第238條規定的處罰。

保定國保馮永、李春傑,劉振昌、王洪恩、安國國保薛獻、劉建濤等人非法搜查了「清華文體門市部」,搶走辦公電腦、現金、打印機和圓珠筆等經營商品,沒給開被抄物品清單,沒讓見證人簽字。觸犯了《行事訴訟法》111條、112條、113條規定,構成了「非法搜查罪」, 和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

按照《刑法》第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保定市國保大隊馮永、李春傑、劉振昌、王洪恩、安國國保薛獻、劉建濤等人抄走的東西屬於正常辦公和經營商品,被搶資金是經營資金。馮永、李春傑、薛獻、劉建濤等人都據為己有。並且明著敲詐,他們的行為構成了「搶劫罪」


安國市:
薛獻:國保大隊隊長 手機13833003288 、13730171111 宅電 0312-3509878
薛獻妻子:王麗,在安國市電力局車隊工作,辦電:0312-3509073  家住八五電力局家屬院2號樓3層 郵編071200
劉建濤:610主任手機13903228536 宅電:0312-3552127
安國市公安局局長劉勝利 辦公室 3518989 手機 13673283188
安國市公安局副局長藏冠軍 辦公室3566898 手機13931366988
李慶吉 :手機 13333125981 宅電 0312-3516093
王國申 :手機 13932251868 宅電 0312-3550686
保定市:
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王會平 3089066
保定市610治安辦主任 馬文河 手13603222316
保定市公安局 局長賈瑞歧 3026139
地址:保定市東風中路10號 郵編071000 
總機: 0312-3071100 0312-2020750,7073555
北院總機 3071100
南院總機 2053181 2052081
辦公室 3026139
法制處 3029708
五處 2026977 2024496
追逃辦 2053310
新聞中心 2051344
保定市巡警防暴支隊 3223306
紀檢委 3062256
政治部 3056687
三處 3027039
計算機管理監察處 3095102
打黑除惡辦公室 3018185
技防辦 2014681 幹警:侯瑞偉: 7560258
保定市看守所:保定市七一東路328號 郵編071000
所長:崔繼明  辦公電話:5027634、5028774 手機:13931223558
行政拘留所 5033472
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支隊長 董元
國保大隊 0312-3071100 轉20775
隊長 馮永(主要負責人) 13333120899、13930881836
劉振昌 13333120906
王洪恩 13333120869
吳文生 13333120880
孫力 13333122086
保定市新市區公安分局 3161110,3162110
保定檢察院:(區號0312)
楊建忠(檢察長) 5050792(辦) 3165198(宅) 13803261268(手機)
劉路河(副檢察長) 5078626(辦) 2231992(宅) 126--2205111(呼機)
韓彪(副檢察長) 5078638(辦)
董啟發(紀檢組長) 5078628
河北省公安廳督察處,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郵編050051
河北省公安廳紀檢委舉報電話:0311-83033093。
河北省公安廳總機0311-83033941
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魏晉虎,副局長陳國平 河北省省長助理、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俞定海,
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李力,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馬玉蟬,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曹愛平、
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張士良、
河北省610辦公室,地址:石家莊市維明南大街46號,郵編:050052,省610辦公室 87906057副主任:王永志(主管迫害法輪功,非常邪惡),辦:7908681,宅:7906766;13931110731
主任張國均,電話:辦,0311-7906310;宅,0311-7906898;副主任:冀廷宇,辦:7908895,宅:7906889;
助巡:丁繡峰,辦:7906533,宅:7900918;
秘書處長:王樹民,辦:7906057,宅:7909866;秘書處:7908610
副處長:王秀英,辦:7906535 ,宅:302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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