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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瀋陽女子監獄迫害五年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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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二日】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我因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證實大法,被朝陽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將我押送到瀋陽大北監獄(瀋陽女子監獄前身)。五年中,我目睹了邪黨的黑暗,體驗了它的殘忍與暴虐,同時也看到了惡黨在崩潰、滅亡前的垂死掙扎。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一日晚,我和同修去發真相資料,途中六名同修被抓。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朝陽縣公安局政保科吳寶良午後一點多鐘把我從工作單位抓走,在朝陽縣看守所被關押將近四個月,我丈夫托關係要求放人,李長軍跟我丈夫要了三千元錢放在自己的腰包裏,然後讓我丈夫和本村高永鳳當保人,把我取保候審一個月。

六名被抓的同修其中就有我七十二歲的婆婆她們先後被放。婆婆在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我婆婆不會寫字,就逼迫按手印後放人。被迫害的婆婆在看守所放出來後,身體出現腹瀉、大小便失禁、全身腫,於二零零一年農曆九月初一去世。在婆婆去世的這天,正是我取保候審一個月已滿,我這邊給婆婆料理著後事,公安局那邊打電話給保人高永鳳催我回去。高永鳳對我丈夫說,讓我必須回去,如果不回去,要麼就再拿錢,不然公安局就來抓人。我說要錢不給,公安局不配抓我,我修的是「真、善、忍」,發資料是救度眾生,是大好事。又過半個月,因公安局一直來電話催,我被迫離家,流離失所。二零零一年快過中國新年了,我回家了,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朝陽縣公安局政保科薛存孝為首的去我家抓我,沒有抓到。二零零二年的五月份的一天,中午我在院內菜園裏澆菜,朝陽縣國保大隊吳寶良為首的開車還沒到我家大門外,看到我在家,便停車從車上下來六、七個便衣,爬牆跳到我家的院內想抓我,沒有抓到我,公安局一看沒有抓到我,以我丈夫是保人為由,把我丈夫抓走,我丈夫被押到朝陽縣公安局,把他的兩手斜背用手銬銬上,用電棍電了長達一個多小時,在看守所關押還差兩天三個月。公安局叫我丈夫的哥哥拿兩千元錢並作保人,將自己的弟弟保外一個月,公安局對我下了「通緝令」,並說如果抓不到我,還抓我丈夫,抓不到我丈夫就抓他哥哥,真是邪惡至極。

我想,我是大法弟子,走的正、行的正,沒有甚麼可怕的,證實大法,救度眾生是我們的使命與責任。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我回到了家,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多鐘,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吳寶良等四人開車來我家,翻牆跳到院內,將我強行往車裏推,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不許抓我,我抓住車門不上車,公安局人員硬掰我的手,這時我的右手的中指和無名指被車門割開,鮮血直流,他們把我塞進了車,到鄉政府把我兩手背著銬兩個手銬,下午把我押送到朝陽縣公安局,到公安局他們說我是「在逃」,讓我按手印,我不配合沒按。接著將我送到看守所的號裏,所長郝乃峰讓我說簡歷作為登記,我不配合,就拿來三十多斤的腳鐐給我戴上,我開始絕食。到第四天,郝乃峰拿來兩根電棍同時電我,並開始一天一次的迫害性灌食:奶粉裏放入大量的食鹽,用一根長木板橫著綁我的兩手,兩腿各綁一根木板,用木棍撬牙,下邊的四顆牙,上面的兩棵門牙都撬活動了。又過了十幾天,他們看我不吃飯,就把我丈夫抓來,郝乃峰給我丈夫戴上三十多斤的腳鐐,把膠皮管子的一頭塞進一尺多長的木棍,把我丈夫按在板上,用塞進木棍的那一頭膠皮管子狠毒的打我丈夫一百下,打得後臀成黑紫色,目地威逼我吃飯。他們達不到目地,十五天後才把我丈夫放了。到我絕食二十四天時,惡警又給我下了胃管。又過兩個多月,朝陽縣法院將我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我被押送到瀋陽大北監獄三監區一小隊。到那裏才感覺到真是個實實在在的人間地獄。那時一小隊的隊長叫趙秀梅,她利用犯人對大法弟子進行殘酷迫害、折磨,不讓大法弟子之間說話,甚至不許大法弟子之間互看;讓犯人監視,大法弟子除買日用品外,不許買任何吃的,即使一袋大醬也不行。

