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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揮霍納稅人的錢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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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四月十三日】中共政府為迫害法輪功,不僅動用了它的龐大的所謂「專政」工具,利用全體國民繳納的稅款建立了一套龐大的專職機構,而且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住宅監視、電話手機監控、洗腦等等。

所謂的「法制班」是從2001年開始為迫害法輪功學員、強制放棄信仰搞起來的。當時廣東省所有地級市都建立了這種機構,把法輪功學員強行抓去洗腦。洗腦班有自己的頭目、保安、武警、公安、後勤人員等一套人馬。每一個法輪功學員要由一個部和一個助教負責。如深圳市,為進行洗腦迫害,每個法輪功學員每月由政府撥款5000元,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交納5000元,加上工作人員的工資,為迫害每一個法輪功學員每月「開支」就超過2萬元。又如肇慶市,為迫害每個法輪功學員每月政府撥款3000元,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出3000元,加上工作人員的工資和其它開支,為迫害每個學員就要超過1萬元。

廣東省「法制所」(洗腦班),從法制所所佔用的土地、建築、裝修、設備等,價值超過三千萬。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一般保持20人左右,而洗腦班的工作人員約有90人。每個工作人員每月3000元計算,工資支出就27萬元,設備、房屋折舊每月的開支10萬元,加上所的其它開支,平均每人每月要超過2萬元。

三水勞教所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大隊有幹警約30人,值班人員(協助幹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35人左右,加上飯堂、醫護、所部機關等,管理人員也有約80人。現在劫持的法輪功學員也是20人左右。從佔用的土地、建築、裝修、設施等估算,價值約500萬元。那麼每月支出如下:工資,管理人員50人,每月平均工資3000元算,工資額為15萬元,值班35人,每月工資1000元算,工資額為3.5萬元,合計工資總額18.5萬元。房屋,設施各折舊以每年24萬算,每月為2萬元。伙食、水電、辦公、醫療等費用每月2萬算,每月的總開支為22.5萬元,為迫害每個法輪功學員每月的開支為1萬元。

現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社會貧富分化嚴重,窮困地區的百姓甚至失去土地、沒有了活路,而中共卻揮霍這麼多民脂民膏來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真是天理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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