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佳木斯惡警陳萬友逼迫他人做假證陷害李少志(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一日上午九點,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向陽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對大法弟子李少志立案審判。早八點左右,向陽區法院周圍有眾多警察及警車,還有其他轎車,還有很多便衣警察在把守路口。法院門前的人行道幾乎處於戒嚴狀態,法庭內更是戒備森嚴。只有李少志的兩個親屬及兩名律師參與庭審,其他人員無法進入。


大法弟子李少志

李少志被迫害的身體出現類似偏癱症狀,走路不便,被兩名大漢扶著,刑訊逼供和長期迫害造成其神志不清晰,完全是按警察事先安排提的一些問題做一一認定的。

正義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並當場遞交了劉洋揭露陳萬友等捏造罪證的錄像。劉洋是被陳萬友威逼利誘才參與綁架李少志的,劉洋按陳萬友的意思做了偽證後,良心受到譴責,因此錄像作證,澄清事實。

然而,向陽區法院無視事實,近日,突然宣布一審將李少志非法判刑五年。李少志本人現已上訴,要求從新審理此案,得到公正裁決,無罪釋放。

非法開庭當天的外景,現場警備森嚴

非法開庭當天的外景,現場警備森嚴


抓捕李少志的主要責任人:佳木斯公安局惡警陳萬友

劉洋關於澄清李少志被陷害的證詞(劉洋澄清李少志被陷害的錄像中節選)

證人劉洋,男,35歲,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曾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被迫害的半身不遂。2006年惡警陳萬友等利用劉洋害怕再次被抓被迫害,家庭困難等心理因素,對劉洋進行威逼利誘,並讓其做假證以達到陷害大法弟子李少志的目地。

後來,劉洋良心發現,主動揭發陳萬友等惡警的罪行,並要求出庭作證,但考慮到邪黨惡警的凶殘,只做了錄像證詞,下面是劉洋的證詞:

問:我是李少志的好朋友,聽說他被關押在佳木斯看守所,與你有關係?我想了解一下情況,你能說一說嗎?

劉:2006年7月12號,我當時正在做家務,陳萬友約我到樓下談談,他讓我做內線,並說:「王軍(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怎麼樣?王軍聽我話的時候,他在外面說幹啥就幹啥,不聽我的說抓起來就抓起來!我們給你一個月一千塊錢,就這樣他們反覆的威逼利誘,讓我向他們彙報。

2006年8月30號我向他們彙報了,8月31號那天,他讓我把李少志約出來,實行抓捕,他們在樓下蹲坑。

問:你了解李少志做甚麼壞事了嗎?

劉:李少志甚麼壞事也沒做,當時我怕呀,我還想在外面老老實實的呆著,本分一點,但是他們還逼我做這些事,我要不做呢,他們還抓我,具體寫的筆錄啊,寫的甚麼啊,我都不知道就直接簽字了,我也不敢看那!李少志做甚麼我也不知道,這些年也沒接觸李少志,我那時認識李少志是在一個煉功點,他們說李少志做甚麼壞事都是無中生有,當時,公安局寫完筆錄我就簽字。

問:那你說當初你是被嚇的,那你今天說這些如果讓公安局知道了,那公安局再找你咋辦?

劉:公安局再找我我也不怕,我這些天總受到良心的譴責,李少志蒙受了不白之冤,我奉勸陳萬友,還有在庭的法官,千萬不要再做那些違背良心,還有違紀違法的事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