趙讓我背監規,我不背,大法弟子不是犯人。晚上,為此就讓犯人胡春(鞍山人)、李鳳榮(阜新人)對我進行打罵,甚至有一天晚上一宿沒讓我睡覺。一個叫馮淑華的犯人看我睏了,去廁所用盆端了一盆涼水,從我的頭上澆下去,我的衣服全濕了,三九天,凍的打顫。我沒有衛生紙用,撿一小塊信紙被犯人王敏(丹東)看見,把我按在水槽旁,搶我手上的這塊信紙,不讓我用。犯人中以余志華(蓋縣人,犯人中管事的)為首,但一切都離不開管教的指使。

有一次在車間,隊長趙秀梅又讓我背監規,我不背,她把我弄到車間後邊的更衣室,讓我坐二寸寬、四寸長、三寸高的小板凳。我不坐,她就讓犯人按住我在水磨石的地面上坐,一坐就坐了三天。後來又把我弄到隊長的洗澡間,讓犯人於志華往地上潑水,再把小板凳放在潑了水的地上,讓我坐。趙秀梅說:這回地上都是水,就讓你坐小板凳。我板凳也不坐,地也不坐,站著。趙秀梅看我不聽,就去找科長果海燕。果海燕把我的手銬上拖到洗澡間,將我銬在水管上,又拿來電棍電我。我不動,她就說我不過電就不電了。接著把我從地上拽起來,兩手分別銬在水管子上。水管子離地面有一米多高,果海燕說:我去叫兩個犯人來教教你(意思就是來打我)。過一會兒她把三臨界區四小隊的王霞(遼陽)、畢志圓找來,對我狠狠的暴打,不管頭、臉就是猛打,直到打昏死過去。看我昏迷,果海燕把手銬打開,讓犯人用盆往我頭上潑水。我被撕打的褲子全都開了襠,臉打腫了,還嫌不夠,又拿我的塑料底鞋抽打我的大腿內側,打成黑紫色。犯人於志華、鄭麗影(遼陽)用鞋底往我的小便處抽打,打到腫的撒尿都困難。兩腿被打傷(現在還有痕跡)。我在水裏躺坐了一天。

到下午五點多鐘,隊長都下班了,果海燕說跟我談談。我把警察利用犯人犯罪,當然警察也是在犯罪的道理講給她,然後向她洪法,講真相。她說今天太晚,你讓我回家吧,我說我還沒說完呢,她說咱倆明天再說,自那以後,她再也沒有找過我。

二零零四年四月初,原大北監獄的一同修把師父的一篇經文傳給我。我正在看時,被一小隊的生產組長(犯人管幹活的)夏麗君(遼陽人)發現,趁我去廁所時將師父的經文拿去交給了隊長。趙秀梅轉送到科長郭乃娟那裏。師父的經文有我寫的,也有那個同修寫的,字體不一樣。

惡警們把我叫到科長辦公室,郭乃娟問我,你知道我找你幹甚麼嗎?我說: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你找我就是想聽法輪大法真相,你要聽我就給你講。她來到辦公桌前事先把拿到的師父的經文用紙夾子蓋著,掀開說,你看這是甚麼,我說這是我師父的法,大法洪傳,誰看都有好處,你要看我也給你寫。她說,從今晚開始你要學習。我說:我就學我師父的法輪大法,你那些東西我甚麼都不學。郭乃娟、趙秀梅對犯人進行了安排。

晚上我洗漱完在床邊坐著,犯人於志華叫我穿囚服去「學習」,我說不學也不去。快到十點了,於志華看我坐那不動,就找來王敏、鄭麗影、張兆翠(黑龍江)等一幫,拖著我就往水房裏抬。因大家剛洗漱完,水房地上水深的可以沒腳面。我一看往水房裏拖我,我就高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犯人們把我拖進水房,一齊向我湧來,水房裏的犯人都滿了。他們把我摁在沒腳面的水裏,連踢帶打。犯人張兆翠用髒抹布往我的嘴裏塞(我咬著牙沒有塞進去);王敏用洗衣板打,把洗衣板都打裂:鄭麗影連打帶掐,把我的肚皮摳下一塊肉……。值班警察(隊長)唐英在樓下聽到喊聲來到水房,我對唐英說:不許犯人打我!犯人說:唐教你回吧,這裏有我們呢。唐英沒有制止犯人做惡、行兇,一聲沒吱走了。接著,犯人於志華用鞋踩地上的髒水,往我的嘴上抹,站在我的腹部踩,讓我在水裏泡了一宿。那天我正來例假。犯人輪班看著,到早晨人們快洗漱了,才叫我從水地上起來。四月初還挺冷,我穿一件薄毛外套,一條薄棉褲,脫下來時一擰衣服上的水嘩嘩的往下淌。

