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傳文化】事在人為 行惡自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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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書生余某,浙江鄞縣人。出生時的那天晚上,他的外祖父,夢見自己進了文昌宮,見文昌帝君親自送一位身材魁偉的男子走出殿閣,前有旌旗儀仗開路,後有節幢長隊護擁,真是威儀萬方,十分氣派。

旁邊一位綠衣吏,拿著一本簿子,瞟了一眼老先生,說:「這是一位星君下凡,就是你的外孫。」把手中的黃色簿子給老先生看,翻到第一頁,上面大字寫著姓名,下面開列了官品等位,小字注寫了一頁多。九歲入學館,十七歲中解元,接著登進士,廷試第一中狀元。歷任清貴之職,做官遍及京城和外省,最後升任宰相,賜爵上公,文治武功,勛業彪炳。還沒有看完,被家人叫醒,原來是女婿家派人來報,生了個兒子。

天亮以後,去婿家探視,各自敘說遇到的奇異現象,都感驚喜,肯定這孩子將來會成國家之棟樑!

他從小就相貌不凡,稍長,聰穎絕倫,讀書一目十行,七歲能寫文章,九歲入縣庠(學館),一時被稱為神童。

恰在此時,他舅父以進士身份被外放,去廣東做縣令,就把他帶去了。在廣東住了幾年,當時他已十七歲,博學豐才,見過他的人,都讚不絕口。他舅父的兩個兒子,與他同學,比他就差遠了。

恰好當年逢秋試,舅父因為兩個兒子學業未成,準備讓他們等下一次科考,想讓餘生和兩個兒子到時一同回老家。正猶豫之時,還未最後決定。

一天夜裏,舅父夢見神人對他說:「餘生不歸,浙江省今年就沒有解元了。你讓他快點回老家。」醒來後,就趕忙為外甥準備好行裝,催他快些回去,並多給他路費。

餘生很以自己風雅而自得,非常喜歡眠花宿柳,一路揮金如土,剛過大庾嶺,就花光了錢。路過江西一縣,縣令正是舅父之同年學友,一向很器重餘生。餘生就前去拜見,縣令對他特別優厚,並把他推薦給一學館任教。

館主人品狡猾。縣裏有一富家婦人,懷孕未產,丈夫已故。族中人想奪她的財產,誣陷她因奸受孕,告到官府。學館館主就是提出這一謀略的人。

由於縣令明辨是非,族人就要敗訴了。館主見餘生是縣令的座上客,就用鉅款賄賂他,求他想辦法挽救敗局。

餘生正缺錢用,就巧言對縣令說:「這女人穢聲四著,全縣都知道,而明公初次審訊,極力保全其名節,大家都以為您得了婦人的錢,有意袒護她。我有愧得到你的厚愛,也知您素來廉正,不忍看到您被下面吏役所矇蔽,而蒙受不潔之名,所以把了解到的情況告訴您!」

縣令被他言辭所感,立即召集雙方,把前所斷決之案,全部推翻,判決將婦人休回娘家,並命族人為之另立繼承人。族人遂把家財全部瓜分,並另送餘生一千金。餘生動身起程之時,寡婦回去自縊而死。

餘生一路來到衢州,州知府也是餘生舅父的同年學友,很器重餘生,也為他在外謀一教師之席。

該郡有一富家之婦,新近守寡。有遺腹子,族人誣蔑是她抱養外姓之兒,控告到縣上,尚未判決,族人又說她亂了宗脈,提出控告。郡守不大聽信族人的指控。餘生又收受了族人的賄賂,而巧言粉飾,面呈郡守,郡守也被他迷惑,判決廢除婦人兒子的繼承權,以族人之子為繼承人。

餘生兩次得逞,獲大筆賂金,頗覺得意。考試完畢,竟榜上無名。

回到家裏,更加肆無忌憚,專門從事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的刀筆生涯,構思既巧妙,文章又雄辯,隨意起滅,遭他禍害的人很多。而每次科試,次次落榜。到了四十歲,還只是一秀才。後來舅父下任回家,聽說餘生惡行,非常生氣,把他關在家裏,不准外出。

一夜,舅父夢遊城隍廟,見二位差吏坐在廊下。一吏說:「那姓余的,二十年來,屢次科考,屢次除名,是為甚麼?」另一人笑著說:「今科考試,又因某事被除名了!幸虧他舅父代他辦了那件事,還能活命。」舅父感到很驚訝,上前打了一躬,問其中原委。

那差吏就把一本簿子遞過來,他翻開一看,第一頁上就是餘生的姓名,所列官品也和老太爺以前所見相同,只是下面開列了惡行條款,累累難數,幾乎把前列福祿,抵消殆盡。還剩一項好事,又見註明,已被清明日所作之惡事削去,大概是他清明節掃墓時所為。餘生的壽命,也像差吏所說。

舅父醒來,急忙把餘生叫到床前,把他所做惡事,一件件數落出來,並把夢中所見告訴他。餘生涕泣服罪,從此收斂。二十多年後,仍以秀才命終。相士都說此人天生福相,不是秀才之命。

餘生天資聰慧,長大後又善於學習,如果他能自愛自重,扶持正義,那夢中神明所說的事,怎麼會不兌現呢?但是他卻肆意搬弄是非,編造謊言,筆下生花,顛倒黑白。毀人名節,福祿被削除殆盡。若非其舅父教誨改過,性命難保。

一個人應該珍惜天賜福蔭,多做善事,揚正義之舉,他的福份才會往更長來延續。如果不善用自己的才華,為一時名利而多行不義,必遭天譴,結果是自己毀了自己。正是:人生福禍皆天理,報應昭彰善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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