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劉亮正在城裏的小姑劉金美家,劉進興打電話告訴了劉金美與兒子。劉亮接到父親的電話後,想回家看看爺爺、奶奶,然後再到外地去打工。他晚上八點從小姑家離去。可誰知這一去竟是永別。
就在六月七日中午,有人發現了井中有一青年遺體。他就打了「110」,來了三輛警車。劉亮家人認明後,報了村委會,村委會報到公安局。下午三點鐘,「六一零」辦公室主任王榮海,還有一個人,胖胖的,據說是政法委書記高振華。
六月七日,初次交涉,面對劉亮被迫害致死的事實,張應鎮黨委書記對家人說:「你們不要鬧,再鬧對你們、對我們都沒有好處。」 劉亮的姑父說:「作為一級政府的領導,你說的這也叫人話?你的素質怎麼這麼差,孩子都死了,還要甚麼好處。」另一位幹部說:「可以從鎮裏適當領點撫恤金。」王榮海則說:「先立案、驗屍,按法律程序辦。」劉亮的小姑說:「你們甚麼時候按照程序辦了?你們到住宅 、工廠錄像,連證件都不出示,這是按法律程序嗎?」王榮海說:「如果真是這樣,也是某些人的工作失誤,我們是要追究的。」
六月八日,上午,劉亮父母等一家人再次到鎮政府派出所去要求給個說法。辦公的地點政府、派出所,沒有主要領導人。十一點,王榮海又到了,他叫提條件。劉亮的父親等人提了四條:一,到我們家錄像不出示任何證據是違法行為,要追究當事人;二,錄像有沒有犯罪證據,我們有權利看看,以便澄清事實;三、劉亮是怎麼掉進井裏去的,要追究兇手,法辦兇手 ;四、不管劉亮是被「六一零」迫害造成的,如果「六一零」不去家就絕對不會出現這樣的事,「六一零」要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王榮海搪塞六月十三日在張應派出所給答覆條件。
下午,王榮海又夥同中雲辦事處的一位官員找到劉亮的大姑父,求他給「調解」一下,另外一位一同去的官員則說看看到底能要多少錢,都被其大姑父拒絕了。
四天以後,王榮海等惡人領到了上級中共邪黨的「命令」。十三日,他們都變成另外一個人,一付「我是流氓我怕誰」的醜惡嘴臉,暴露無遺。
六月十三日,當劉亮的父母叔姑等人到張應鎮政府,王榮海與另一位王姓副局長及很多的警察也到了。警察都隱蔽在其他的辦公室裏。因為劉亮的小姑說了一句話,二十幾個警察,從屋裏衝出來,拉開了動武的架勢。當時誰進屋、誰不進屋談判,由他們說了算,連進屋的自主權都被剝奪了;三是撇開劉亮是如何掉進井裏去的不談,死亡背後的原因不談,先是王某,後是王榮海,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宣布「罪狀」,攤出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到劉亮家非法抄出的《九評共產黨》、《解體黨文化》、各種大法資料,以及上網器械等,企圖以此污衊劉亮與海外聯繫,「反黨、反社會主義」。其實這些恰恰是共產黨的罪證。他們抵賴劉亮的死與他們毫無關係。
關於此案的幾個疑點與質問
一、六月八日上午,當劉亮的一家人到張應派出所時,一個穿便衣的警察說:「那麼大個青年,還是我給從井裏扛出來,沉沉的」劉亮的小姑說:「你給攆到井裏去時,為何不救上來,兩天了,救了有甚麼用!」 在場的人一句反駁的話都沒說。 這說明了甚麼呢?
二、接到群眾報案後,本應刑警大隊、警察進行偵察破案,這是一般常識。為何刑警隊的人、「110」的人一直未到現場,自始至終就只有「六一零」的人。「六一零」有權破案嗎,它有這個專業技術嗎?
三、是誰報的案?有記錄嗎?
四、六月七日上午十點左右,張應鎮武裝部一趙姓幹部,還有一個大個子又一次來大河流村,先到村辦公室說要辦劉亮與其母親的學習班,大個子又到劉亮家去了一趟,問了一下就走了。這兩個人是誰派去的,後來問張應派出所所長,他說:「不知道。」為甚麼這兩個人要在七日上午到大河流村? 到底是誰派了這兩個人去的?是不是他們已經知道被他們所攆的人落井了,但是,是不是對劉亮還沒有完全把握,是探聽消息的吧? 那兩個人是誰?去幹甚麼?
五、煉法輪功的人絕對的不會自殺,這是大法的法理決定的。師父告訴我們自殺有罪。而且摩托都掉進井裏去了,哪有這樣自殺的?何況劉亮告訴小姑打算出外打工,根本就無自殺之意。
六、六月七日那天,劉亮的父親發現孩子的摩托車不見了,並把這個情況告訴了王榮海等人,他們不予理睬。六月八日,劉亮的叔父找人把劉亮的摩托車從井裏打撈出來。既然是來破案的,王榮海等人為甚麼對出事者家屬提供的情況無動於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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