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齊市中醫院優秀採購員被泰來監獄虐殺(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五日】黑龍江省大法弟子劉晶明,就職於齊齊哈爾市中醫院,是一名優秀的採購員。2007年2月8日被非法送往泰來監獄繼續迫害,46天後被迫害致死,年僅39歲。2007年3月24日晚7時,泰來監獄集訓隊管教紀恆泰給劉晶明家人打電話,告知劉晶明已於3月24日1時40分「跳樓」身亡,這是近八年來邪黨政府人員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後慣用藉口之一。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大法弟子劉晶明

大法弟子劉晶明生於1968年7月23日,就職於齊齊哈爾市中醫院,是一名優秀的採購員。他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原則要求自己,處處為他人著想。他做採購員工作從不貪不佔,為人和善,是全院上下員工公認的好人。95年為醫院保衛科發明的「二節棍」榮獲為專利局批准的專利產品;2001年中醫院全院跑水現象嚴重,多數水龍頭長流水,醫院花多少錢無法治理。善良聰慧的劉晶明不要任何報酬、自己動手、任勞任怨,將全院的水龍頭修理好,方便了員工,而且為醫院每年節水達幾萬元;2002年業餘時間無償為中醫院刻的院徽至今懸掛在醫院辦公樓內。

可是就是這樣一位仁厚、善良、按真善忍修持自己的好人,在99年中共惡黨非法鎮壓法輪功以來,竟多次被非法拘押、非法勞教、勒索錢財、非法判刑,直到被迫害致死。

3月25日11時,痛苦萬分的家人來到泰來監獄,接待他們的紀恆泰聲稱他們對法輪功學員都很特殊「照顧」。當家人詢問劉晶明的死因時,紀恆泰直接說:我們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行轉化,劉晶明「非常頑固」,不背獄規背經文,劉晶明的死是因為「覺得刑期太長」而選擇此路。縣公安局刑偵科、駐泰來監獄檢察院兩個工作人員也統一聲稱死者「感覺刑期太長」絕望而導致死亡。

據紀恆泰提供的所謂「死亡經過」:劉晶明所在集訓隊監號在3樓。3月24日1時15分,劉晶明要求上廁所,當時有兩個值班犯人,其中一犯人在監號門口抽煙,犯人聽到鐵窗的鐵欄響聲,便入室內抓住劉晶明的右手,劉晶明甩脫後便在掰開的鐵欄窗口處跳出窗外。5分鐘後他們將劉晶明抬入監獄醫院,劉晶明於2007年3月24日1時40分身亡。

悲憤的家人質問:「既然劉晶明已於凌晨1時40分死亡,為甚麼在晚上19時才通知家屬,這18小時裏你們在幹甚麼?!關押在押人員的場所,窗口的鐵柵欄就那麼輕易的掰開嗎?況且劉晶明每天遭受高壓強行轉化,身體正處於極度虛弱期間能有掰開鐵筋的力氣嗎?劉晶明雙腿膝蓋部位呈紫黑色、有淤血和硌痕,定是長期跪刑所致。」

當淚流滿面的家人來到劉晶明遺體旁時,看到劉晶明屍體慘不忍睹:頭頂部右側嚴重塌陷;額頭、右眉骨、右臉三處有約4公分劃痕;臉部有淤傷、臉部腫脹、七竅出血、渾身是血;毛衣毛褲都有濕透的血痕,可內衣內褲卻沒有血跡(死者姐姐說不是劉晶明本人的內衣內褲);左腿裏側有約3公分硌痕(可能用刑所至)、右大腿外側有一直徑約5─6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斷(右膝蓋以下可隨意扭轉)、右腳向裏側擰轉變形;雙膝蓋部位紫黑淤血有硌痕、肚臍有血痕。

泰來監獄醫院冰櫃內的劉晶明遺體

劉晶明與一同入監的法輪功學員任英群等8人被非法關押在同一監號,家人問到任英群時,紀恆泰支吾著,後又說任英群於一個月前已調離集訓隊;而集訓隊的梁隊長則說劉晶明出事後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5日,任英群被調離,且說劉晶明出事時任英群正在睡覺。紀恆泰與梁隊長所言任英群調離時間不符,其中必有因由。

