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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第二勞教所(淄博王村)迫害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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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九日】我於2006年目睹了山東省第二勞教所七大隊(淄博王村)這個渣滓洞的黑暗,裏面嚴重的侵犯了公民的人權。

惡警採用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不准說話,限制大、小便,罰坐小板凳,剋扣食物不給吃飽等等手段進行迫害。所有嚴管人員不得接見親屬和打電話,封閉隔離消息,不准加餐和互贈食物。聊城市冠縣法輪功學員董新海和其他兩名法輪功學員,因為不做分類教材作業(污衊大法的作業),一段時間內,惡警一頓飯只給一個饅頭,甚至不給菜吃,還被熬夜迫害至凌晨四點,任意打罵並有意污辱。

惡警採用欺騙手段,強迫觀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指使其他因打、砸、摸、搶進去的非法輪功勞教人員看管法輪功學員,這些人在很多方面兇性很大,經常打罵法輪功學員,惹是生非,甚至用打火機燒學員的鼻子和手指頭,行為極端惡劣。

法輪功學員董新海(42歲,聊城冠縣人,第二次被非法迫害勞教,後被轉移到6隊即所謂的「攻堅隊」進行嚴管迫害);劉泉義(38歲,濱州無棣縣人,後分別被轉移到8隊和攻堅隊迫害)都被因販黃碟進去的河南人劉夢超(非法輪功值班人員)用煙頭和打火機燒過。法輪功學員李愛民(35歲,山東省東營人)因主持公道,在眾人面前揭露非法輪功值班人員的惡行,對惡警提意見,加上點名時不向其他非法輪功值班人員卑躬屈膝,遭到惡警的嫉恨,歪曲並捏造事實,夥同管理科惡警把他送入禁閉室的鐵籠子裏,用手銬把雙手銬住,用三根電棍同時電他,折磨他。後被調往四隊進行苦役勞動,並非法加期三個月。

非法輪功值班人員在幕後惡警的指使下,嚴重歪曲事實,造謠誹謗大法,形成了一個高壓欺騙充斥的邪惡環境。嚴管室裏更是嚴重的限制了人身自由,甚至捏一下鼻子吐一口痰都要受到這些人的污辱、打罵;稍有動作就要打報告請示,如得不到允許時,要一天坐或站在那裏不讓動;故意刁難人時,不讓進廁所大、小便。被嚴管的人員及法輪功學員上廁所只能進去一個人,哪怕全隊一百四五十人都在隊裏的那層樓裏時,也必須先打報告,經惡警允許後,也只能一個一個的去。

劉炳友(男,38歲,山東濰坊人)為抗議此非法惡舉就不打報告,被惡人及惡警李公明、王新江阻撓推搡到宿舍裏,直到把大便拉在褲子裏;有的被憋急了,打報告惡警也不理睬。有一位法輪功學員被憋的膀胱出了問題,惡警沒辦法才送往醫務室治療。這種非法限制在2006年一直持續了大半年多。

山東威海市的楊溟(35歲,於2006年8月18日被惡警綁架,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兩年勞教)因不小心將衛生紙掉在地上而遭到辱罵。惡警李公明、王新江、宋男等三天兩頭的搜學員的身體,打著檢查違禁品與經文的幌子侮辱學員的身體。惡警靖緒盛、李公明、高鋮偉於二月至七月期間,夥同教育科、管理科惡警多次拿電棍電學員,原因僅僅是思想上不配合它們的要求。所裏管理科多名惡警於2006年6月公然拿著電棍強行鎮壓和恐嚇七大隊學員,原因是這個隊裏三十多名學員不配合所謂的分類考試,內容是誹謗污衊大法的。一些堅定正念、沒轉化的學員不用考試除外,有24人筆試交白卷,拒絕回答問題,有8人在口試時正面洪揚了大法,這是在勞教所建所以來從沒有的現象。惡警一下嚴管了四、五十人,並採取罰坐小板凳等極端手段。

