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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法弟子張燕平四姐妹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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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七日】2007年4月初,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邪黨操控的所謂「高級法院」,對新疆昌吉地區大法弟子張燕平四姐妹及其他五人的非法庭審結果下達到本地。原檢察機關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現法院以「破壞法律實施罪」強行判決,非法判決如下:

張燕雲被非法判6年,張燕平被非法判5年,張燕林被非法判5年,張秀珍被非法判4年,趙雪梅被非法判4年,於月娟被非法判3年,因以前煉法輪功被判三緩四未到期,加刑一年,實際為四年;楊穎婕被非法判3年,鄭新秀、黎剛(常人)判三緩四。

2006年3月至8月期間,昌吉市公安局以國保大隊岳江民、黃太為首的惡警,先後非法抓捕了十幾位大法弟子及家人,其中四位張秀珍、張燕平、張燕雲、張燕林是四姐妹,黎剛是張秀珍之子。到八月,有十四位大法弟子被昌吉州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後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有五人免於起訴,另外九人(一位常人)於2006年11月2、3日被昌吉州法院以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非法開庭審理。因證據不足無法定案,並與當月轉到自治區所謂的「高級法院」,仍無法定案。

直到07年1月,新疆自治區邪黨黨委書記王樂泉,夥同政法委書記張秀明、朱海倉出台了所謂「打擊三股勢力」的方案,在新疆召開了「政協」和「人大」兩會。會上自治區檢察院院長肉孜-司馬義表態:「絕對高壓」;同時自治區高級法院院長買買提-玉素埔也表態:「頂級重判」。所謂的「高級法院」就開始實施違法犯罪了。

由於法輪功學員是在做好人,沒有任何違法的行為,有眾多的國際社會的關注和支持,所以邪黨不法人員為了表面做的「合法」,就製造假證、進行所謂的開庭審判。如:楊穎婕只是有人說她有mp3(裝有煉功音樂)而公安抄家後在她家並沒有搜出任何證據,然後法院就以她的mp3文件太多為由重判了3年。又如:張秀珍在被抄家時公安在她家拿走一張廢光盤,幾天後卻以該光盤內有法輪功的東西為名抓人,庭審中張秀珍對此栽贓陷害行為提出抗議,卻仍然重判四年。還有更可笑的:檢察院從門縫收到的講真話的「明慧週刊」也作為定罪的依據。凡此種種,是法律界許多知情人士都看清了這場迫害的邪惡。有些敢言人士就說:「簡直是無法無天胡整、太可恥了」。「這麼一群手無寸鐵的老太太怎麼就『顛覆國家政權』了?」

現在被非法重判的同修許多要申訴,望大法弟子多發正念,堅持不懈徹底解體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及昌吉地區的邪惡生命、黑手、爛鬼及亂神。


惡人姓名:王樂泉、張秀明、朱海倉、肉孜-司馬義、買買提-玉素埔

電話區號:0994

新疆昌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隊
隊長辦:2342055
副隊長辦:2355031
指導員辦:2355033
社情組:2355041
法醫門診:2352058

岳江民手機號13609949042 住宅 0994─2355332
黃太 住宅 0994─2355309
昌吉州政法委0994-2334648 昌吉市政法委0994-2343279

昌吉市人民檢察院
書記辦:2343121
檢察長辦:2343453
副檢察長:2336042  2336040
辦公室:2343784
控告申訴科:2332000
審查起訴科:2343848
審查批捕科:2349284
法紀監察科:2343844
監所監察科:228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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