監獄不能自圓其說


黑龍江省泰來監獄

4月1日晨,劉晶明的家人電話告知泰來監獄獄政科的馬科長上午將去泰來監獄。上午10點左右家人來到泰來監獄,在監獄院裏再次給獄政科的馬科長打電話,馬科長讓找獄政科副科長梅繼明。當家人來到獄政科副科長梅繼明辦公室時,梅繼明立於地中間一臉的蠻橫無理,既不讓家人就座也無誠意交談。問及馬科長時他們推脫說馬科長去齊齊哈爾了。在家人一再的要求下,獄政科副科長梅繼明、集訓隊教導員紀恆泰、集訓隊隊長梁福文才將家人引入會議室。

當天的當班集訓隊教導員紀恆泰複述劉晶明「跳樓」經過時,將3月25日自述的「犯人周立新入室內抓住劉晶明的右手,劉晶明甩脫後便在掰開的鐵欄窗口處跳出窗外。」又說成「犯人周立新入室內抓住劉晶明的『左』手,家人糾正說右手時,又改說是右手。家人又問你們用怎樣的方式強行轉化時,紀恆泰一改3月25日「我們上邊有規定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行轉化,劉晶明非常頑固,」之說,而否認強行轉化惡行,可見紀恆泰的謊言不能自圓其說。

家人問3月22日監獄開巡迴演講會時,劉晶明、任英群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站起來揭穿謊言後,你們是不是打他們了?梅繼明說我們從不打人。家人隨即問劉晶明遺體右大腿外側直徑約6公分的窟窿是怎樣造成的時,他們卻推說檢察院已檢查了為藉口不予回答。家人要求見任英群,他們推說不讓見。

當家人問及劉晶明已出事9天了,監獄將如何處理此事時,梅繼明說劉晶明不參加勞動不能按工傷處理,是他自己墜樓而死的。家人說不管劉晶明甚麼原因造成的死亡後果,他是在監獄內死的,你們監獄應承負責任。最後家人要求對劉晶明遺體解剖、法醫鑑定、全面調查核實死亡原因;要求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及給予劉晶明年邁父母經濟賠償。據悉,齊齊哈爾市檢察院王連成參與「調查」此案。

早期在看守所、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1999年在法輪功遭受誣蔑和迫害後,劉晶明履行公民的合法上訪權益去北京和平上訪,說明法輪功被誣陷的真相。他被不法人員帶回當地後,在安順路派出所被邪惡警察上大掛,手腕都被吊爛了。齊市龍沙區邪黨政府、齊市公安局分別索要了3千元和5千元現金,才將非法拘押18天的劉晶明釋放。

2002年2月20日,正陽派出所逼迫劉晶明寫不修煉保證,走投無路的劉晶明只好離家出走。臘月二十一,與另一法輪功學員散發說明法輪功遭迫害事實的真相傳單,被青雲街派出所惡警綁架,在派出所被惡警上大掛、強制坐鐵椅子、毒打等酷刑折磨,後送至當時的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轉至富裕勞教所繼續在迫害。

在富裕勞教所,劉晶明曾被逼寫所謂的「三書」、逼看誹謗法輪功的謊言錄像,被強制勞役等迫害。因勞教所非法打罵法輪功學員,劉晶明曾參加集體絕食抗議勞教所的惡行。

2002年4月20日以後,富裕勞教所惡警用手銬吊掛大法弟子,多者長達120餘天,少者也達30餘天。惡警黃殿林、汪泉、佟忠華以制止煉功為名強行將大法弟子吊掛在高約2米的雙層床頭上,而且還變花樣地將手反扣(手不能動),使身體沒有活動空間;並用各種髒話污辱大法弟子的人格。每天的吊掛時間多達15小時,少則10-12小時,甚至大小便的時間也嚴加控制。除吃飯時外,每天都是吊掛站立。由於長時間的吊掛、站立,大法弟子的腿、腳都腫得很粗,行動更加不便。被吊掛迫害的大法弟子有:付志宇、周樹友、羅永全、劉晶明等人。後期惡警又將付志宇等人雙手銬在離地面約200毫米的暖氣管子上,由於忽高忽低的反覆折磨,致使付志宇摘下手銬不久便腦出血死亡。

