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惑彷徨人生時 女律師走入法輪功

——寫在「世界法輪大法日」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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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五月十三日】具備台灣與美國紐約州律師的資格,曾擔任美國全友電腦公司法律顧問與台灣專利代理人的童文薰,在她三十八歲的那一年,跌破律師界眾人眼鏡放下顯赫的律師光環;那時童文薰已經經營到擁有一百個律師的律師事務所所長。

是甚麼原因讓她毅然決然的放下?童文薰說,有多少法律人在進入法律系時,是抱著濟世救人的雄心壯志呢?但不分中外的,許多學子卻在步出法學院的大門後,背叛了自己最初的志向!加上多年來的法律工作,讓童文薰對人性及社會的走向感到非常的失望與沮喪。

當她正走在困惑與彷徨的人生路口時,一位幫童文薰裝潢房子的設計師給了她一本書--《轉法輪》。當時童文薰雖然看過一遍《轉法輪》,但也安排自己前往西藏尋找生命的意義,只是尋尋覓覓之下,她終究沒有找到答案。

回國後的童文薰,開始深入了解「法輪功」,想要明白修煉到底是甚麼,人生究竟所為何來?原本覺的法輪功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法門而已,但當時大陸的殘酷鎮壓與成千上萬不畏生死、想為法輪功說句真話的修煉民眾引起了童文薰強烈的好奇心。

「之前因為工作的關係在大陸進進出出很多次,我知道大陸人民有一種非常講究利害關係的習性。我就一直思考,在中共強烈的打壓下,有那麼多人因為修煉被抓進勞教所,這時只要簽個名說不煉了就可以放出來,他們為甚麼不出來呢?我真覺的不可思議!」

說一句不煉就放人,說一句煉就判刑,這個差異實在太大,童文薰很想知道為甚麼會有那麼多的修煉人仍然願意前仆後繼的站出來捍衛著法輪大法?就在童文薰反覆閱讀《轉法輪》與相關書籍後,她感動的淚如泉湧。

「我在看一個個迫害案例時,我就知道那些故事都是真的,每個人敘述的口氣都不一樣,這真的是活生生的生命在做一件偉大的事!我一邊看一邊哭,看到太多數不清的感人事蹟,太多捨身取義的壯舉,我本來是很能承受壓力的,卻還是被深深的觸動著。我想那這一定是這部法有那麼大的精神力量!」

於是,被深深感動著的童文薰,也走進了修煉的行列。修煉後的童文薰在平日生活中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去實踐,時時檢視自己的言行有沒有符合真?有沒有符合善?有沒有符合忍?修煉一段時間後,童文薰發現自己有了很大的改變。

「去年突然發現自己怎麼最近開車都不會生氣,兩年多來開車沒按過喇叭,我想是台北人的交通習慣變好了嗎?是交通狀況變好了嗎?不,我發現亂開車的還是亂開車,交通情況甚至更糟糕,但為甚麼我卻不動心了呢?原來我過去那股急躁與衝動的一面已在不知不覺中修去了。」

看到自己的改變,童文薰突然感歎的表示,如果她在當律師的時候就能得法,也許自己就不會辭職,也可以將律師這個工作做的更好,跟合夥人也不會有著許多摩擦了。童文薰更進一步和我們分享她修煉後對目前律師這個職業的想法:

童文薰表示,「真、善、忍」的相反就是「假、惡、鬥」,如果從真來看,現在律師上法庭不講真話,因為我們知道被告擁有緘默權,人被抓了,只要打定主意不講實話,沒有指證人,就可以不承認。「緘默權」已經有了自己的獨立生命,它使這個社會越來越看不到講真話的美德,無論如何就是死不認錯,理所當然不用說真話。

如果從惡來看,舉個例子來說,一個消費者為了購買預售屋而繳交幾百萬的訂金後,家裏發生了事情,沒有辦法繼續付款並想要退屋,這時很多建商會因為消費者沒有履行合約,而使用契約關係將他之前所付的訂金全部吞下去。想一想,如果都照著法律走,很多是非標準都已經偏離了比較高的道德對人的要求。有了法律人就會忘了道德,因為只要用最低的法律標準做事就好,就可以獲得利益。

再來看看鬥,律師在法庭上會交互詰問,字字句句計較對方說了些甚麼,但如果真的是要解決糾紛,是不是應該先想想自己有沒有錯,同時站在對方立場想,如果任何事情都走出「真、善、忍」的道德標準,跑到法庭上去爭鬥,就會把是非對錯的判斷都讓給法官,而不是自己身為一個人對自己的所做的行為勇於承擔,這已經是本末倒置了。

童文薰深有感觸的表示,法律沒有辦法箝制人心,人如果一心要做惡的話,法律是一點用處也沒有的,人應該要有心法的約束,而不是靠外在的法律。童文薰接著訴說一段十幾年前的故事:

十幾年前,童文薰接過一個義務扶助的案件。那是個怨氣沖天的婦人,先生騎機車被一個女子開車追撞,結果變成植物人,但這個肇事女子卻不願賠償一分錢。婦人對女子提起刑事告訴與民事求償官司。可是女子的未婚夫是警察,請來當天一一零勤務中心的員警,證稱當天有報案記錄(但沒有電話錄音),女子在事發當時曾拜託路人代為打電話報警,因此是「自首」,符合自首減刑或免除其刑的要件,得到了緩刑的判決。

至於民事求償官司,因為女子脫產逃避責任,官司打了幾年,年輕女子從未婚到結婚,從懷孕到生子,最後終究沒有賠償一分錢。那位婦人,查出作證的警察是那名肇事女子先生的同學,因而認定做證的警察是偽證,堅持要告該名員警偽證罪。但在欠缺證據之下,這樣的提告只會在法庭上招來檢察官對提告人的羞辱,不會有任何結果。

最後如願拿到訴狀的婦人,自己走向法院走過所有的程序。果不其然,她在法庭上提不出任何證據,受盡了言詞的凌辱,但是她的恨支撐著她的執著,就是不肯放棄,雖然敗訴了,但那名員警也因為不堪其擾,請調桃園縣長官邸的警衛工作,離開台北一一零報案中心的工作。

知道這個案子的結果是甚麼嗎?在一個官邸血案中,死在警衛室的員警,就是這個警察。多年後的今天,童文薰仍不能確認究竟誰是誰非,但她清楚的了解,冥冥之中,另有一個審判的法庭。法庭上的勝利,是人生真正的勝利嗎?介入人與人之間的糾紛,不為正義而來,卻為了名利而來,算不算昧著良心過日子?

在這世界法輪功日來臨之際,童文薰真誠的盼望,如果律師界、法律界甚至社會上的老百姓們都能遵循「真、善、忍」的話,那對社會、對全人類的影響將是非常巨大的。因為在當今物慾橫流、道德淪喪的世界裏,唯有提升人類道德心性的法輪大法能真正帶給人們內心真正的寧靜,真正和平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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