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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涿州市孫莊鄉八大法弟子遭鄉政府惡人毆打勒索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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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1. 河北省涿州市孫莊鄉南橫歧村大法弟子蘇振英

二零零三年六月,鄉政府的邢國平,王瑞東,柴玉橋等五人把孫莊鄉南橫歧村蘇振英(女,五十一歲)從家中綁架到孫莊鄉政府。

當時,肖立新、侯某、邢國平、柴玉橋等五、六個人圍住她,用橡膠棒打蘇振英臀部,打了一個多小時。蘇振英被打得臀部青紫,不能坐臥。惡人還把她銬在大樹上。惡人柴玉橋說:你要不把別人「招」出來,就用電棍電你。說著就把電棍打 開。這幾個惡人向她家人勒索三千五百元錢,並向家人索要五百元的煙錢。蘇振英被迫害一天一夜,才被放回家。

事隔幾天,邢國平、王碳東、柴玉橋等五人把她從家中綁架到鄉政府一天一夜,後來把她轉到南馬洗腦班迫害,每天單手銬在床上,十多天後放回家。

2. 孫莊鄉北橫歧村李文花,五十歲,女。二零零三年六月,鄉政府的邢國平、王瑞東、柴玉橋等五人把她從家中綁架到鄉政府,並把她銬在大樹上,向家人勒索200元錢,才把她放回家。

3. 孫莊鄉北橫歧村王文樹,女,六十二歲。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執勤警察綁架到保定,連夜又被淶水公安局接到淶水轉送涿州公安局。後被轉送孫莊鄉政府。王文樹被勒索五十元錢,非法關押7天後,逼迫寫「保證」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司法所所長張華帶領三個人來她家把她綁架到鄉政府,四個人看著她。她因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四天,張華說:你們絕食,灌死白死,讓你們遊街示眾。四天後,王文樹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司法所長張華帶領五六個人闖入她家,從她家綁架走七個同修。當時,家中只剩四歲的小孫子,孩子哭喊叫奶奶,惡人卻無動於衷,強行把她們送鄉政府。邢國平把她銬在椅子上,劉保華用皮帶抽她的臉,一邊抽還逼她罵師父。然後把她銬在大樹上,一惡徒用皮鞭抽她腿,臀部和腿部青紫。

正值寒冬,讓她穿著單衣服,在樹上銬了一夜。第二天開始所謂的審訊,張華讓四五個惡人把她按在椅子上用木板和皮鞭抽打。當時,她一個六十歲的老太太承受不住,坐在椅子上,張華用鐵锨打她頭部,把鐵锨打掉了。張華又用鐵锨把打她數不清多少下,又用鋼筋棍打她肩部。接著又讓她跪著,用電棍電她。國保大隊謝玉寶打她嘴巴。

她在鄉政府期間,謝玉寶帶人四次到她家搜查,把她家的糧食囤,院子裏用鐵棍子都紮了。翻走四千五百元的存摺,五百元錢現金。謝玉寶威脅家人交出橫幅,如不交就把她判刑,老伴嚇的精神崩潰,整天順著村北大道來回走,不敢進家。

張華逼她兩個已出嫁的女兒要錢,兩個女兒拿著三千元錢交到鄉政府。後來又把她轉到拘留所,提審期間,謝玉寶對她拳打腳踢。謝玉寶說,如果她說的不是實話,就打死她。半月後轉看守所,臘月二十八晚,張華逼她說出上下線,不說就判刑,別想回家。楊玉剛、謝玉寶逼她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並向家人勒索二千元現金。二零零一年三月才把她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她正在房山二女兒家侍候月子,張華帶人闖進二女兒家,逼她回鄉政府。她被迫流離失所到八月,因惡人找不到她,抓她兩個女兒和兩個孫子做人質(孫子五歲,孫女兒五個月),把她大女兒和五歲的孫子關在鄉派出所鐵籠子裏,小孫子哭喊不停,隔著鐵欄杆給孩子要了口水喝。逼她二女兒把孩子託付給親戚,張華、郭芳、褚某、王瑞東拉著她二女兒到處找她,還在吃奶的小孫女被餓了一天一夜。

八個月後惡人又把她從外地非法抓到孫莊派出所,在鐵籠子關了五天五夜,褚某說他們想放她,王瑞東和張華不讓放。後來把她騙到看守所,說十天放她回家,卻非法判她勞教三年。勞教所惡警對她強行轉化,二零零二年春天她因勞累過度,出現心臟病,胸悶,渾身無力,昏迷不醒。把她送醫院檢查,騙她說問題不大,拒絕放人。二零零二年九月她發高燒達四十度,上吐下瀉,三天昏迷不醒,生活不能自理,惡人並沒有放人的意思。直到二零零三年九月三十日才放她回家。鄉政府邢國平等惡人經常上門騷擾。