第二天我在車間去廁所時聽到有人說:昨晚不知是誰喊「法輪大法好」。我聽她這樣說,感到很欣慰:世人都念「法輪大法好」,世人就能被救度,救度眾生是我們的使命與責任。趙秀梅、郭乃娟聽說我喊「法輪大法好」,把我叫到辦公室,鄭麗影、張兆翠兩個犯人也在那裏。他們對這兩個犯人說,今晚她再喊就堵她的嘴,並從那開始讓犯人每晚輪班折磨我。我在三屋住,三屋有監控器,她們做惡怕監控看著,就把我調到四屋,四屋沒有監控設備。他們讓我學他們的那些誹謗大法的書,我不學。趙秀梅讓我坐小板凳,我不坐,犯人王敏把我從地上的左邊踹到右邊,於志華把我按倒在地上,把我的棉襖掀起來,把小板凳腿朝上塞進我的棉襖裏,讓小板凳的腿直接和背部接觸硌我;王敏腳穿一雙新板鞋,用鞋底搓我的眼皮,皮都被搓破了。一個多小時後,因按著我,小板凳硌著,我的兩手開始沒有知覺,手指硬硬的不能回彎,這時王敏便來掐我的右手的虎口(現在我的右手虎口處還留下王敏掐的疤痕)。二十多天,犯人們輪班看著我,她們挺不住了。我開始絕食。犯人找趙秀梅說我們可靠不起了,晚上三個小時不讓睡覺,白天還得幹活。我一看犯人真的都憔悴了,不行了。到我絕食第五天,趙秀梅對我說,是灌還是自己吃?我知道邪惡完了,我說自己吃。快到五月一號了,二十多天輪班殘酷的折磨,我始終沒有說出這位寫經文給我的大法弟子是誰。

我被邪惡殘酷的迫害後,腹部劇烈疼痛,飯量逐漸減少,坐在凳子上站起來時腸子就像斷了一樣的疼,整個腹部腫的硬硬的,大大的按不動;兩腿腫的粗粗的,兩腳腫的穿鞋費勁,走路一回彎,腳上的文線都裂開了,一道道血紅紅的口子;左腿不好用,走路抬不起來,腳尖劃地;全身沒有勁,臉蠟黃,瘦的皮包骨。趙秀梅見我這樣,讓我去醫院檢查,我說我沒有病,但是我想我一定讓邪惡知道他們對我迫害的程度,邪惡曝光,抑制惡人,救度眾生,所以我決定去醫院。這是監獄內的醫院,連續很多天的檢查,她們只能看到硬硬的腫的大大的肚子,卻甚麼也看不出來。院長說轉院,於是去了瀋陽的大眾醫院。照彩超檢查,我上不了床,醫生把我扶上床。我對醫生說「如果有人在我的腹部站著踩,會導致甚麼後果?醫生說:你的腹部原來有人給踩呀!趙秀梅聽我這樣一說,驚慌的說,你說甚麼,誰給你踩的,我怎麼不知道?我說你現在知道也不晚。醫生們不是好眼看那幾個警察,把照好的片子拿到專家醫診後我看到病歷單的第一條就寫上:「此人半年前有踩壓史」,這就足以證明是迫害造成的。後又到瀋陽的醫大,專科結合醫院,最後說我是:「結核性腹膜炎」。

