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智慧清除邪黨迫害的一次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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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七月十三日】我負責單位合同的審核。保衛科長按照邪黨公安局的要求起草了各部門二零零七年安全保衛承包責任書合同,暗含了迫害大法弟子的因素。他印好六十份,已讓各部門負責人都稀裏糊塗簽了字,只等局方蓋章生效。審核時,我發現,合同有「無職工鬧事、無集會遊行等危害安定的事件」、「抓好重點人口的幫教與管理」等迫害職工和大法弟子的中共邪教言詞。我決定用智慧清除邪黨迫害。

首先,我向單位管公章的文秘放出風聲:本合同違反了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我不會同意簽。這正的能量一發出,文秘理所當然就拒絕蓋章。

其次,我對保衛科長說,比如退休職工到省政府請願要求發工資,是依法維權,可能被說成鬧事,你又界定不了,會自找麻煩;所謂「重點人口」可能正好是維護憲法的人,還要你來幫教?再說,哪些是「重點人口」,哪些不是「重點人口」,職工額頭上還要貼個標籤?我明知故問:這是公安部門的要求吧?保衛科長臉上變得害怕與緊張。我立即進攻:當公安部門違反憲法時,我們以憲法為準,不能以通知為準;當共產黨違反憲法時,我們以憲法為準,不能以黨章為準。他無言以對。

幾天後,在主管安全的副局長辦公室,他對我說:今年就不改動了,因為局長辦公會已通過,明年再按你的要求簽訂。我猜到,他已同該副局長商定了。看來,另外空間的邪惡想耍賴。

怎麼辦?大法弟子是宇宙的保護神,邪不壓正。通過學法,師父給了我智慧與法力。因為邪惡最怕聲張,我就把合同違法的事悄悄告訴更多的部門和人員。局辦公室主任證實說,是開了辦公會,但會上沒念這一條(指違法條款)。我又告訴主管法律的副局長,通過他的手劃掉了「無職工鬧事、無集會遊行等危害安定的事件」一句,該副局長說:我們還得講法律嘛!可是後一句邪教言詞不同意劃掉,他認為「重點人口」是泛泛而談的。

至此,另外空間的邪惡大勢已去。我必須抓住戰機,乘勝追擊,將邪惡徹底銷毀。邪黨利用惡人整大法弟子,我何不指揮邪黨工會制約邪黨保衛,讓妖怪打妖怪?我打電話給工會主席說,保衛合同侵犯了職工的人權,涉及職工權益就與工會有關了,我看到你也在那份合同上簽了字,所以告訴一聲。她忙說自己沒注意看,一定告訴保衛科改。還連說謝謝。

徹底除惡的時機完全成熟,我提起筆,在維持字數不變的前提下,將「抓好重點人口的幫教與管理」改為「抓好後台窗口的服務與管理」,保衛科二話沒說,照辦。事後,保衛科長說,這合同是應付「公安」局檢查的,不放企業存檔。

這次正邪大戰,以邪惡大敗告終,說明了大法弟子只要正念足,邪惡見了就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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