孫莊鄉北橫歧村,閆秀香,女,五十三歲。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執勤警察綁架到保定轉送涿州市公安局,並送孫莊鄉政府,勒索五十元錢,數天後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司法所所長張華等三人,把她綁架到鄉政府,為抗議非法關押絕食四天,張華說:「你們絕食,灌死白灌。」後來惡人經常上門騷擾,曾被綁架拘留所三次,洗腦班兩次。二零零二年一月被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勞教兩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期滿回家。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一日,派出所的趙義宗等兩人,把她綁架到涿州看守所,又被非法送保定八里莊勞教所勞教三年。在勞教所被逼迫得精神失常,女兒多次找到勞教所要求放人卻遭拒絕。

4. 孫莊鄉北橫歧村,劉鳳然,四十二歲,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執勤警察綁架到保定轉涿州公安局,又送鄉政府,非法關押七天,勒索五十元錢。十一月鄉里組織照相勒索二十元。二零零零年夏天,司法所所長張華、邢國平、柴玉橋等五、六個人,把她綁架到鄉政府轉送涿州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秋天,司法所所長張華、派出所所長郭芳、邢國平、柴玉橋等五、六個人把她綁架到派出所,轉至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鄉政府張華、郭芳、邢國平、柴玉橋等五、六個人把她綁架到孫莊鄉司法所,張華、郭芳、侯某、柴玉橋等十多個人讓她脫了衣服,穿秋衣趴在椅子上,圍著她打她,用膠皮管、木板、鐵锨、電棍打,抽嘴巴,拳打腳踢。對她進行毒打,共打了她兩個多小時。打得她臉腫的變了形,眼睛被打出血,臀部至小腿被打得肌肉腐爛,流出膿水,臀部已爛的露出骨頭。現在疤痕猶在。臉部青紫半年才恢復正常。被打後只能蹲著走路一個多月的時間,在床上躺了三個多月時間。半年後生活才能自理,恢復正常。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孫莊鄉政府和國保大隊等五、六個人,翻牆闖入她家,把門踹開,家中只有八十多歲的婆婆,到處亂翻,抄走大法書和一部手機,她被迫流離失所,在外流亡直到麥秋回家收割。她去買化肥在街市和惡人相遇,當時車裏四五個人對她圍攻追堵截,把她綁架到鄉政府轉拘留所,直到被迫害的嘔吐不止,不能進食,四肢抽搐,並向家人勒索一千元現金,八天後放回家。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後,當地惡人經常上門騷擾。

5. 孫莊鄉北橫歧村,景秀珍,女,六十七歲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她去北京證實法,被天安門執勤警察綁架送保定後轉涿州公安局,又送到當地鄉政府。勒索五十元錢,五天後放回家。十一月以照相為名勒索二十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司法所長張華來她家叫她用刀劃師父的像,並非法搜家。

6. 孫莊鄉南橫歧村,董秀芝,五十七歲,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裏凡是煉法輪功的每人被勒索五十元錢。二零零零年夏天,司法所長張華帶鄉政府及本村幹部閆學義、苑福海來她家非法搜查,拿走錄音機和磁帶。第二天,苑福海、閆學義強迫她去學校義務勞動,共去了十天。

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夜裏十二點鐘,司法所長張華、村幹部苑福海、閆學義等七八個人翻牆而入,手裏拿著槍、手電問她是否還煉法輪功。當時的情景把她嚇的愣在那兒了。不知如何是好。

二零零零年春天,因聯名上書給朱鎔基一封信,被本村閆學義勒索五百元錢。每到所謂的敏感日惡人經常上門騷擾。

7. 孫莊鄉南橫歧村,王玉鳳,三十六歲,女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裏因她煉法輪功,勒索五十元錢。二零零零年夏天,閆學義和苑福海強迫她去學校義務勞動五天。二零零零年十月,以照相為名勒索二十元錢。

8. 孫莊鄉南橫歧村閆利劍,男,三十七歲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村委員勒索閆利劍五十元錢。二零零零年夏天,村委會苑福海、閆學義來他家,把他騙至鄉政府,向家人勒索一千元錢,二天後放回家。又強迫閆利劍義務勞動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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