再次被綁架,在泰來監獄遭迫害

劉晶明從勞教出來後,於2006年3月30日下午再次被惡警綁架。當時他知道邪黨惡徒在瘋狂抓捕大法學員,劉晶明便去法輪功學員李齊處告訴消息,結果被在那裏蹲坑的鐵鋒區曙光派出所的谷某某等惡警綁架。

劉晶明被鐵鋒刑警隊罰坐鐵椅子迫害11天,刑訊逼供,嘴被打破;後又被鐵鋒刑警支隊毒打、吊刑等酷刑折磨,後被送入齊齊哈爾市第一看守所。

2006年10月劉晶明被非法判刑12年,向法院提出上訴,被無理駁回,當時鐵鋒分局審結專案組長為馬崇哲。2007年2月8日劉晶明被非法送往泰來監獄繼續迫害。劉晶明等法輪功學員在所謂的「集訓隊」裏遭到強行高壓迫害,監獄惡警強制轉化:逼背監規、逼寫保證、不讓睡覺、不讓說話、不讓家人接見、毒打、酷刑折磨等非人迫害。

3月22日所謂的「巡迴演講團」去泰來監獄開強制洗腦轉化大會時,在集訓隊遭受迫害的劉晶明、任英群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在會上站出來揭穿謊言,隨即遭致非人迫害。

3月24日晚7時,泰來監獄集訓隊管教紀恆泰打電話告訴劉晶明家人,劉晶明已於2007年3月24日1時40分「跳樓」身亡。泰來監獄集訓隊管教紀恆泰,及縣公安局刑偵科、駐泰來監獄檢察院兩個工作人員統一聲稱劉晶明的死因是其覺得刑期太長絕望而「自殺」身亡。這一論點是不成立的,這是對劉晶明心理活動的主觀臆測和推斷,不能以此作為事實的根據來鑑定死亡結果。即便「自殺」,也是由於監獄高壓強行轉化逼迫所致。而作為國家執法單位對監管人員酷刑折磨,逼迫轉化,已經觸犯了《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和觸犯了《刑法》,犯下「虐待被監管人員罪」,因此,泰來監獄、主管管教紀恆泰及對其強行轉化的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劉晶明的死亡負有不可逃脫的刑事罪責。

附:劉晶明死亡案例分析

劉晶明等法輪功學員於2007年2月8日被送入泰來監獄,剛入監便在集訓隊遭高壓強行轉化迫害,(紀恆泰3月25日對劉晶明家人講「我們上邊有規定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強行轉化,劉晶明非常頑固,不背監規背經文」另參見明慧網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九日《齊齊哈爾市泰來監獄對大法學員的殘酷迫害》)

2007年3月22日所謂巡迴演講團去泰來監獄演講,會間,劉晶明、任英群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站起來揭穿謊言,為制止他們的正義行為,警察對他們施用酷刑等非人迫害,(劉晶明頭頂部右側嚴重塌陷;額頭、右眉骨、右臉三處有約4公分劃痕;臉部有淤傷、臉部腫脹、七竅出血、渾身是血;毛衣毛褲都有濕透的血痕,可內衣內褲卻沒有血跡(死者姐姐說不是劉晶明本人的內衣內褲);左腿裏側有約3公分硌痕(可能用刑所至)、右大腿外側有一直徑約5─6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斷(右膝蓋以下可隨意扭轉)、右腳向裏側擰轉變形;雙膝蓋部位紫黑淤血有硌痕、肚臍有血痕),警察、刑事犯周立新等將劉晶明活活打死。死後,因身體多處有傷,不能以「心臟病猝死」等藉口蒙混家人,便製造劉晶明「跳樓」假相。因任英群知曉更多內情,便將任英群迅速調離集訓隊,將犯人周立新等明著關小號處罰實則與人隔離以期封鎖消息。

相關責任人電話:

集訓隊教導員:紀恆泰 0452--8225647  13079655898
獄政科馬科長:13019093390  傳真 0452--8235443
獄政科副科長:梅繼明
駐泰來監獄檢察院監查科:主任蔣某,手機:13796333391 電話:0452--8221708
集訓隊隊長:梁福文
當班刑事犯人:周立新
齊齊哈爾市檢察院:王連成
黑龍江省公安廳主管監獄人員:關玉德 手機:13089988067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