我不承認我有病,是迫害造成的。後將我送到監獄內的醫院住院,從此讓我承認有病。邪惡想推卸責任,休想。我沒有病,這個責任是她們推卸不了的。趙秀梅派犯人李繼榮(鞍山)、薛林(大連)看著我,讓李繼榮把我每天的一舉一動記錄下來。當我發現她在寫我,並向趙秀梅報告時,我把她寫的記錄都撕了。趙秀梅來到醫院大喊大叫,我對趙秀梅說,我不許她寫我,她寫我就撕。從那以後她不再寫了。

趙秀梅在我沒有住院之前,給我丈夫、弟弟、姐妹們寫信,說我不行了,尿血,寫的很嚴重。我丈夫、弟弟、姐妹們先後都來了,當他(她)們看到我由一個甚麼病都沒有的健康的我被迫害成現在這個樣子,他(她)們都驚呆了,弟弟、姐妹們哭的不行,大姐對我說:咱們要是做了不好事怎麼都行,咱們不就是煉煉法輪功嗎?怎麼弄成這樣了?我勸他(她)們說,你們知道我沒幹壞事就行了,你們看我這個樣子,我甚麼事也沒有,你們放心吧!趙秀梅害怕了,在我住院期間調到了四監區一小隊。

我在醫院不配合治療,在醫院住三個多月,二零零五年三月十六日一小隊新調來的隊長叫李豔霞把我接回車間。二零零五年十月份我開始不戴牌;同年的十一月九日我不幹活。李豔霞看我不戴牌也不幹活,就去和科長安蕊報告。安蕊把我叫到辦公室騙我說讓我回監舍休息,李豔霞讓我帶著飯盒等東西說領我回監區。我在四樓住,剛到一樓就不上我往上走了,說在這等著。我回頭一看科長安蕊 ,幹事陳傑領著四個膀大腰圓的犯人,財波(錦州)、沈成(本溪)、王霞(海城)、張曉焱(大連),來拖我去醫院。他們把我拖出門外摁倒,用準備好的繩子捆綁我的手、腳,我喊不許她們這樣做,他們用準備好的膠帶粘我的嘴,四人把我抬到醫院。我徹底不配合,他們把我摁在床上,醫生給我量血壓,做心電圖,甚麼也沒做成。從醫院出來是下午二點多鐘,安蕊讓李豔霞把我送進「小號」,也就是關禁閉。

小號的環境非常惡劣。三十七號的鞋腳挨腳量,橫七步,豎八步,黑鐵門,不許蓋被(蓋棉花套),早、晚各一個小窩頭(牛眼睛大小),中午兩個,一天沒有一滴水。大法弟子不讓洗漱,兩三個小時去一趟廁所,李豔霞安排兩個犯人看著我,白天薛林、晚上沈成。在小號禁閉到第八天,李豔霞帶來四個犯人把我抬到醫院,讓我住院,派犯人楊蘭(瀋陽)薛林看著我。楊蘭表現的很惡,對我打罵,我不配合邪惡的命令、要求,拒絕一切檢查。有一天把我用車拉到監獄外邊的醫院,給我照胸透,六個警察,兩個犯人,也沒有按住我。結果沒照成。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將我從醫院帶回監舍。犯人劉妍(本溪人)宋陽(瀋陽人)把我帶到監舍三樓的浴室,劉妍、宋陽是安蕊安排的專門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給我一個臨時用塑料小凳搭的一米多的小床。到十二月十四日早上,劉妍命令宋陽把我的床撤了,不許睡床。宋陽把我從床上扔到地上,在瓷磚鋪的地上坐了一上午。劉妍看我甚麼都不聽他們的,給安蕊打電話,又把我從監舍的三樓帶到四樓的浴室裏,派來犯人張薇(撫順人)楊蘭看守,讓我在瓷磚鋪的地面上睡,每日張薇、楊蘭和監舍的四、五個號子抓著給我灌藥。我當然不許她們灌,一點也灌不下去,撒哪兒都是。因我不吃,楊蘭、張薇在劉妍的指使下,向我大打出手,楊蘭就是她們利用的打手,打的特別狠。早晨大家都出工走了,她們就開始對我進行一次暴打。兩天後,她們給我一個軍褥,沒有蓋的。三九天她們在床上睡,摟著水袋,蓋的厚厚的卻凍的不行,我卻每晚睡覺都出汗,特別熱。劉妍指使楊蘭、張薇對我進行「轉化」,我對她們說:我是來除惡、正法、救度眾生的,不是來「轉化」的。一天張薇拿來一張十六開的白紙,上面印有侮辱師父和大法的題,張薇大聲的念,提著我的名字,名字的後邊加上認為……然後是對那題的回答,她一出口,我就一聲接一聲的大聲念「法輪大法好」。她念不成了。張薇、楊蘭就過來狠狠的打了我一頓,將我打倒在地。張薇看我閉著眼睛在那躺著,到我的跟前大聲念,我挪動支撐著坐了起來,一把將這張紙撕碎,又是一頓狠狠的暴打。

