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的對待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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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四日】我以前別人給我介紹對像我有兩個條件:第一、對大法有個正確的態度;第二、不是邪黨成員。以前經人介紹兩人見面後,我就在談話中漸漸談大法的真相。當然有的人聽出我是學法輪功的就提出分手,也有的說家人父母可能不同意,提出分手。我想不管我們能否走到一起,最起碼她通過認識我了解了大法的真相,對她本人是有好處的。

現在,我又加上一條就是本人道德品質一定要好,嚴肅對待婚姻。因為這是我身邊的一位同修出現這個問題後,我從中總結的教訓。同修和我年齡差不多,29歲左右,也一直沒成家,家人比較心急,也影響了他。有一天別人給他介紹了一個東北人,同修向她講真相也接受,同修也想讓她學法,給她大法書她也看。那天同修帶她見我,我們一起吃的飯。我見後當時就有個疑問,就問同修,她是不是在東北以前有過對像?還有此人看上去老像,比實際年齡大。她說這是因為她以前賣燒烤熏的。火能把人熏老?那賣燒烤都應該是面像老的?

同修並沒有把這個當回事,兩人就這樣結婚了,婚後同修發現她為甚麼那麼老了,因為她以前是幹那行的,而且經他母親療養了很長時間才有了孩子。當然現在人類都在敗壞,那也得對她有個仔細的了解吧。就算一個常人也不會找這樣的人。可是婚後此人干擾同修學法煉功,而且背著同修燒大法書。我把大法書請到了我這裏,同修也很苦惱,想關掉手機一走了之,甚麼辦法也沒有。我說對著她發正念,這都是平時不注重學法,不嚴格要求自己,到關鍵時刻不能以法為師,所造成的嚴重後果。

我這裏也有干擾,最近我單位的會計對我表現出好感,在我面前表現她,我給講真相和《九評》由反感到漸漸接受,她有時抹著口紅故意讓我看,說話時把腳蹺到我的椅子上,我心裏不著急,我得讓她認識大法。正當我們越走越近時,感謝師父慈悲點化,有一天我偶然看到她的考勤簿上出差三天,是和經理單獨開車出去的,那一刻對她的印象蕩然無存,不再輕信她的花言巧語。她說她在高速上開(每小時)120英里,她還說對經理那樣的人就得那樣,我卻認為她輕佻,在揮霍她的青春。她現在也不來找我了。好像看出甚麼來了。我可得嚴肅對待這個問題了。

還有,鄰居好像對我也有好感,要將她家的女兒介紹給我,偶然發現她卻和一個公安正談對像。

幸虧看了《明慧週刊》第271期的《究竟情為何物?》使我清醒認識到不能和常人、剛入門的同修談對像。弄個那樣的人在你的身邊,你能靜心學法、煉功、講真相嗎?那不是嚴重的干擾嗎?現在環境寬鬆了,但更要按大法的標準嚴格要求,反而自己不能對自己放鬆要求。越是這個時間越要嚴格要求自己。此時更容易出現問題,而且還是大問題。輕者浪費時間和精力,重者就出現上文出現的嚴重後果。希望同修清醒嚴肅對待自己的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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