2006 年7月,在所謂的「半年獎懲大會」上,所裏惡人辛政委等指使惡警多人,拿著近20根電棍圍住上千人的室內會場,宣布延期勞教名單中(加期三個月),共有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九人是七大隊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分別是:孟廣豔,男,40歲左右;秦海傑,23歲,威海人;李愛民;王玉亭,52歲,濟寧梁山縣人;肖玉軍,38歲左右,蒙陰縣人;林永順,濰坊昌邑人;李作卿,43歲左右,青島人;沈孝園,60歲,勝利油田人,龍口市學員;還有沒有公開宣布的其他學員分別被加期半個月到三個月不等。

其實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期限也是很長的,判期三年的早期是佔多數,而因打砸摸搶等非法輪功人員判兩年以上的佔極少數。宣布延期勞教名單時,濰坊市昌邑縣法輪功學員林永順,男,48歲,站起來高呼「法輪大法好」。後來惡警把他關銬到禁閉室,動用了數根電警棍折磨他,禁閉時間達七、八天。濟南學員劉如平,45歲,濟南歷下區舜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因拒絕觀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而被惡警李公明和值班惡人王永剛等數人打的兩腳脖子都淌出血來。後來,又被惡警李公明等扭送到辦公室進行打罵。劉如平高呼」打人啦……」殺人惡警靖緒盛(大隊長)非常恐懼,鑽進去,同幾個惡人把劉如平雙手銬在隊長休息室的鐵架子上,惡警靖緒盛將高壓電棍插進劉如平的嘴裏電,嘴周圍被電的黑糊糊的,嘴唇裂開淌血。後又被雙手銬在教學樓下的地下室(禁閉室),管理科惡警數人動用了八根電棍折磨他,一隻腳的大拇指指甲被砸的撬起來,幾乎脫落。地下室的廁所特別髒,正值夏天七、八月份,蚊叮蟲咬嚴重,白天、黑夜被銬立在那裏,傷口上叮滿了蒼蠅、蚊子,嘴上淌著血水,腫的變形,不能進食,五天沒吃沒喝。

馮德行,53歲,菏澤巨野人;楊溟,35歲,威海市區人,為反抗這種殘酷無理的迫害,進行絕食絕水。惡警李公明夥同惡人王永剛等分別將這倆人雙手銬在椅子背後,兩腳硬生生給別在椅子腿上,雙腳死死踩在手銬上,把他們的手腕都勒出血印來,惡警故意擰大開口器,好像要把雙顎撐裂開一樣,加長時間,意圖迫使學員就範。

2005年惡警靖緒盛、孫豐俊、宋男等為轉化法輪功學員張峰(聊城市實驗中學英語老師,32歲,曾在聊城市醫院被迫斷斷續續絕食三年,後又被送入山東省王村第二勞教所七大隊)耍盡流氓無賴手段,利用高壓、恐嚇、打罵、誹謗大法等惡毒欺騙等方式,連續對身體虛弱躺在地上的張峰進行殘酷的折磨迫害。後又迫使他像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參加奴役勞動,在封閉、髒亂、窒息、污濁、有毒氣味充斥著的車間用毒膠貼玻璃。膠裏有硝酸鈉,每個人被強迫規定任務,張峰的眼睛本來就對氣味敏感,並且近視,眼睛長時間被毒氣侵襲,致使右眼萎縮變形,日見縮小,最後竟成一條縫,被迫害的近乎失明。後經過淄博市83醫院及淄博市中心醫院鑑定,完全符合所外就醫條件,有病情證明書,但是惡警卻遲遲不放人。

在強迫的奴役勞動中,惡警們迫害這些好人,還把這些法輪功學員變成它們賺錢的工具,不斷誘騙逼使這些學員完成任務後又強加任務,也意圖利用其瓦解他們的正念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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