劉妍指使張薇、楊蘭不許我去廁所大小便,讓我往自己的洗漱盆裏拉尿,然後放在我睡的牆角那讓我聞。我不配合,早晨起來我去廁所,楊蘭過去把門在屋裏鎖上,倚在門上,我對她說:起來,我去廁所,她說廁所不許你去,你往你的洗漱盆裏拉尿,我說這不是廁所,我讓她趕快起來,她擁打著我,我一看太不像話了,就大聲喊「法輪大法好!」邪惡最害怕的就是這句話。自那以後,便主動問我上廁所嗎?我說,你不用問,需要我自然就去了。

二十多天殘酷的迫害、折磨,我的臉不知被打了多少個耳光子,已經記不清了。後來只要她們一動手打我,我就喊「法輪大法好」,直到她們不再打我。在師父的加持、呵護保護下,我堅定正念,她們再沒有任何辦法「轉化」我了,只好放棄。不灌藥了,也不打我了。我向張薇、楊蘭講真相,她們明白了,說上了劉妍的當了。二十多天後,我對張薇說,我必須得煉功,她同意了,我煉功後,身體有了很大的轉變。大法神奇的功效,讓她們折服了。我每天煉五套功法,發正念。三九天在瓷磚鋪的地上睡了三十四天,張薇對我說:我去向科長、隊長解釋你為甚麼不「轉化」的原因。我說:你去說吧。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我又回到了車間。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留在監舍不出工,邪惡們利用同修給我戴牌,往衣服上寫標記「女監」,我喊「法輪大法好」遭到犯人劉妍、宋陽毒打,由犯人范玉霞(現得乙肝),呂桂英(朝陽)幫忙。同年十二月十三日把我從三樓用褥單抬到四樓活動室,把我的嘴用我的毛衣纏上,外用膠帶纏上,我呼吸困難。中午飯來了,我讓宋陽把我嘴上的毛衣打開,她問我說,你還喊不喊,我說:你行兇做惡我一定喊。呂桂英忙上前一邊給我解毛衣,一邊說再也沒有人打你了。自那以後,五個多月的正常學法、煉功、發正念,我的身體一切不正確狀態全部消失。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五年期滿。無條件釋放的那天,我丈夫和弟弟來接我。當他們看到我身體一切正常堂堂正正的從監獄的大門走出來時,我的親人都很吃驚。回到家裏,家裏的親人都聚在了一起,我給他們講邪黨如何邪惡,並提到退黨、團、隊,全家人還有親屬沒用我多說甚麼,全都退了。家人都說:法輪大法真是好,要看他零四年那個樣,以為她不能活著出來,你看她現在身體這麼好,法輪大法真神奇。

後話:雖然後期瀋陽女子監獄對我迫害稍有緩解,但對其他大法弟子的迫害仍然很嚴重。在國內外大法弟子和正義人士用各種方式呼籲停止迫害和正義的聲援下,瀋陽女子監獄幾年來從未停止過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在邪黨的指使和權利的誘惑下,管教人員完全出賣了自己的人格和做人的本性良知(這裏不包括個別明白真相的警察)作為一個曾經被他們殘酷迫害的大法弟子,我依然真心希望他們猛醒。我想對你們說:將來,當惡黨的真實罪惡曝光於全天下時,你們將如何面對?善惡終有報,最終出賣的是自己的未來,成了邪黨的陪葬品。

邪黨向世界承諾二零零八奧運改善中國人權,僅瀋陽女子監獄為例,罪惡此時此刻還仍在上演,而這僅僅只是冰山一角。這就是邪黨迫害民眾使用的一貫手段──欺騙。但我們相信正義終究會戰勝邪惡,在此呼籲正義人士繼續關注發生在中國對善良民眾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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