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河北省張家口市萬全縣大法弟子張敏因堅修大法,被張北縣大河鄉政法委書記劉根麗、大河鄉派出所所長岳鵬林經常到家騷擾,逼迫她寫不煉功「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張敏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警察綁架,即給她戴上手銬,把她送回當地萬全縣洗馬林鎮派出所,洗馬林鎮派出所向家人勒索現金四千五百元。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張敏去尚義縣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到尚義縣公安局,警察對她拳打腳踢,還脫下鞋底照她臉上打,打的鼻青臉腫,還把她的胳膊抻開打,非法搜身,搶走手錶一塊,非法把她送進看守所。在看守所一個女警察剝光她的衣服搜身,她絕食抵制對她的非法關押、迫害,警察給她強行灌食,非法拘留她一個月。由尚義縣公安局局長黃佔元、副局長梁可敏、政保科長賈治安參與罰款一萬元,才讓她回家。大法弟子張敏及家人由此在精神上和經濟上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和損失。
大法弟子張玉蘭為維護大法,九九年七二零去北京上訪,走到沙城被惡警劫持到沙城看守所,數小時後由張北縣副縣長曲鳳梅等人帶回當地公安局,半夜兩點放回。單位受「六一零」辦公室的指使讓她寫保證,鎮政府派人對她二十四小時監控。鎮與村委會幹部左一次右一次的來搜書。在他們的逼迫下,其丈夫害怕家人遭受迫害,把大法書給燒了。
其實從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這些人就開始對煉功點監視。二零零零年正月裏,因大法弟子在她家聽修煉體會錄音,張玉蘭被公安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天。在關押期間,被逼迫拾大糞、吃窩頭、軍訓。所長樊豔兵用電棍逼迫她放棄修煉,樊豔兵經常無端的謾罵。回家時,公安局副局長郭世林逼迫她寫罵師父、罵大法的保證,並勒索現金五百元,搶走錄音機一台。去單位上班還被個別人侮辱為勞改釋放犯。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五日,張玉蘭又去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劫持,一女警察用腳踢她,一男警察用電棍打她的背,晚上睡覺把她的手銬在床頭上。張北縣公安局的李明去接時,一進門就辱罵,一路戴著手銬被帶回公安局。非法審訊後,送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個月。還把她丈夫抓進看守所關押兩天。[由於江氏流氓集團的非法迫害,丈夫難以承受,把怨氣都撒在她身上。]看守所教導員張進手拿電棍逼迫她放棄修煉,給她砸上背銬,逼迫她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六一零」主任和公安局副局長郭世林強迫、欺騙她錄像、上電視。家屬怕她挨打,被迫給樊豔兵、郭世林送錢,共計四千元。幹警張庭武剋扣二百多元,陳凱剋扣一百元。放出時,看守所勒索一千元。中途又被轉送洗腦班迫害一星期。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七日,張玉蘭單位不法人員受「六一零」辦公室的指使,私闖民宅,經貿局張主任、帽廠趙易衡等人強行將懷孕的張玉蘭綁架到洗腦班,在他們的非法迫害下,張玉蘭吃不下飯,身體極度虛弱,三天後才讓她回了家,還派人監視、騷擾她。
二零零四年三月的一天,縣公安局的李尚宏、侯永勝、孫寶林突然闖入張玉蘭家中到處搜查,無端騷擾。二零零四年底,因本村大法弟子被抓,張玉蘭的家突然間也被多人監控。張北鎮的梁尚民帶著九卜樹村委會幹部等九人來到她家,強迫她呆在家裏,不讓她出家門,到晚上她家院牆上扒的都是監控者。
親戚來串門,張北鎮的李海清、王斌、王軍都要盤查,張北鎮鎮政府派人多次到她家騷擾。平時,一到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公安局、張北鎮、帽廠都要來人騷擾,嚴重的干擾了張玉蘭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給她及其家人的精神和肉體都造成了深深的傷害,經濟損失約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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