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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梅縣小池鎮派出所、龍感湖總廠公安局惡警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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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湖北省黃梅縣小池鎮派出所及龍感湖總廠公安局惡警,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追隨邪黨賣力迫害當地大法學員,包括敲詐勒索、綁架、非法拘留、非法勞教等手段。

其中,小池鎮派出所參與迫害的惡警有:李春芳、陳松華、黃成傑、王雲雨、遊志友、陳明、胡美玲、呂海敖、王敏、殷長春、黃春節;龍感湖總廠公安局參與迫害的惡警:王水橋、王利雄、管亞華、曾國雄、盧賽軍、李三毛(小名)、蘇安久、羅勇、錢慧娟;五分廠惡警劉繼會。

以下是遭迫害的部份大法學員,僅這些大法學員就被當地惡警以各種名目敲詐勒索、被迫開銷達十二萬元人民幣。

小池鎮大法學員吳月紅,二零零二年三月被小池鎮派出所勾結九江市廬山公安分局綁架並劫持到九江十里埠看守所迫害二個月,造成直接損失一萬餘元。(看守所,派出所,公安分局,家人送禮,跑路費等)

小池鎮帥龍凼村大法學員李小喬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五個半月,看守所敲詐一千元,小池鎮派出所敲詐一千元,(無任何收據)家人探望花費六十餘元。

小池鎮精華村大法學員孫愛琴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小池鎮派出所敲詐五千元,二零零一年十月左右再次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導致經濟損失五百元,兩次經濟損失共五千五百元。

小池鎮精華村大法學員盧桂娥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六日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六個月,第一看守所敲詐八百四十元。在二零零五年七月 十九日小池鎮派出所再次把她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詐二百元,家人探望花費一百五十餘元,經濟損失總計一千二百元。

小池鎮大法學員陳冬先在一九九九年十月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詐三百元,家人探望花費一百餘元,小池鎮鎮委會戴何春敲詐五百元,(無任何收據)。二零零零年十月她再次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三個月,第一看守所敲詐三百元,家人送禮探望花費三百元。因不堪忍受迫害,陳冬先從樓上墮落,摔成腿部嚴重受傷,醫療花費四千元。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陳冬先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詐五百元左右,歷次迫害大法學員陳冬先家庭經濟損失總計一萬一千元。

小池鎮塗咀村大法學員戴美霞在二零零一年九日十一日被九江市潯陽分局綁架並劫持到九江十里埠看守所迫害三十四天,十里埠看守所敲詐三千元,家人請客送禮一千元,即後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三個半月,第一看守所敲詐二千元,家人被迫請客送禮一千五百元,小池鎮派出所敲詐四千元,(無任何收據)。經濟損失總計一萬一千五百元。

小池鎮大法學員黃彩平在一九九九年八月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一個月,第一看守所敲詐七百元,家人探望花費一百元,同年十月黃彩平再次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到武漢市沙洋勞教所迫害一年,家人探望花費八百有餘,黃彩平因被勞教迫害導致私辦幼兒園停業,經濟損失一萬有餘,在被迫害期間經濟損失總計一萬一千六百元。

小池鎮電信局大法學員吳田英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被九江市國安綁架,即後勾結黃岡市國安把她綁架到武漢市沙洋勞教所九大隊洗腦迫害七天,家人被迫請客送禮經濟損失總計一千元。

小池鎮劉佐鄉大法學員胡美華在二零零一年六月被小池鎮劉佐鄉派出所敲詐一千五百元。二零零四年七月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四十五天,第一看守所敲詐九百元,小池鎮派出所敲詐六千元,(無任何收據)。家人探望花費八十元,經濟損失總計八千五百元。

小池鎮劉佐鄉大法學員劉麗平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劉佐鄉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三十天,第一看守所敲詐八百元,劉佐鄉派出所敲詐七千元。惡警在劉麗平身上非法拿走了三百元,家人被迫請客送禮經濟損失六百元。經濟損失總計八千七百元。

小池鎮沿江路大法學員帥愛林在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小池鎮派出所敲詐五千元,(無任何收據)。家人被迫請客送禮二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五千二百元。

龍感湖總廠大法學員潘海鳳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流氓邪黨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前後六次被龍感湖總廠派出所(現公安局)綁架並分別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第二拘留所,武昌邪惡洗腦班迫害,╴次被小池鎮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一次被江蘇省濱海縣頭罾鎮邊防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濱海縣看守所迫害。過程中經濟損失總計兩萬六千元。

龍感湖總廠大法學員嚴明霞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被龍感湖總廠派出所(現公安局)綁架並分別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五十二天,第一看守所敲詐一千一百元,龍感湖總廠派出所敲詐二千元,迫害期間家人送禮給派出所三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三千四百元。

龍感湖總廠大法學員陳普枝在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日被龍感湖總廠派出所(現公安局)綁架並分別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四十天,第一看守所敲詐七百元,龍感湖總廠派出所敲詐二千元,家人探望花費一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二千八百元。

龍感湖五廠腐竹廠大法學員王瓊在一九九九年八月被龍感湖總廠派出所(現公安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七天,第一看守所敲詐二百元,二零零零年十月她三次被龍感湖總廠派出所(現公安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一看守所迫害二個月,第一看守所敲詐一千六百元,家人探望花費五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二千三百元。

龍感湖五廠腐竹廠大法學員張春蘭在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龍感湖五分廠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詐三百元,五分廠派出所敲詐二千元(無任何收據)。家人被迫請客送禮四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二千七百元。

龍感湖五廠腐竹廠大法學員石炎柱在二零零一年六月被龍感湖五分廠派出所綁架並劫持到黃梅縣第二拘留所迫害十五天,第二拘留所敲詐三百元,五分廠派出所敲詐一千六百元(無任何收據)。家人被迫請客送禮一百元,經濟損失總計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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